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 Leung 梁景鴻
Will Leung 梁景鴻

目前是明報星期日生活、藝文版記者

港人移民台湾扫雷文:从诉愿书看失败原因

(编辑过)
这39份诉愿决定书,全数遭行政院驳回。
2022年台湾六四晚会一角。现在台湾对香港议题的舆论方向,与2020年时有很大差别。图:陈世浩

最近有新一波港人移民台湾困难的争议。读了朋友的感想,又看了陆委会不指名道姓的回应文和底下的网民留言。我有几个问题想不明白,就去翻阅了2021到2022年有关港人定居(即移民)台湾失败的行政院诉愿决定书(即上诉判决书)。

行政院诉愿服务网站,用「在台定居」关键字搜寻,发现2021年到现在,相关的诉愿决定书有39份,共涉及46人的定居申请。我想知道:

  • 上诉的成功率有多大?
  • 当事人透过什么途径申请移民?
  • 什么原因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 这两年过来台湾读书的港生不少,他们会受同样的原因影响移民吗?

这39份诉愿决定书,全数遭行政院驳回。其中「投资营商」及「其随同配偶」和「其随同子女」加起来为最大宗的移民途径,共有44人;「专业移民」的只有两人,而以「升学移民」的为0人。

计算诉愿书中提及的移民失败原因,可见涉及「原为大陆居民」的人数为21人,占(提及的原因)总数30%;涉及「曾任职公营机构」的有9人,而「曾任职中资」的有4人,共占10%;涉及「营运规划与实际不一致」的有15人,占22%;与「营运绩效可疑」相关的有7人,占10%。

详情见试算表


关于这些失败的原因,值得注意几点:

  1. 只要「原为大陆居民」 ,处分机关就可以否决申请;虽然原因只涉及这点的仅有7人,但即使此为唯一提及的原因,行政院解释它不影响原处分适当性(诉字号1100183902) 诉愿书多次引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 条第1 项第3 款:「香港或澳门居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按:意思是『可以』)不予许可:三、原为大陆地区人民。」
  2. 只要曾任职过的公司主要股东是中国大陆公司,即符合「曾任职中资」。例子有国泰航空、香港商报。
  3. 即使曾以非公务员合约任职政府工作,也符合「曾任职港府」。
  4. 受资助的大学、公立医院工作过也算「曾任职公营机构」。
  5. 投资规划与实际营运必须高度吻合,处分机关对业务性质和规划书的一致性要求非常高。以两个例子为例:诉字号1110174233显示李○霞投资来台,规划外销镜框等装饰品和日常用品,实际为饰品批发与毛巾拷克;诉字号1110168772显示陆○昌投资规划经营艺术品批发零售及日常用品经艺术绘制后进出口等业务,实际从事漫画绘制、出版及食品代购出口。这样的不一致,足为处分机关否决移民申请的原因。
  6. 投资移民的港人,必须保留营运证明;若在公部门核查时无法提供适当证明,也会影响移民申请。
  7. 居留申请和定居申请的审查要求不一样。即使申请居留成功,申请移民时也可能有问题。

我认为愿意上诉的当事人,理论上自认有较强的诉求原因。不过,陆委会最近的新闻稿,却没有着墨其中多数的情况,如「曾任职公营机构」、「曾任职中资」和要求严格的「营运规划与实际不一致」等。

陆委会针对「原为大陆居民」「得不予许可」一点回应,「只要审核无国安疑虑且无不予许可之情事,仍会予以许可」。不过,从诉愿书可以发现,若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出生,仍有可能在没有解释疑虑原因的情况下被否决移民申请。

从诉愿书来看, 「原为大陆居民」是造成投资移民失败的主因。可是,因为没有升学移民相关的诉愿书,我们无从得知「原为大陆居民」的港生会否遇上同样问题。而仅有两份专业移民失败的诉愿书,也不涉及「原为大陆居民」,所以也不知道港籍工作者会不会因为这原因卡关


关联作品:镜周刊日前制作专题〈离台港人坦白讲〉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第一个支持了这篇作品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