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伴吸毒,如果同伴吸毒過量,幫他叫救護車不就等於向警察自投羅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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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者經常結伴同行,例如開轟趴時大家一起嗑藥。如果有人昏迷不醒,明顯吸毒過量,旁邊的人立刻叫救護車,通常都是可以救得回來的。不過問題是,結伴吸毒的同伴往往會擔心自己吸毒的刑責,要是警察來了,自己不就會因為吸毒而被抓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還是不叫救護車吧!」因此毒友可能決定對吸毒過量昏迷不醒的人棄之不顧,自己先走為妙。而延誤就醫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搶救不急,昏迷的人就這樣死了。
配圖是我去警察局做口譯的時候警察局牆上張貼的宣傳海報,上面寫著「保護生命安全是警察的首務之一」。
澳洲警察的政策是,如果跟吸毒過量的人在一起的同伴自己也有吸毒,只要他們不是毒梟販毒,警察到場後一般都會行使斟酌權,警察會選擇不逮捕一起吸毒的同伴。因此,警察製作的海報呼籲如果有人吸毒過量,周圍的人不要因為自己也吸了毒而有所顧忌,應該立刻叫救護車!
在澳洲遇到吸毒的華人不多(一定有的,只是沒給我遇上😂😂)。
到目前為止,我在警務口譯上只遇到兩次妓院的「銷魂佳麗」(她們廣告的用詞)因吸食冰毒而遭到逮捕的案子,另外兩次則是來澳洲打工度假的年輕人抽大麻煙。
跟吸毒相比,華人製毒、種植大麻、販毒的案子就不少了😣
© 2018-2024 Kenny Wang, PhD 語言學博士、法庭口譯員(Certified Specialist Legal Interpr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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