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漫读(88):君子周急不继富 — 雪中送炭,勿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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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雍也第六)

公西华有外交才能,被派往出使齐国,留下母亲没人照顾,生活没来源。冉求于是请示孔子补贴给她一些谷米。孔子说:“给她一釜。”。冉求嫌少,请孔子再多给点。孔子心头不乐意,但还是答应了,没好气地说:“那再加一庾。”冉求还嫌少,最后自己做主给了五秉。孔子听后说:“公西赤这次出使齐国,乘的是肥马拉的车子,穿的是轻软的皮袍,(待遇很好)。我听说,君子只是用财物周济陷于贫困的人,而不给予富有的人” 。

釜,庾,秉都是容积单位。一釜合六斗四升,一庾合二斗四升,加起来是八斗八升。秉,一说一秉十六斛(hú),一说一秉二斛。一斛合十斗,算下来五秉或是八百斗,或是一百斗。按后说合理些,冉求给的数是孔子允诺数的十多倍,后说两者相差近百倍,很不合情理。

汉之前,一斗谷米也就现在的两斤重,再去掉糠壳,也就一斤半白米。孔子允诺的八斗八升谷米能出约十四斤白米,一百斗能出一百五十斤白米。按一人一天吃一斤米算,前者能吃约半个月,后者能吃五个月。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很有分析价值。

那么,谁派子公西华使齐?公西华使齐怎么也得二三十岁吧,而他比孔子“少孔子四十二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那此时,孔子至少六十多岁了。那应该就是孔子周游列国回到鲁国后的事情。而孔子返鲁后再没得到任用,那就不可能是孔子派公西华出使齐国,只能是鲁国当政者,国君或当权大夫,季氏之类。而且,孔子料定公西华会另有丰厚的俸禄来奉养其母亲,也说明是鲁国的当权者派遣他出使齐国。

看来,冉求与公西华的关系很好,尽心尽力为其母亲多谋些谷米。冉求比公西华大十三岁,待之如小兄弟,两人好几次出现在同一段记述中。那冉求为什么向孔子请示呢?孔子此时没有俸禄,哪来的收入?推测孔子与其弟子之间是个联系比较紧密的经济利益团体,弟子有供养孔子的义务。弟子跟孔子学习要交学费,出仕之后也要拿出一些俸禄缴纳给孔子,还要为孔子做事。“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为政第二)。孔子则有推荐弟子和周济弟子义务,甚至包括周济弟子的家人。就像现在著名的小品演员赵本山带徒弟一样。

这些财物会由一名弟子来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孔子出仕时的俸禄和来自国君大夫的赏赐。紧接着下一句就说到这事。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雍也第六)

原思,鲁国人。姓原名宪,字子思。一说是在孔子当鲁国司寇时,他担任孔子的总管。孔子担任司寇是五十二至五十五岁间,他比孔子小三十六岁,也就是说在十六岁至十九岁间给孔子当总管,太年轻了,不太合理。而按孔子周游列国后返回鲁国后的时段合理些,也就是公西华出使齐国,冉求为其母请粟的时段。

孔子给他粟九百,但没有单位,也不知道是按月还是按年。反正够他或他的家人吃,还有富余。原思对孔子说不想要这么多,孔子回答说,“不要推辞,有富余就接济你的乡邻吧!”

而此时冉求是季氏的家宰,有地位有权势,孔子及孔门弟子多得仰仗于他,还可能他给孔子交的份子钱最多,说话就管用,能当孔门的家,总管原思也得听由他支取钱粮。最后,冉求竟然没听从孔子的意见,给了公西华母亲十余倍之数。而孔子也没拿他怎么样,只是批评了他二句。

按孔子的意思,公西华之母只有一时之急,给她半个月的救济就行了。公西华怒马鲜衣,给他的待遇很好,派他出使的人肯定不久就会给他发高薪,他母亲就不愁吃穿了。而冉求给了几个月的供养,就是多余,好钢没用在刀刃上。要雪中送炭,没必要锦上添花。

孔子“周急不继富”这个原则完全正确。比如说朋友亲戚之间借钱,只应当借给比自己消费水平低的或急用钱周转的亲友;而不能自己节衣缩食,却借钱给消费水平比自己高的亲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济也是如此,生活条件差不多,子女尽点孝心就行了。生活条件差别大,好者就接济一下差者。遇到子女要买房急用钱,父母有余力也应当予以帮助。

2020年7月15日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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