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我的人生飯桌|4不允許自己快樂
一直以來,我就不是一個喜歡吃飯的小孩。我總是隨意吃些東西裹腹,不太在意品質。曾經有段時間,我可以早餐都只買20塊錢的草莓果醬三明治,以省下餐費去買其他我想要的東西。
從小媽媽就告誡著外面的零食還有鹹酥雞都很不營養,外頭的飲料添加的冰塊都是生水做得很不衛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把媽媽說的那些話奉為聖旨,把這些觀念烙印在我腦袋中。即使國小放學時,大家結伴去柑仔店買冰、王子麵、還有奇奇怪怪顏色的糖果餅乾吃時,我真的毫無興趣也不敢嘗試。
姊姊的飲食型態則跟我截然不同,她熱愛吃零食、甜點與手搖等各種美食。我每次看著她大口享受美食的時候,我心中總會想著好浪費錢啊。
我好像自己產生某種原則:除了正餐之外,不該花錢在食物上。甚至直到現在我連偶爾在便利商店或是麵包店想吃個甜點,我可能東翻西找猶豫再三,最後會責怪自己是不是太奢侈了,然後再把本來選擇好的甜點放回櫃位。或是我會在夜市繞了一大圈,觀察著性價比想著什麼比較便宜或划算,再選擇吃什麼東西,而不是順從自己的慾望選擇最想吃的食物。
我想起前男友總是喜歡為我付錢,有天大概已經晚上十點多時,我們路過麥當勞,我只是無意間嚷嚷著好想吃蘋果派跟薯條歐,他就牽著我的手說好啊我們去買。原本我還再三推遲說我只是有點嘴饞沒有真的餓啊,但他只是溫柔地看著我說,你想吃就買給你吃啊。
一直以來我都不太吃宵夜(總是選擇餓了就趕快去睡),我那天吃蘋果派跟薯條笑著跟他說,我覺得現在的我好幸福歐,這個時候可以吃到這樣的東西,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好事。
那時我才有意識,啊我一直覺得能吃想吃的食物,或是吃好吃的東西,對我來說竟然是一種奢侈的行為。我會挑選好吃的餐廳跟朋友一起聚餐,我也會買一些好吃的甜點當做伴手禮送給朋友,但是我卻不會好好地善待自己。
原本我以為我就是一個對於美食沒有慾望,或是,心中覺得省錢比較重要。
但後來我才發現,我的快樂一直都很節制,或是,我好像不允許自己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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