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上了我的治療師!
當初我報讀香港大學的佛法輔導碩士,新生簡介會上教授的一句話令我大受打擊。
教授說:「我們不能成為家人和朋友的治療師。」
我很不甘心,也不明白為何不能幫助我最愛的人。
之後上「專業操守」課,教授說輔導員要跟案主保持距離,例如要避免出席案主的畢業禮,並絕不能和案主發生戀愛關係。
我不解問道:「那如果他們是真愛呢?」
教授說:「在治療關係中是沒有真愛的。」
教授還補充說,操守有寫明輔導員跟案主在輔導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也不能發生戀愛關係。他們也不可以私下互留聯絡資料,約定三年後再續前緣,只能靠緣份,如能有緣地在三年後偶遇才可再開始。
後來我發現,原來案主「愛上」自己的治療師,是一個蠻普遍的現象,我自己也中招了。
在跟我心靈導師阿賢的關係中,有一段時間,我覺得自己愛上了阿賢,很希望把他私有化。
我發現自己這個想法時十分徬徨,很怕這想法會破壞了我和阿賢之間的關係,擔心他不再願意做我的治療師,另一方面也覺得對不起丈夫。
最終我靜下來,反思自己在這件事中的需要,發現其實我只是想無時無刻都被接納和支持,被無條件地信任和肯定,在沮喪時被同感,被告訴「你已經盡力了」。這只是一種索取和渴求,並不是愛。我也明白到,治療師只有在輔導的時候才可提供這份接納和支持,如果我們真的在一起了,他定不能無時無刻都提供這份接納。明白到自己對治療師並不是真愛後,我鬆了一口氣!我不用怕把阿賢嚇跑了!也不用怕家庭破裂了!
後來我也明白到我們真的不能幫家人和朋友做輔導,因為當大家在生活上有很多接觸時,有機會會觸發到雙方的情緒。當你是觸發對方情緒的角色時,你便很難引導對方去覺察這個觸發背後的課題。而且關心則亂,當我們很期望能幫到對方時,又或者對方在生活上有觸發到我們情緒時,我們便容易出現同感心屏障,難以同感對方。
家人和朋友之間只能做到互相聆聽和陪伴,但不適合做引導和療癒。
早前我接了一個輔導個案,由於我沒有守好界線,慢慢和案主成為了朋友,雖然後來已結束了輔導關係,但最後也鬧得有點複雜。我身邊也有一些跟人生導師成為朋友,但最終要回歸保持距離的例子。現在我深切明白到,教授說的「我們不能成為家人和朋友的治療師」;也明白為何當初一位輔導員完成我的輔導個案後,堅決拒絕我的感謝飯聚邀請了。
現在我學會了保持跟案主的距離。
就像佛教密宗所說的,我們離上師不能太遠,否則會感受不到溫暖;也不能走太近,否則會被燒傷。
輔導關係中的渴愛,都是需要的投射,提醒我們要回歸內心,別向外求。
* 以上為筆者受佛法輔導、inner child journey等不同概念啟發的分享,有機會與原本概念有出入,如有疑問或建議,歡迎友善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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