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前世命运和现代归宿

江上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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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始于周公,而成于孔孟。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却并不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孔子和孟子都不招人待见。与法家相比,他们推销的货色显然不对诸侯们的胃口。无疑,“仁义”这种产品在当时没有多大的“市场需求”,所以纵使孔孟之徒是当时最顶尖的营销高手,也无法出手,只好烂在自己的肚子里。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各种原创思想的大爆发期,也是中国的政治制度从封建制转向郡县制的过渡期。自此以后,基本上,中国就再也没有产生原创性的思想了。那么,为什么中国会从封建制转向郡县制呢?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先对中国人的政治理念有所认识。就我看来,中国人的政治理念至今还停留在猴子的水平之上。当然中国人的政治技巧和手段要比猴子丰富得多。对于从古至今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而言,金字塔似的权力结构才是唯一稳定的政治结构。中国的历史不过就是不断重复着这个故事:努力建造一个金字塔似的权力结构而且越造越大,垮了重造,乐此不疲。

认识了这一点,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中国会从封建制转向郡县制了,那只不过是某些条件发生变化后而中国人的政治理念没变的一个必然结果。分封制是适应地多人少的一种政治结构。作为周天子,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他要直接管理所辖的领土显然有些力不从心。因而将其领地分封给诸侯管理,而诸侯尊其为共主并上贡就是一个合适的选择。诸侯又再分封下去。这样就形成了家、邑、国和天下的层级结构。在地多人少的情况下,这个结构是稳定的。但当生产发展了,人口增多了后,就变得不稳定了。打个比喻,最小的政治共同体 — — 大夫的家,就好比一群猴子,有自己的猴王和等级森严的组织结构。当猴群隔得远时,各自为政,相安无事。而当相邻的猴群扩大而有密切的接触后,麻烦就来了,所谓一山不容二猴。它们之间不可能协商对话而相安无事,必须通过打斗实现统一并只立一个猴王。如果不这样,便会有无休止的打斗。在这种情况下,统一是避免打斗的唯一办法。就这样,各自为政的猴群便在各个层次开始相互打斗直到嬴政这只“猴子”成了大一统猴群的头领。法家认识到了这一历史进程,并积极地加以推动;而儒家呢则昧于大势,老是想着要维持过去的“礼乐”制度。因而在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中,法家强化中央集权的思想取得了胜利。

然而,历史的发展总是有些出乎意料。法家思想在成功地推进和实现中央集权后,就迅速地丧失了主导地位。秦的暴虐使之迅速灭亡,但它留下了一个政治遗产 — — 郡县制。汉采用了它,就是萧何在咸阳的宫中收集的那些东东。可能由于控制力的不足,又同时辅之于分封制。但汉在初期的主导思想采用了黄老之学,而摈弃了法家思想,主张让国民休养生息。到了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用举国之力抗击匈奴,又摈弃黄老之学而采用儒家思想。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在于儒家思想并不反对中央集权,儒家也是强调等级制的,只不过孔子反对“犯上作乱”,想要维护等级制度一成不变。一旦新的等级制度建立,儒家也是乐观其成的。法家与儒家的对立主要表现在是以“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上。对于权力的集中,法家的主张最强烈,其次是儒家,再其次是黄老之学。我猜度如果可能的话,法家甚至打算摧毁家族这一社会结构和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可能古希腊斯巴达人的制度最对法家的胃口。个人不需要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需要知道国家就行了。

顺便说一下,法家多半很变态。比如说,法家的代表人物吴起,为了得到鲁国国君的信任,竟把是齐国人的老婆给杀了。他还去吮吸士兵脚上的脓疽,这件事传到这个士兵的母亲那里,这个老母不简单,一眼就看穿了吴起的险恶用心,就对旁人说,我儿命休矣,吴将军太险毒了,这分明是要我儿的命呀。但吴起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大义灭亲,身先士卒,绝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指战员。

对于儒生们来说,法家打造的郡县制这一巨大的躯壳好像给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而皇帝也发现,由儒家的“仁义”和“忠孝”思想来填充这个躯壳,对他们的统治更有利。这样一来,由儒家思想来主导法家打造的郡县制就绵延了两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的爆发。

郡县制的传统社会,我们可以这样来认识它。它有两个政治结构和三种基本的政治力量。一个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家族,一个是以皇权为最高权力的官僚体系。皇权通过郡县的行政体系而到达县;在县以下乡村,则主要由宗法权力来支配。三种基本的政治力量则是民众、社会精英(称之为读书人,当然主要读的是儒家的书)和皇权。与分封制相比,郡县制的权力显然更为集中,分封制下的“国和家”都不存在了,只存在“天下”和“家族”两个政治领域。国民受到两个政治权力的管辖,而读书人进则成为官僚体系的一分子,退则栖身于宗法家族之内,成为沟通和调和两个政治结构的桥梁。儒家思想对传统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使得国民都认同这一社会结构而避免陷入频繁的动乱,从而提供了可以持续的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使得中国人得以“安身立命”。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相信通过修为,人的道德水平能够得到提高而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合乎社会的要求。儒家提倡“忠孝”,“忠孝”是个人容身于郡县制和宗法制中的人生理由,也是传统社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忠”和“孝”的关系是这样的:对于个体生命来说,首先要做到孝。孝是忠的初级阶段、成长阶段和试金石。一个人不能尽孝,那肯定不能尽忠。当一个人由尽孝发展到尽忠,尽忠就超越了尽孝。但又不是完全替代。传统社会中,朝廷官员的“丁忧”制度就是尽忠前提下尽孝的一种表现形式。

毫无疑问,儒家思想在传统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应该得到肯定,虽然我们今天看来它有重大的缺陷,但在当时没有一个更好的思想体系的情况下,它是最好的选择。法家和黄老之学不行,释家和道家都是出世的,更无法承担。儒家思想使得中国文化发展到了一个高度,在其信息传送和接受的最大距离范围内,没有超出它的其他文化类型。在遭遇到西方文化之前,它只面临过一次重大的文化挑战,那就是晋朝南北朝时期佛教的广泛传播。但儒家思想成功地内化了佛家思想,使后者逐渐变异,达到了两者的互补而不是对立。因而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文化也成了相邻国家和民族的学习对象。乃至汉族被外族征服后,这种文化仍然被采用而延续下去。

我们现在看来,儒家思想有些什么重大缺陷呢?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儒家思想扼杀了个体生命的自由和创造力。首先,儒家思想在“忠孝”和其他的人伦关系之外,并没有给个人提供一个独立的价值。个人的价值只存在于一系列的人伦关系之中。在儒家那里,脱离这些关系,个人是毫无价值的。其次,儒家思想是一种保守的思想体系,它维护等级,强调稳定,不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不鼓励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探索。第三,它维系下的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使得中国人丧失了自治和自我组织的能力。这使得中国这个庞然大物有时竟不堪一击;第四,儒家思想虽然能维系传统社会一时的秩序和稳定,但却不能避免传统社会周期性的动荡与动乱。因为儒家一厢情愿的道德诉求并不能遏制集权体系对民众的残酷剥夺。传统社会周而复始的规律表现为初生政权的清明,然后走向腐败与暴虐,然后走向灭亡,然后又以儒家思想为依据来重建。当西方文化随着强大的实力迎面压来的时候,儒家思想主导下的中国社会,无论是从实力上,从组织上,还是文化上都无法战胜和抗拒。

许多人现在还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何中国数亿之众却不能击退西方几千人的军队,而且他们劳师远征,纵然他们船坚炮利。再说我们后来不是也有枪炮了吗,怎么还继续受欺负呢?道理很简单,关键是,在长期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下,民众早已丧失了自我组织的能力,他们必须通过最高权力才能有效地组织起来。当朝政腐败行将就木走到周期的尽头,组织动员能力衰退之时,面对外敌的入侵,再多的民众也只是赤裸的羔羊,只得任由宰割。清之于明如此,洋人之于清是如此,日军之于前朝也是如此。另外一个例证是,一般来说,南方民众对外敌的反抗更强烈些,比如说“三元里抗英”,嘉定民众对清军的殊死抵抗,因为南方民众的“王化”时间要短些。我们假设一下,如果英军或八国联军换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来侵扰中原,就很有可能打不赢“七国联盟”,因为天下再怎么乱,各诸侯国还是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的,只要他们联合起来,八国联军未必是对手。

面对不断的打击和欺侮,中国的知识分子开始反思了。到了新文化运动和“五四”时期,中国知识分子普遍认为,儒家思想和传统的思想资源是不能应对中国的局势了。于是倡导起了西方的“科学与民主”,而批判传统文化,想借此重振中国社会,强国富民。由于传统社会的主导思想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就首当其冲遭到猛批。提出了 “打倒孔家店”、“三纲五常”等口号。平心而论,儒家有些冤,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病是不能全算在儒家思想身上的,更应该算在法家身上。但“五四”不怎么显明地提倡“自由”这一政治理念和不批比儒家更推崇集权政治的法家是有原因的。在西方列强的欺侮下,中国人压到一切的愿望就是强大国家而免于外国人的欺凌,哪怕换来的是被同胞欺负也不要外国人的欺负,哪怕是被国人强奸也要免于被外国人强奸。所以,我们看到,即使租界的司法审判比清朝衙门的审判制度更先进,我们也感觉很不爽。而法家呢?它的主张它的目标,就是强国,主张通过加强中央集权来强国。法家唯一的目标就是强国,民众甚至君王都是不重要的,都是手段。而儒家呢,虽然也承认和维系等级制度,但并不怎么强调强国,只要恪守本分安定团结就好,君以民为贵,民以忠孝为本。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一定隐隐觉得不能批法家,批了法家就等于否定了强国。

那么如何才能强国而实现国家的完全独立呢?科学和民主能走得通吗?提倡个人解放和个人自由走得通吗?或者说在短时间内能实现吗?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在政治领袖、社会精英和广大民众的相互作用下,中国最终通过选择以马克思主义这一外来思想与中国法家的集权主义政治传统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新的政党组织手段,调动动员和组织起了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实现了国家的完全独立,重新建立起了大一统的和更加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与传统社会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又加入许多新的元素。

那么,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和传统社会有些什么区别呢?相应的儒家思想的命运又是如何呢?好多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一事实,就是与传统社会相比,中国人的个人自由实际上更少了。前中国社会,宗法家族制度是被摧毁了,个人也从“父权”下解放出来了,女人也从“夫权”下解放出来了,这是“五四”最大的政治成果。但是个人从宗法家族和“父权”下获得的权利,并没有归个人所有,而是归了国家了,归了“组织”了。换句话说,在传统社会下,存在着“父权”、“夫权”和“君权”,而在前中国社会,就只存在着“君权”,只不过它是以“国家”和“组织”的形式存在。形式虽然变了,但实质并没有改变。一个例证就是婚姻的权利,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变成了“组织决定”。后来松动了那也要单位同意。也许这是争取国家独立的必需,为了应对强大的西方势力,中国需要更多的权力集中,使得个人完全投身于赢得国家独立的斗争中去。所谓“舍小家,顾大家”。在这里,相应地儒家思想的“孝”完全没有了立身之地,儒家调节人际交往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了立身之地,什么“亲情、气节、信义”等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只要有“国家大义”和“民族大义”就够了。“大义灭亲”、“出卖朋友”、“检举揭发”、“以厂为家”成了通行的准则。这在“文化大革命”中到达了极致。

但另一方面,儒家的“忠君”思想得到了保留和强化,只不过“忠君”换成了“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党”。因为它与集权制度是相容,对集权体制是有利的。有句话,说对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结果下来呢,是适得其反。前中国社会,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集权化程度最高,最高权力延伸至生产大队和街道委员会,政治权力和思想权威相统一,有着控制严密遍布社会政党的组织系统,有着可供利用的现代化交通和通信手段,历代历朝,无可匹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个人的权利逐渐增多,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虽然中国的人权状况还远远不够,但确实在逐步改善。但是中国人个人权利的增多只是表现在“消极的权利”方面,也就是保障国民免于受到政府权力侵害的个人权利方面。比如说,婚姻自由,迁徙自由、择业自由等方面,但在“积极的个人权利”方面,也就是政治权利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是当今中国社会乱象丛生的总根源。只有当公民获得了完全的个人权利和自由,特别是政治权利,才有可能消除这些乱象。

历史已经证明,想用儒家思想来拯救中国、消除这些乱象是不可能的。中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坚定不移地走向自由和民主,让自由民主成为国民的共识,不仅只是知识分子头脑中的观念,而要成为国民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蒋庆之流想重新用儒家思想来主导中国的未来是死路一条,也不会有市场。只用中国来解释中国是不够的,必须将中国置身于世界文明发展之中,中国不能长期抵抗和变相的接受自由民主的理念,而自绝于先进的文化。但儒家思想仍然应该在中国未来自由民主的政治框架内有一席之地。那是中国人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一个最显明的文化特征。我们应当恢复和调整儒家的人伦思想,使之适应现代社会。我们当然不倡导那种“父权”前提下的“孝”,但我们需要个体具有平等权利下的“孝”,我们需要更加浓郁的亲情。“仁义礼智信”在现代社会中也能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应当抛弃法家和儒家的集权政治文化,抛弃儒家要求个人对国家无条件尽忠的思想,而代之于自由与民主的思想。这才是儒家思想在现代中国社会的归宿。

2006年9月3 日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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