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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泰国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成东南亚首例平权人士忧变同婚障碍

泰国性/别小众争取婚姻平权有新进展,去年年底法院断言宪法否定同性婚姻,上月政府首读通过法案,正式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成为东南亚首例,令不少人感到诧异,虽然许多性/别小众人士感到鼓舞,但亦有不少人认为仍然是不公。法案向泰国公民赋予权利,可以民事结合方式登记为同性伴侣,享有与夫妻接近的法律权益,包括领养子女、承继财产、共同管理财产、为对方决定医疗程序、代表对方诉讼等权利。
制图:Mo

撰文:Jeffrey
文字编辑:Emily
网站编辑:EQ

泰国性/别小众争取婚姻平权有新进展。去年年底法院断言宪法否定同性婚姻;上月政府首读通过法案,正式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成为东南亚首例,令不少人感到诧异。虽然许多性/别小众人士感到鼓舞,但亦有不少人认为仍然是不公。法案向泰国公民赋予权利,可以民事结合方式登记为同性伴侣,享有与夫妻接近的法律权益,包括领养子女、承继财产、共同管理财产、为对方决定医疗程序、代表对方诉讼等权利。

延伸阅读:泰国法庭裁定同性婚姻「违反自然」不获宪法承认歧视言论惹27万人联署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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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对女同性伴侣质疑政府否定同性婚姻是否合宪,至11月宪法法院宣判,指议员和政府应草拟法案,扩大对性/别小众的权利保障,但同时裁定宪法不承认同性婚姻。其后八名法官发表声明,认为婚姻的目的是生育、建立家庭和延续家族血脉,而同性结合只是为了「性取向和性吸引」,不符合婚姻定义,令泰国性/别小众震怒。 6月5日,曼谷举行16年来首次同志游行,婚姻平权亦因此成为游行重点。

一对女同性伴侣于6月的曼谷同志游行穿上婚纱,争取婚姻平权。 (图片来源:Anticha Sangchai Facebook)

权利接近夫妻只须一方为公民

6月15日,泰国国会首读通过四项法案,正式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其中两项是泰国内阁较早前同意制定的同性民事伴侣法案。第一项题为「终身伴侣法案」(The Life Partnership Bill),主旨是允许两名同性别人士登记成为伴侣,已登记成为同性伴侣的人士不得与他人结婚,分离亦需要办理正式的法律手续。结合的条件是伴侣双方均须年满17岁,而起码其中一方必须是泰国公民;换句话说,泰国公民可与外籍同性伴侣登记,而如果双方都不是泰国公民则不可于当地登记为伴侣。

去年年底曼谷民众举行大型集会,抗议法院否定同性婚姻。 (图片来源:Chayanit Itthipongmaetee)

第二项是「修改公民及商业法规法案」(Amendment to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Bill)。如果第一项法案通过的话,现有的「公民及商业法规」就会依照这项法案修改,例如将「配偶」字眼改成「配偶或终身伴侣」。

第三项是泰国民主党提出的终身伴侣法案,跟第一项相似,只是字眼稍有不同。例如终身伴侣的定义是已登记的伴侣,而二人必须「起码一人是泰国人」。第四项则是在野前进党提出的同性婚姻法案,同性伴侣不但可以如异性伴侣般结婚,更可享有上述三项法案未有提及的权利,包括同等的婚姻登记费用、遗产税豁免、成为代母生产婴儿的合法家长、冠上配偶姓氏、归化为泰国人等等。对于法案通过,总理巴育表示不只是跟上全球潮流,也能保障国民的性别平等和性倾向多元化。法案须由众议院进行二读和三读,之后再由参议院和王室批核,才能正式生效。

总理巴育支持设立同性伴侣登记制度,但任期快将届满,能否顺利仍有未知之数。

总理巴育任期快将届满立法仍有隐忧

副总理威萨努(Wissanu Krea-ngam)表示法案已转交众议院,今个国会会期内会辩论。然而,巴育的任期明年3月便会届满,因此未知能否及时立法。他指法案原本由法务部提出,但后来经过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专家修改,再由国务院微调,才转交内阁考虑。他又说基督教会未有反对法案,只是希望将「已婚伴侣」(married couple)改为「民事伴侣」(civil partners)。

Twitter @newslgbti

骄傲月喜讯部份人士乐见平权现曙光

对于法案通过,婚姻平权彩虹联盟(The Rainbow Coalition for Marriage Equality)的Chumaporn “Waddao” Taengkliang认为是「好兆头」。她说:「不论是民事结合也好,还是婚姻也好,所有性别的人都应该有同一标准。」平权人士Nada Chaiyajit则说:「有议员支持平权并投票赞成法案,是骄傲月的喜讯,我非常高兴。不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去年年底的抗议行动中,平权人士穿着婚姻争取婚姻平权,到今日愿望可谓接近达成。 (图片来源:Chayanit Itthipongmaetee)

法案可能是婚姻平权障碍部份平权人士不满

按照目前法案的审议状况,同性伴侣登记制度已可说是事在必行,但有人认为仍然是不公道。有平权人士批评政府同意的法案,指根本毋须特地为同性伴侣立法,只须将现有法律修改至能容纳所有国民。青年组织自由青年(Free Youth)秘书长兼平权人士Tattep Ruangprapaikitseree说:「这不是泰国性别平等的里程碑,而是达致婚姻平权的障碍。」

民主党和前进党均批评同性民事伴侣法案是将性/别小众视为二等公民,因此主张政府将现行的婚姻法修改至可应用到各性别的人身上。前进党首位跨性别国会议员兼电影制作人Tanwarin Sukkhapisit质疑法律为何不「将所有人,无论是否传统伴侣,都称为已婚伴侣」,并说:「这是掩饰过的歧视罢了。我们不是要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是想受到与别人一样的对待。」

泰国首位跨性别总理候选人Pauline Ngarmpring说:「这个同性伴侣法案不建基于平等,不过聊胜于无,这场仗不是我们这一代人可以打完的。」泰国能否达到婚姻平权,还看今后大半年的发展。

延伸阅读:东京拟11月立新制成日本第九个承认同性伴侣关系都道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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