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ian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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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藍天

意外之意外

跑步時,總會遇到意外。最常發生是扭到腳踝或者跌傷。當時處理並不難,麻煩的卻是復康過程,特別是扭傷,因為很容易再扭傷。慢慢地,發現道路並不鋪的平坦。每次總會問,為何會鋪得是這樣子?究竟真的是我們不小心嗎?真的是意外嗎?

另一個「常見」的「意外」是交通意外,不論是車撞到行人,還是車撞車。當走到一些經常發生交通意外的地點時,會看到交通黑點標誌,提醒駕車人士小心。然而,這些意外,真的是單一事件嗎?還是本身道路設計的問題?最近讀畢一本書,有另一種想法。書名是《並非意外》,作者是潔西.辛格。

作者先從車輛開始說起。當世界第一宗車子撞到人而死亡時,所有人發現,車子可以成為殺人凶器。那時候,汽車生產公司自然不會認為是車子本身的問題,他們將這問題歸咎於行人本身:行人亂走。汽車公司形容他們是”Jaywalker”,日本譯作「樫鳥行人」。因為他們的不守規則,所以才再交通意外。慢慢地,本身是行人路權,變成車的路權。

至於那些汽車撞毁的情況,汽車生產公司則說,是因為「方向盤後的瘋子」。總之,所有交通意外,都是人的錯,完全是「公你贏,字我輸」,汽車生產公司可以繼續生產一些,其實並不安全的汽車。雖然現在汽車生產公司,不能不做安全測試就出廠,但「樫鳥行人」、「方向盤後的瘋子」的污名化,已經深入民心。

很喜歡這書的編排,作者一步一步解釋,同時間,每個編章的最後,是下一章的引言。比如第五章講污名,她提及過度依賴藥物的人,並不一定是吸毒,可以是因為藥廠生產的「問題」引致,然而每每發生藥物中毒死亡意外,就會被視為癮君子。解釋之後的總結,她這樣寫道:

在意外的世界裡,污名會堆積,而在污名的世界裡,種族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頁157)

對,第六章就是講述,種族歧視成為「意外」的另一原因。這種環環相扣的論述,使讀者容易明白。

作者在第六章所提及的種族歧視,是指非白人。如果你仍記得佛洛伊德窒息案窒息案:非裔美國人伊德窒息案警員單膝強壓佛洛伊德的頸部而致死[註1]。如果那位是白人,警員一定不會用到這種暴力。除了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也是。作者指出,工程師打造的假人,都是重約77.5公斤,高175公分的男性。至於女性,則設定於只占美國5%的女性人口:高150公分重49公斤。正因為用這樣「錯誤」設定,女性在車禍裡受傷的機會率高於73%,死亡率高於28%。這種意外,明顯可以避免。

另一個意外是來自監管機構,內行人當監管份子,使監管被架空。最佳例子是波音737MAX。作者形容波音設計了一部很難控制的飛機,故此設計了一個所謂很好的程式,但這程式有瑕疵,卻要求機師好好控制。結果,因為這個設計,發生了兩次空難[註2]。原來可以避免第二次空難,然而因為美國航空總署飛安主管,是波音公司出身的人員,將本身應該在機師手冊中有關這系統的東西刪去,還說機師受訓時已經知道。結果,兩次空難,使監管機構不得不暫停這飛機繼續飛行,畢竟「空難」比「車禍」更受人關注。所以作者在書中很坦白地說,空難數字遠遠比車禍數字少很多,因為太”eye catching”。

作者指出,很多「意外」,都有當權者的影子——汽車生產公司、藥廠,當然還有政府。比如道路設計,為何另些路段,如屯門公路,經常發生交通意外而引致整片路塞車?政府在這件事上,是責無旁貸。但因為當權者躲起來,人們所找的原因,往往變成想將事「歸咎」某人:歸咎於死者、「方向盤後的瘋子」、「樫鳥行人」,以減低那無力感,

這本書讓我深思,所謂的意外,是否真的是「意外」。意外的發生,究竟真的是個人因素,還是另有內情?如果是另有內情,恐怕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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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佛洛伊德之死」引發的騷亂: 宵禁令下 美國多地暴力不斷(BBC中文)——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52845084

[註2]波音737 MAX(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A2%E9%9F%B3737_MAX

《並非意外》(博客來)——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68194?sloc=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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