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夜·阅读笔记·种族主义

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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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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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事情只要停下来稍微细想一下,就可以发现可说的话题太多。


去年的秋天(图片来源:津轻海峡)

一勾初月在西天。空气凛冽。

深秋的夜晚,想不出要读点什么好。

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纽约书评》杂志。2018年2月的。

挑选有封面照片的一篇书评,评的是著名男低音歌唱家保罗·罗伯逊Paul Robeson的两本传记。

五六年前读过的杂志。重新拾起,只是对封面照片感觉似曾相识。

所谓的似曾相识无非是觉得以前见过。这种似曾相识感既可以令人欣慰,也可以令人心慌。

记忆中当年绝对认真读过的文。一路读下来,惊觉对其大致内容的记忆已经十分模糊。不时碰上几个似曾相识的句子,好像是梦幻。

或者,像是在梦中遇到的熟人,感觉既相熟又陌生,说不清到底是更相熟还是更陌生。但因为是在梦境中,总的感觉是陌生。

清醒时的梦幻感总让人感觉不安。怎么会这样?再次对一向自诩强大的记忆力产生怀疑。

都说是小时候记忆好。对这种说法一向半信半疑。半信是因为确实记得小时,尤其是上中学时,颇有过目成诵的强大记忆力,当时连自己也感觉不可思议。半疑是实在不能确定所谓的小时记忆好到底是真好,还是因为小时需要记忆的东西少,所以记住了有限的几件事情就好像是记忆好。

记忆就像是向空中抛球再接球的杂耍。只是抛一个球就容易接住。抛两个都接住就要困难一些。抛三个都接住就很困难。成年人每日要应对的事情大致相当于要接住三四个、四五个球,不断有球接不住掉在地上也很正常,也很人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说小孩子需要记忆的东西少其实是文不对题。对题的说法应当是小孩子能力有限,应付不了很多的是事情,抛不了也接不住很多的球,只能对付一个,于是他们就不得不或有意无意地选择一个球对付。

记忆永远是选择性的,选择记住什么一般就会记住什么(能记住多少是另一个问题)。需要选择的事多了,遗漏就必然增加。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可以一下子记住的事一般说来就是三件,多记一件就会导致遗漏——出门记得要带三样东西,手机,雨伞,钱包,临时添加雨靴进来,前面的三件东西就大有可能被遗漏一件。

想到这些,得到安慰,对自己的记忆力之强又恢复了一些自信。

带着这种复活的自信,像读一篇新文章一样读这篇6年多以前读过的书评。这样的旧文重读也算是货真价实的温故知新了。

非常典型的《纽约书评》式书评。其特色就是借题发挥,更多的是展示书评人本人对相关的人与事的见解,书评常常只是陪衬或把被评论的书当作反面教材,当作借题发挥的跳板或补充。

重读之下不禁惊艳,写手文笔千锤百炼又举重若轻,警句迭出又好似信手拈来。

第一段里描写罗伯逊歌声的句子:

There was no artifice; there were no vocal tricks; nothing came between the listener and the song. It commanded effortless attention; perfectly focused, it came from a very deep place, not just in the larynx, but in the experience of what it is to be human. In this, Robeson resembled the English contralto Kathleen Ferrier: both seemed less trained musicians than natural phenomena.
没有花招,没有歌喉炫技;在听者与歌曲之间没有隔阂。其歌声毫无勉强地令人关注,完美聚焦。它来自一个深邃的所在,并非仅限于喉管,而是源自人之为人的体验。罗伯逊在这方面酷似英国女低音歌手凯瑟琳·费里尔,两者都更像是可惊可叹浑然天成,而不是训练有素歌声美妙。

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好句在这篇文中比比皆是。

赶紧查看作者Simon Callow的简介。原来是个英国演员,导演,作家。不得不叹服英国佬文化底蕴深厚。

罗伯逊,典型的悲剧人物。其父是个自学成才的前奴隶,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教育,硬是靠着自学上了大学,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获得神学学位,必修课包括古希腊语,拉丁语,古希伯来语,化学,几何学,三角学,矿物学,政治经济学和其他十九世纪的经典学科。

罗伯逊继承了父亲的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一流,体育竞技出类拔萃(美式足球好手),后来又上了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法学学位,然后再转向声乐表演,成为世界著名的歌唱家,表演家。

堪称全才的罗伯逊奋力推进黑人的解放事业,但在美国碰壁,被认为是过于激进,敌我不分,连美国黑人民权组织和公民自由组织也跟他割席,对他敬而远之,甚至支持美国政府剥夺他的护照。他在绝望中投入苏联怀抱,最后又发现苏联的可怕独裁和残暴,导致他精神崩溃,多次自杀未遂,最后在默默无闻中去世。

他1976年去世时,没多少人知道他当年曾经是那样一个风云人物,有过那样的光照全世界的辉煌日子。

悲剧人物——勇于追求正义而失败的人物。

Callow在文章中对一种罗伯逊传记发出严厉的批评,以具体的句子展示和指出其写手的思想混乱和文笔混乱,句子不通,尽管该写手看似下了很大的资料收集功夫,但对资料消化不良。Callow对另一种传记则是赞美有加,钦佩有加。

这篇书评用于评论他人传记的篇幅占文章整体篇幅不到一半。典型的《纽约书评》的书评。

接着读了Garry Wills的一篇评论一个人单独翻译的《圣经·新约》的书评。

中规中矩的书评。整篇完全是书评,对该人的翻译理念和翻译表现提出了犀利但不失诙谐的质疑。五六年前也大致读过的文,但记忆更少。

重读的收获是,注意到Wills有一个很厉害的观点——英语世界大名鼎鼎的詹姆斯王钦定圣经译本(King James Bible)常常被说成是跟莎士比亚作品一道形成了我们所知的现代英语典范,这话不对;钦定本圣经的新约翻译十分之九是直接沿用廷达尔Tyndale的译文,因此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廷达尔跟莎士比亚一道...”。

附记:

以前(几十年前)听过罗伯逊唱的歌曲《老人河》录音,对他那可以震撼屋顶又震撼人心的男低音歌声印象深刻,但对其人没有多少了解或记忆。写这篇文时,分心旁骛,上网看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键入关键词Paul Robeson搜索,找到一则音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hnCrHZkgNk

是1956年6月12日罗伯逊应召到美国国会接受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的讯问。该委员会的一众成员轮番发问,试图要他承认他是共产党员,承认他进行了反美活动。

罗伯逊以他那震撼屋顶的男低音、演说家的优雅和雄辩、律师的周全和严谨慷慨陈词,舌战群儒。听者不需要懂一星半点的英语,只是听他雄浑有力又抑扬顿挫的声音,就足以充分感受到他的强大的气场,感觉像是面对一座巍峨的高山。

看着他的照片,听着他从容不迫、徐疾有致的声音,思绪的野马不禁飞驰起来,想起也是多年前在中国乘坐火车,在漫长的路途中与一个看似很有礼貌也很机灵的在校大学生交谈。

那小伙子说起美国,很诚恳地表示担忧美国的发展会被智力水平欠佳的黑人拖累。当时听他这么说,没好意思很激烈地反驳他,只是跟他说,人家黑人也有很多很多世界一流的杰出人才。

在种族问题上,中国人以持有种族主义观点而自豪的人比例之高大概是当今世界是少有的。前不久在中国媒体上又看到一位中国的大学教授发出忧国忧民的担忧,说是在广州等地,眼看着中国人和黑人生的混血儿越来越多,国家必须予以重视,否则中国人的人种纯净堪忧云云。

这样的忧国忧民,如此愚昧又如此自豪,在民众言论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的当今中国可以公开发表,绝大多数民众也不觉得这种言说有什么不妥,这种局面显示了中国这个所谓的文明古国离当今世界文明还相距甚远。

真想大声对那些人大声说:你何德何能自以为你的种族是超优秀的,可以有资格居高临下看黑人?就凭你这种愚蠢透顶的认知,你能有什么理由反驳白人至上主义者说黄种人是劣等民族/种族?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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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海峡喜歡研讀、細讀文學作品,鑽研文學翻譯,也喜歡把社會與政治當作文學作品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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