文明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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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思想

作者:黃老 收錄:李耳

白話《黃老思想》

黃老 著 李耳 錄

【周朝黃老思想】第二十一篇 以道佐人主

李耳生在春秋時代,即便偏好道德文章,也難免有止戈之志,再加上此文還論及「道」,於是便筆錄了此篇文章;然而「以道佐人主」的「道」卻是何道?不害生態不傷百姓可稱為仁,勝不驕矜兵不強橫可稱為義,故其「道」為仁義之道。

【周朝黃老思想】第二十篇 民之不畏畏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是社會容忍的底線,國家用法律約束人民,人民因畏懼刑罰而不敢觸犯,然而,當人人牴觸法不治眾的時候,就代表國家政權面臨危機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九篇 人之飢也

「人之飢也,以其取食稅之多也,是以飢。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巠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巠死」與「絕聖棄知,民利百負;絕仁棄義,民復畜茲;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議題相似,但隱藏的社會問題卻更為嚴重。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八篇 名與身孰親

為名而死、為利而死、大費於愛、多亡於藏,這是什麼時代?應該是禮法之治的西周,「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則是自古流傳的道理;換言之,作者欲以古理解答時弊,並提出問題讓讀者思考,該如何看待身外之物。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六篇 使我潔有知也

世界萬物是有為演化的結果,而主觀意識可選擇時空角色,目的在體驗經歷完成些什麼,因此,主觀意識能成為一切眾生,卻不屬於任何眾生,換言之,主觀意識擁有的只是經歷,而不是「我」或「他」,「我」與「他」都非真實。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五篇 小邦寡民

「小邦寡民」描述了一個類似桃花源的太平樂土,然而這不是因避禍隔絕而產生世外桃源,而是小邦富足不受侵略的體現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四篇 天下皆謂我大

「茲故能勇」是養士之功,孫子曰「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處實,軍無百疾,是謂必勝」;「檢故能廣」是節制之功,孫子曰「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不敢為天下先」則是後發之功,孫子曰「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事出必有「因」,而後發必由「因」。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三篇 道者萬物之注

偷換概念是儒者腐化人心的大毒招,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混淆真相,然後混水摸魚從中得利;或許大多數儒者並非真眼說瞎話刻意竄改道理,但曲解古代道理只為袒護不合理的禮制,也太不地道了。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二篇 重為輕根

「君子」之論在〈李耳筆記〉出現的頻率很低,他之所以收錄此文,或許是被「重為輕根,清為躁君」與「輕則失本,躁則失君」兩句所吸引。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一篇 上士聞道

了解「可道」非「恆道」,不執著於道法名相,而關注於利益眾生,就能夠正確體會「建言有之曰:明道如費... 」等古傳道理;例如綠化沙漠雖然花費巨大無近利可圖,卻是明智之舉,因為它利益眾生所以值得。

【周朝黃老思想】第十篇 人之所惡

「道」是意識規律,『道法人』其實也沒錯,但與道法自然相比,道法人就只是偏狹侷限的意識規律,而不能將之推論於萬物損益的因果上

【周朝黃老思想】第九篇 天下之道猶張弓者也

「天下之道猶張弓者也,高者印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可謂道法器物、道法規矩、或道法制度,而非「天之道」,故其道理似是而非。

【周朝黃老思想】第八篇 夫兵者

禮制就像是紙糊的一層皮,只能暫時粉飾一下表面的太平,一旦火燒起來,這張紙糊的皮不但不能滅火,反而會讓火燒得更旺;因此,西周以兵強於天下,春秋以兵霸於天下,戰國以兵吞噬天下,秦棄禮法而尚首功,戰爭變成一場圍獵。

【周朝黃老思想】第七篇 天下有道

本文闡述的社會現象,在現代人眼中,或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中華文明歷經三千年腐化;但在周人眼中,這未必是社會的正常現象,因為腐化才剛剛開始,所以才有「天下有道」如何如何,並含蓄地提醒當今「天下無道」。

【周朝黃老思想】第六篇 曲則金

此篇文章主要是歸納古代道理,而將「曲則金...」與「不自視...」兩段內容合併闡述,「曲則金」明顯是取法自然的夏朝古風;那麼「執一以為天下牧」的是哪個時代?牧天下的思想應該始於周朝初期,這用語與民生習慣密切相關。

【周朝黃老思想】第五篇 為者敗之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傳到後來「是以聖人無為也,故無敗也;無執也,故無失也」,卻忘了後面接著「慎終若始」、「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慎終如始就能無敗,道法自然就能無失。

【周朝黃老思想】第四篇 道生之

同樣是「道生之」,前後兩段為何相差千年?道不同,兩者內涵相差太多!例如前段「德畜之」、「物刑之」、「器成之」、「道之尊」、「德之貴」、「莫之爵」、「恆自祭」無不充滿畜養、塑造、階級、儀禮等有為觀念。與「生而弗有也,為而弗寺也,長而弗宰也」大相逕庭背道而馳。

【周朝黃老思想】第三篇 上德不德

作者有先見之明,禮確實是「亂之首」,後來的兩千多年歷史,卻補足了道德仁義禮之後的治理程度,整合起來便是:道、德、仁、義、禮、法、暴、亂、滅、亡,共計十等,可以作為客觀的評分標準,無論評定個人教育或國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