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點像勞基法老王的事-工會初體驗與發展困境
IPFS
今天第一次參加工會,沒想到那麼大的公司員工只有三十人左右參加,我記得以前在日本工會會費都會直接被扣掉,大家都是會員。會員人數少,協商力量就弱,大家一定要支持自己的工會,為自己爭取合法合理的權益。主席在台上表示,資方經常以符合勞基法為理由就不鳥工會提出的一些合理的要求。這樣實在是不可取,只把員工當成生產工具,沒有以一個大家庭的思維去照顧員工,難怪大家都來來去去幾年就離職,管理階層對一般勞工來說是生硬冷冰冰的,不時還會找麻煩。
但是看了一下他們的發展,有幾點感想,首先,雖然很用心在經營勞工教育,偶爾有請律師來演講勞動權益,不過活動都過於生硬,不讓人覺得好玩可能年輕人不太願意參與。第二,同事都怕被主管找麻煩,聽到工會避之唯恐不及。最後,入會費七百多有點太貴,有很多人是很拮据的住在台北,房租這麼貴,想到要多繳一筆錢還要花時間來開會,應該就沒動力了,只有我像我有錢有閒(咦?)才會想投入公益。建議可以降低入會門檻,舉辦一些看起來好玩的活動,或是直接以員工聚餐聯誼的方式,才能讓工會團體更親近一般人。台灣人目前還太奴,要他們為自己權益聯合罷工我看大部分的人還是不敢,學學法國吧?罷工罷到你不敢。
今天還不小心被選為候補理事,我誰都不認識,到底是誰給我三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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