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匿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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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更容易在怎样的环境下滋长,答案其实很简单

(编辑过)
政治少数派顿悟系列No.23:为什么会有霸凌?霸凌其实是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在成长期学习社会规则、区分善恶敌我的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人类儿童在彻底掌握社会规则之前,容易错误地把某些同伴当成异类,用对待异类的低人权待遇去对待对方,这就是霸凌的本质。能最有效阻止霸凌的,只有建成一个评价体系多元、尊重所有人人权的社会大环境,至少是进入一个这样的生活圈小环境。

当今的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死看得很重,只要有人死,就一定要找个罪人对此负责;对未成年人的活看得很轻,只要人没死,就一定没人管你怎么活。

前阵子中国最大的热点新闻是三少年霸凌并杀死同学案,整个事件从热议到平息的流程走向并不出奇,仍然遵循近几年类似事件的普遍规律:某起情节严重且责任方无争议的暴力犯罪被曝光,掀起巨大民愤;人们一边要求巨细靡遗地了解每一个案件细节,一边要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大的力度严惩凶手及其近亲;当局迅速暗中禁言直接涉事人员和敢于妄议的意见领袖,安排正能量媒体、自媒体传达“正在处理,不得妄议”的信号,如有必要再发布一个蓝底白字通告;事件热度冷却;嫌疑人被审判定罪执行,人们最后再痛骂罪犯一次。

就目前的进度——4月7日最高检察院快速核准对三少年案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来看,此案舆论中唯一没按上述流程走的地方是一条160K点赞的微博。这条微博说,“成都打响了反校园霸凌第一枪:中考新政明确规定,有过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在录取中最后投档”,仿佛舆情真的带来了什么改变。

可惜,根据以上关键词,很容易查到所谓的新政出自《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而成都教育局回应称,“该项内容此前就有,校园欺凌行为将根据公安局的调查决定”。

此言不虚,因为以上规定的2023年版本是这样的:“对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存在考试舞弊、校内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位同学均需参加的美育活动的不得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

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某初中生实施了足以引发公安局调查的校内欺凌行为,则不得保送进入重点高中,报考高中时也会被分配到成绩最差的最后一批。这并不是什么因舆情而产生的新政,在升学方面,对欺凌者的处罚和对逃课者的处罚是一样的。

如果这条“旧政”可以叫做“反霸凌第一枪”,那这把枪应该是玩具枪,还不是打水仗用的,是吹泡泡用的。


到底什么样的“枪”可以解决霸凌问题呢?这得从为什么会有霸凌说起。

一种观点认为,霸凌是因为有些孩子是“天生坏种”“人性本恶”。这种观点跟纳粹很接近,都认为有些人生来就是坏的。顺着这种观点退一万步说,假设真的存在某种“坏人基因”而且生物技术发达到足以将其识别出来,又该怎么办?禁止基因携带者生育或者在生育时进行基因选择吗?要是携带者没干过坏事呢?要是坏人基因有什么人类尚未发现的优势呢?要是消除坏人基因也会同时导致某种受欢迎的优势基因被消除呢?这样追问下去,最后不是对“坏人基因”不做处置就是种族灭绝,都不是可行的解决之道。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受霸凌的孩子会反抗就好了。这种观点最大的问题在于认为反抗霸凌是很简单的事,人人都懂、人人都会,所以实际上助长了“这么容易反抗却不反抗,说明ta愿意”的错误认知。

要是人们都相信这种观点,受害者周围的同学和大人就会对发展初期的霸凌视而不见。他们会认为弱势的孩子之所以服从强势的孩子,是因为ta愿意,ta想讨好对方,或者这就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表现方式;而等到霸凌发展到无法漠视的严重地步的时候,伤害已经难以愈合了。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因为霸凌别人的孩子没有受到正确的教育。而所谓的正确教育是家长和老师命令孩子不许欺负人,欺负人了要受罚。

这个方法倒不能算全错,可惜的是它就像笑话里吃到第七个才觉得饱的最后一个包子,不能脱离前六个包子单独解决饿肚子问题。“前六个包子”是什么呢?是孩子和教育者之间形成了健全的爱与信任关系,问题能够通过讲道理解决;教育者讲得清道理,孩子听得进道理。

假如孩子和教育者之间健全的爱与信任关系没建立,道理讲不清听不进,那么只在霸凌问题上命令和处罚几乎不可能管用。因为什么程度的霸凌能被教育者发现,本来就是由关系建立和道理沟通水平决定的。在这两项上做得好的教育者,可以在最初阶段就发现并阻止霸凌;在这两项上做得糟糕的教育者,可能要到霸凌发展到受害者的身体、精神或金钱严重受损的阶段才会发现,此后还可能应对失当,造成新的伤害。


说完了解决不了问题的观点,该说说能解决问题的观点了。

为什么会有霸凌?霸凌其实是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在成长期学习社会规则、区分善恶敌我的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人类儿童在彻底掌握社会规则之前,容易错误地把某些同伴当成异类,用对待异类的低人权待遇去对待对方,这就是霸凌的本质。

人类的所有教育都期望儿童学会识别什么行为是好的,什么行为是坏的,这让孩子们能够学会做好事而不做坏事,与其他人相处得更和谐而不是矛盾重重。以做好事和做坏事为标准把人区分成好人和坏人,产生善恶对立、区分敌我的需要,是儿童在以上学习过程中自然经历的一个阶段。

与此同时,孩子很容易意识到好人之间互相善待的规则并不适用于好人与坏人之间。好人可以对坏人坏,因为坏人先对好人坏了——东方的“以直报怨”、西方的“以牙还牙”都是这个朴素的道理。这就意味着,对坏人坏既可以算是遵守了“不用对坏人好”的规则,又可以算是破坏了“不能对其他人坏”的规则,一种行为可以同时享受“遵守规则被认可”和“破坏规则好刺激”这两种快感,还几乎没有风险,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多说一句题外话,这一现象不仅在孩子之间存在,在大人之间也存在:从猎巫、石刑到批斗、网暴,总有足够多的人一有机会就以善的名义作恶,甚至把这当成真正的义举。

更不凑巧的是,孩子们的生活中往往没有足够坏的坏人,如果非要在能接触到的人里找出坏人,有些不同之处的孩子就成了最佳人选:有的孩子有多动症、自闭症或其他身心问题;有的孩子是转学生,不会说本地方言,或者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有的孩子长得太高、太矮、太胖、太瘦甚至头发太卷;有的孩子的主要照顾者不是父母而是祖辈;有的孩子家里经济条件太差;有的孩子掌握的才艺太独特……总之,每个学校都会有孩子在某个方面与众不同,并在某些场合显得“不守规矩”“怪里怪气”。极端环境下,孩子们甚至大人们会按照强弱区分孩子之间的好坏,强者就是好,弱者就是坏。

合格的教育者应该能够事先认知这种情况,至少也能及时发现有的孩子被当成了异类,并通过讲道理让孩子们意识到不一样的孩子并不是坏人和敌人,并不能对他们坏。然而,教育者也需要学习才能具备这种意识。很多时候,没有正确观念的教育者本身就会对“不守规矩”“怪里怪气”的孩子表现得挑剔、冷漠甚至粗暴,那么孩子们有样学样甚至变本加厉又有什么奇怪呢?他们并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在霸凌——至少一开始不会——反而觉得这是在教ta做人甚至是伸张正义呢。

在这种环境里,连被霸凌的孩子也可能错误地认为“除非我跟他们一样,否则他们总会这样对我”,而没能学到正确的观念“即使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也不能这样对我”。

因此,一个社会对人的评价体系越是多元,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路径越多样,这里的孩子就越容易接受不一样的孩子也是同伴,不能施加低人权待遇;一个社会对异类的敌意越大,越不把异类当人看,这里的孩子就越容易对认定为异类的人给予低人权待遇,而且理直气壮。


中国社会是怎样的社会呢?至少,这是一个成年教育者仍然在公开霸凌受教育者的地方。

比如“叛逆矫正”。

从杨永信的网瘾学校,到吴军豹的豫章书院,再到雅圣思素质教育基地,这类以“矫正叛逆孩子”为目的,由父母授权他人以教育名义精神或肉体虐待未成年孩子(有时甚至包括成年孩子)的封闭式机构遍布中国,仅以“叛逆 矫正 教育”为关键词就能搜索到上百家。其中只有极少数得到了曝光,更少数得到了惩处,绝大多数都处于不存在任何监管的独立经营状态。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大量被社会视为正常人的父母认为孩子只要有“网瘾”、早恋、厌学、自闭甚至同性恋就是叛逆,就需要矫正,于是其中一部分有意愿和经济能力的父母便把管教权外包给了上述机构。只要这些父母认为管教机构可以还给他们一个表面服软听话的孩子,就不太介意用在孩子身上的体罚、侮辱手段。

尽管实际上他们的孩子很可能没有任何问题,或者只是精神健康状况需要改善、属于神经多样性(Neurodiversity)人群等等;尽管父母和机构的管教很可能是精神或肉体虐待行为,肯定是侵犯人权行为,但是在中国,父母对孩子的权力远大于孩子的基本人权。即便法律或社会名义上反对父母对孩子的虐待,但实际上只要不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被拍下来发到网上,就没有任何个人和权力机构会干涉父母如何管教孩子。

再比如导师压榨。

被导师性骚扰、叫导师爸爸、给导师做家务、替导师学术造假……中国研究生被导师欺凌的舆论事件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已成常态。很少有人意识到,老师对学生的此类伤害乃至更普遍的言语侮辱、“不准毕业”威胁,也是一种霸凌行为。哪怕研究生已经是成年人,除了冒着葬送学术生涯、职业前景的风险实名曝光以外,找不到任何不受霸凌的有效规则。而中山二院乳腺外科多人患癌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有的事件哪怕已经产生了足够引人注目的舆情,也不见得能得到什么说法。在这里,导师管学生和父母管孩子的道理是相通的,除了故意杀人,强势一方怎么做都是正常的,全凭自己的认知和良知选择是否霸凌,而弱势一方除了苦苦忍耐以外得不到任何支持。

意识不到以上两种行为是霸凌、对以上两种行为有极高的容忍度的社会,当然会对孩子之间“小打小闹”“开玩笑”级别的霸凌视而不见、高度容忍了。在一个大人可以肆意霸凌孩子的地方,对孩子说“Do as I say, not as I do”是可笑的。毕竟,孩子的模仿对象是大人,也只有身为权力上位者的大人值得模仿,因为成为权力下位者不需要任何模仿,自然会有人来把你踩在脚下。

这就是为什么能最有效阻止霸凌的,只有建成一个评价体系多元、尊重所有人人权的社会大环境,至少是进入一个这样的生活圈小环境。这就是那条正确而艰难的路,所有的捷径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三少年霸凌杀人案之后,又发生了另一起涉及霸凌的热点事件:有对父母得知九岁女儿被男同学霸凌后,求助校方和警察都没能停止男同学的威胁、辱骂和勒索,转学也不可能立刻实现,最终他们在校门前殴打了男孩和他妈妈并被拘留。就这样,不想当坏人的人被迫成了坏人,成了只能得到低人权待遇的人,付出了过于高昂的代价。

在糟糕的系统中,自力救济是终极手段,也是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最高的手段,支付得起这个成本的一定是少数人。大多数人最终会习惯“只有少数好学校才没有霸凌,别的学校到处都是霸凌”,并自动修正记忆将这种新常态识别为自古以来的唯一常态,把“送孩子上好学校”视为唯一解。他们也不算错,因为在一切冲突都只能通过弱肉强食来解决的地方,变强的确是万灵丹。

而那将是一个所有人都因为不够强而没有最基本的安全感的世界,无论多强的人都支付不起不害怕和不焦虑的代价。那就是前现代丛林世界,我们曾经努力离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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