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反勞基法修惡
拒馬前,還不是最多的時候。-- 期末考前,一個很久以前就排定的行程,路過那一區,一排排的阻擋,這還不是後來禮拜一最多最多的時候。--- 挑燈夜戰和牙材奮鬥的同時,他們也挑燈夜戰讓一條條的法案出關了。而直播的畫面依然有人在看著,濕透的柏油路面依然有人站著。
國會改革案和勞基法二修,程序上有什麼不同?
最近「國會改革」修法爭議,5/17開始,一些被扭曲、渲染的訊息被大量傳播,成為刺激第一波動員的工具,一些朋友把焦慮化成行動,徹夜聽打、爬公報、找歷史資料…釐清程序和實體問題;大量訊息出土之後,讓我也焦慮了起來,這些本來該是媒體該做的事,我們好像落後了。
關於試用期的幾點筆記下篇
上篇談到,從1997年開始,勞委會對於「試用期」的解釋,就是回歸《勞基法》不定期契約的規範,所以試用期間或屆期被解僱,勞工可以依據《勞基法》第17條,請求資遣費。不過法院的判決,經常跟勞委會的解釋相反,所以我肯定「試用期」入法的必要;不過,寫到這裡,其實還沒有碰到關於「試用期」問題的核心,這邊繼續。
關於試用期的幾點筆記上篇
【第一】 「試用期」在《勞基法》之前就存在,《勞基法》既不曾禁止,也從來沒有做過任何規範;只是1997/6/12之前,在〈施行細則〉第二章(那個時候〈施行細則〉連條號都沒有)裡,有「勞工之試用期間,不得超過四十日」的規範。【第二】 當年〈施行細則〉的規範方式,是把「試用期(間)」...
會不會配合高層政策,逼退資深員工?
如果你是S的小主管該怎麼做呢?拒絕昧著良心補刀?還是為求自保,配合補刀?反正是高層點名要砍人,「人不是我殺的」。
HR解惑小教室 - 員工犯錯導致損失,公司可以要求扣薪水來償還嗎?EP.40
員工犯錯,小至找錯零錢、大至弄錯訂單,導致企業遭受到經濟損失,過去有不少傳統企業會認為既然員工出錯,那就以扣薪水的方式處置以賠償公司,然而卻忽略勞基法對於員工薪水發放有特別規定,且必須以民事損害賠償的概念進行責任釐清,並非企業遭受到經濟損害,就可以不必問責......
HR解惑小教室 - 只要付資遣費就是合法辭退?想避免勞資爭議、人資得注意:EP.39
放完年假剛回辦公室沒幾天,阿利就被主管叫進小房間,告知公司因為營運狀況不佳,決定資遣他,資遣費已經依法計算,離職日就訂在下周,阿利當下除了震驚還是震驚,回到自己的座位後,他越想越不對,難道企業只要給付資遣費就能隨意開除員工?自己只能摸摸鼻子包袱款款回家嗎?
2023元旦起新勞法制度上路!快速掌握重點看這裡!
112年元旦開始,國內有相當多法令變革,在勞工領域中,最重要的就屬「基本工資調漲成26,400元、時薪176元」、「勞保費率調整為12%」此兩項,另外還有因應基本工資上調的一系列相關保險資訊修正法規,讓我們快速看一下有哪些最重要的政策調整:
HR解惑小教室 - 雇主可以因為生意不好就分期支付員工薪水嗎?EP.37
近期各產業仍在疫情衝擊的餘波之下,不少企業選擇在年底宣布大幅裁員,也有部分企業以分期給付薪資的方式緩衝人事支出。透過本文可以幫助雇主了解,分期給付薪資或資遣費是否合乎勞基法規範,還有哪些細節應該注意?
HR解惑小教室 - 公司告知求職者,錄取後須到分公司上班、非徵才廣告的上班地點,是否觸法?EP.36
許多雇主認為勞資爭議只會發生在就職之後,其實不然,只要徵才文案的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合,就可能造成「徵才廣告不實」的狀況!本文可以幫助雇主了解,如何避開徵才廣告不實的風險。
HR解惑小教室 -外籍勞工加班條件適用台灣勞基法嗎?雇主還有哪些事項該注意?EP.35
外籍勞工的「加班」條件和台灣員工一樣嗎?也同樣適用台灣勞基法嗎?薪資計算是該用居住者,還是非居住者當作基準呢?透過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雇主釐清聘僱外籍勞工時,加班法令規範以及薪資計算的稅務相關問題!
HR解惑小教室 - 女員工不能加班超過22點?聘僱女性員工不可不知的法規 EP.34
此篇透過案例提醒:隨著性別平等的觀念興起,「勞基法規定女性員工不能加班超過22時」的規範目前已經失效,同時補充「要求勞工從事夜間工作,雇主有何義務與責任?」的相關法規。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71集|彰基醫師無故遭不續聘! 主治醫生竟成勞權孤兒?
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足滿在彰基工作長達25年,日前卻無故遭院方不續聘,立委洪申翰與相關醫療團體於6月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改善醫師工作權益,醫師勞動權等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受少子化衝擊 私校引進企業縮編、裁員作法
學校引進企業為符合勞基法所做的縮編、裁員前置作業措施,但一般企業還會用「優退」鼓勵資深員工退休來縮編,顯然學校不想多花錢鼓勵「優退」,只想透過考核找理由辭退員工及降薪。
🎙N小姐的逆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個有意思。
今天來說個故事。
附合老闆錯誤言論 職場宮廷劇演很大
人事主管知道單位處理此案有瑕疪,一個屁都不敢放,也不敢指正大主管。副主管卻演戲演很大,一昧諂媚附合大主管,倒打主管一耙意味超濃,應該想趁機扶正吧!這一幕官場宮廷劇看得我嫑嫑的。
上班這件事 I 無能長官 之 他只想為所欲為
無能長官的辦事方式,蠻令人生氣的。之前只是聽到他們想要聘請身障生當「人頭」,沒做滿時數也沒關係。但因為處理這業務的同仁不想要「寵壞」學生,於是繼續跟長官A持續協商。雖然學生未在特定時間達到工讀時數,可以在後續的月份,把該補的時數補上。但這也意味著接下來補時數的時間是沒有勞保的。
《勞基法》夜間工作保護修法 工鬥呼籲:保留工會同意權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對於兩項勞動政策相關修法,工鬥團體今(11)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及修法機關,《勞基法》49條第1項修法關於夜間工作保護應保留「工會同意權」,《勞動教育促進法」立法則應強化工會角色,明訂勞動教育時數至少公假8小時,並由工會辦理員工勞動教育課程。
做點像勞基法老王的事-工會初體驗與發展困境
打倒邪惡資本主義??
做一點像是勞基法老王的事情
大家有沒有加入工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