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情態助動詞與口頭契約... 澳洲法官的小故事,法律翻譯的大學問!

西悉尼MIT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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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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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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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法院旁聽案子的時候聽到法官講了一個英文情態助動詞的小故事。

有個地主請了個建築承包工來估價,想知道要在自己的土地邊緣修一道柵欄要花多少錢。

地主的說法是,技工看了以後跟他說 This job should cost you $15,000,於是地主表示這個價錢蠻合理的,價錢可以讓人接受(acceptable)。

但技工的說法是,他給地主估了價,並告知 This job would cost you $15,000,這句話可以理解成是一項由技工口頭提出的要約(offer),地主聽了以後說這個價錢他可以接受,技工就認為自己提出的 offer 地主接受了,因此就形成了有法律約束力的口頭契約。

等柵欄做好之後,地主不肯付錢。地主表示他並沒有叫技工動工,他只是聽到技工說 This job should cost you $15,000 之後表示價錢還算合理,沒想到技工聽了居然自作主張開工了。 因為土地很大(牧場),從開工到完工都是技工一人在工作,地主完全不知道,所以也沒機會阻止他;如果他知道技工要動工了,他一定會出面阻止。

兩人於是為了究竟有沒有口頭契約打起了官司。


案子的爭議點在於究竟當初技工用的情態語助詞是 should 還是 would。


技工回憶當初的對話:This job would cost you $15,000

這句話如果當初用的是 would,就可以理解為虛擬語氣,也就是技工說「[如果你要我做這項工程的話],工程要價 $15,000。」 技工用 would 虛擬,可以被理解為技工提出要約(offer),原因是技工不知道報了價後地主會不會接受報價,所以用了虛擬、假設去表達方括號中的條件句。

而地主聽了技工的虛擬語氣 [如果要我做這項工程的話...] 的報價後,地主回答說「價格可以接受」;在這樣的語境下技工把地主的回答理解為要約得到確認和接受了,不需要繼續虛擬下去了,可以幹活兒了;技工的理解似乎也無可厚非。


地主回憶當初的對話:This job should cost you $15,000

這句話如果當初用的是 should,可以被理解為技工把他預估大概要多少錢的金額告訴地主,是技工憑經驗去估測造價可能會是多少,在這裡 should 有臆測的意思(中文的「應該」也可以當臆測,例如有人說『我覺得*應該*是xyz,但老實說,我也不敢100%保證就一定是xyz』)。

如果當初用的是 should,可以把句子理解為技工把自己的預估、臆測結果告知地主,跟地主分享自己的見解;如果當初用的是 should,就不是虛擬,也就不會引發出「這句話是技工向地主提出要約」的解讀。


當然,法官講這個小故事只是簡單講個大概,其中一定還有很多細節。不過當小故事聽聽倒是很有意思 ^_^

這個故事對法律口譯員的寓意就是,情態助動詞太重要了!搞混了就慘了!

那問題來了,如果當事人使用的情態助動詞沒問題,但是口譯員在翻譯的時候選錯了關鍵的情態助動詞,結果誤譯導致糾紛,那這筆賬要怎麼算呢??

© 2017-2024 Kenny Wang, PhD 語言學博士、法庭口譯員(Certified Specialist Legal Interpreter)
我是 @西雪梨大學 Western Sydney University 翻譯專業 的老師☕️(對我們翻譯專業有興趣的同學歡迎猛戳上面的超連結看我寫的介紹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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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悉尼MIT譯士身處翻譯界,一顆法律心❤!為在異國有難的同胞翻譯是一項有意義的事業!助人+糊口+多元生活。 澳洲法庭口譯、法律口譯專項認證持證人(CSLI)、澳洲西雪梨大學翻譯老師。 我會慢慢把我在大陸網站知乎上寫的簡中文章鏡像到馬特市,和大陸以外地區的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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