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漫读(20):道之以政和道之以德 — 儒家思想为什么能最终胜出?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第二)。
这段话,孔子比较了儒家和法家两种统治手段的优劣。当然是贬法赞儒。
孔子认为法家的手法简单粗暴、不怎么高明。靠严峻的政令来规范民众,靠严酷的刑法来规整民众。民众就会想方设法免于惩罚而捞好处,钻法律的空子,而没有羞耻之心。遵纪守法靠的是外部约束而不是自律。
相比之下,儒家的手法就温情脉脉,高明得多。从人们的思想入手。用道德教化来引导民众,用礼仪养成修齐民众。民众就会萌生羞耻之心,而自觉自愿地遵规守矩。
法家的方法有些像训老虎之类的猛兽。不听话就用电棒电,达到训练要求后就喂食给予奖赏。久而久之,就形成条件反射。但猛兽毕竟野性不能全消,也会有失控的时候。
儒家的方法则比较像养牲畜。给基本的吃喝,悉心的照料,对赶路劳作,进出圈门和圈内歇息从小就开始训练。
曾子则认为,对民众用刑要抱有同情心。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子张第十九)。
阳肤是曾子弟子,被孟氏任命为士师,就是掌管刑律的典狱官。上任前去请教于曾子。曾子就告诫他说,“上面的统治者丧失仁道,致使民众道德涣散很久了。如果查明案情,则当同情他们,不要光顾着高兴自己增添了政绩。”
曾子之意,民众触犯刑律与统治者失道有关。一味地靠事后的处罚作用不大。关键在于统治者以身作则。而对民众因生活所迫而触犯刑律,应抱以同情,酌情从轻发落。不要为自己的政绩从严处罚和沾沾自喜。
春秋战国时期,儒法这对冤家都积极为诸侯献计献策,主张又大异其趣,因而争得很厉害。孔子贬法家还算比较委婉。而法家对儒家却一点不客气,不留情面。商鞅在《商君书•靳令》中说,“六虱 — 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把儒家的主要主张称为“六虱”,非常不堪。韩非子也猛烈攻击儒家,“儒以文乱法”。
但法家大行其道,最终胜出。秦国率先采用商鞅的主张,严峻法令,强国强军。其它国家陆续跟进。但最终秦国吞并六国,一统天下。儒家没有认清统一的历史大势,老是想着克己复礼,反对打破既有的等级制度。生产力发展了,人口增加了,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归一的政治理念作用下,各国不可能相安无事,只有通过不断的战争来达成统一,进入稳定状态。儒家“仁义礼信”的“王道政治”根本没有市场,而法家“强国强军”的“霸道政治”则大受诸侯欢迎。
然而,历史的发展总是有些出乎意料。秦的暴虐使之迅速灭亡,法家也随之丧失了主导地位。但法家郡县制的政治遗产,却被汉朝继承。汉朝初期尊奉“黄老之术”,予以百姓休养生息。但到了汉武帝却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得以咸鱼翻身,从此成为历代王朝尊奉的统治思想。
为什么儒家思想能反败为胜呢?原因在于天下一统后,朝廷的重心转向对内的统治而非对外的征战。当然,把老百姓当牲畜养要比当猛兽养要稳妥。猛兽野性难泯,一失控就难以收拾。猛兽打仗可以,耕田出肉就比不过牛羊。但遇有外强侵袭,再多的牛羊也无济于事,会被数量少得多的却如虎似狼的游牧民族所征服。
但法家的手段也不是一点不用。一则皇帝哪有那么多仁爱之心。牛羊多了,也就不在乎它们的死活了。二则,老百姓虽然大多乖顺,但总会有些刁民。或者老百姓被逼急了,也会挣扎折腾。这就需要用上法家的霹雳手段。
汉武帝之后的历朝历代,都是王霸间用,以儒为主,以法为辅;以儒为基本手段,以法为最后手段。此仅手段而言,更重要的是,儒家理论为皇权专制提供的合法性解释更有说服力,统治成本更低。曾子所著《孝经》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孔子说,“仁者,爱人”,认为统治者能做到爱护和体恤百姓。子思所著《中庸》中说,“子,庶民也”,宣扬统治者能爱民如子。从两方面说服百姓自觉自愿服从君王的统治。董仲舒则提出“天人合一”学说,宣称君王的统治授命于天,进一步加强了君王统治的合法性。而法家理论不重视君王统治的合法性,主要靠惩奖手段来让百姓服从君王的统治,统治成本高,难以长久支撑其所打造的郡县制。反而是儒家理论支撑起郡县制,以免于秦初建时的迅速崩塌。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