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查哈爾燦
蘇查哈爾燦

專欄寫手、記者 關注公民社會 | 政制改革 | 社運思考 文章見諸《立場新聞》《眾新聞》《獨立媒體》《關鍵評論》《癲狗日報》等 Email: birdy.goodluck@gmail.com

复盘庭审:从国安审判看香港法治崩坏

香港47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立法会初选被控「串谋颠覆政权」,一连庭审4日处理保释,开启香港国安审判新纪元。

2021年初,警方出动逾千警力,搜捕53 名曾协调及参与去年立法会初选人士,控告他们相互承诺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后,将集体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政府运作,迫使特首辞职,违反了《国安法》第22条(3)的规定,属「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最高刑罚均可判处无期徒刑,即终身监禁。

2月28日,47名初选人士被落案起诉,翌日直送法庭。经过四日长时间保释审讯,仅4人获保释,律政司即时上诉,其余被告还柙候审。保释审讯4日,让香港及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香港法庭近代历史历来从未发生的「中国式审讯」,民众不但认同「法治已死」,甚至直呼「法庭已死」。国安审讯如何直接破坏香港法治根基?

1、 未完成调查、提早起诉、反对保释

是次检控,为港区国安法生效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检控。警方2月28日便拘捕所有被告,但控方向法庭申请,案件押后三个月至5月31日再提堂,并反对所有被告保释。警方声称需要时间破解被告的数码资料,却不能回答5月31日是否可以完成调查。在未完成调查的情况下,提早起诉,又不给予保释,相当于被告在未审的情况下需要在监狱「服刑」三个月,变相令他们在此期间失去一切自由。在正常的民主国家,检察官极少会在搜证完成前进行起诉,法院也不可能裁定关押或作出有罪的判决。

更为离谱的是,辩方律师要求控方提供指控内容,控方却当庭回应,没有书面证据提供,指被告自己「最知情」。

2、 马拉松式审讯,被告3日3夜无法洗澡更衣

首日提堂便长达14个小时,12小时方可进食一次,连控方律师都声称时间过长要求押后让各位先吃点东西,然被国安指控法官苏惠德拒绝,通宵审讯下多名被告不适送院。第二日提堂亦长达十小时,被告之一的大律师刘伟聪指自己已经三日没有洗澡和换衣服。保释审讯引发舆论哗然,欧盟以及加拿大、美国、英国、荷兰、德国、瑞典及澳洲等七国外交官亦到法院,关注司法程序是否公正,控方在提诉前是否准备充分。

同一时间的另一个法庭,审讯7.21 白衣人暴动袭击案,8名被起诉的白衣人却可以正常外出食饭,可以亲友陪同,享有《基本法》保障下的一切自由。

3、 照足基本法,议员权力合法变非法

2019年,超过7成投票率、近300万选民参与的区议会一面倒的选择民主派,给建制及政府接近半年社会运动一个民意的审判。民主派随即部署2020年立法会选举前的初选,以协调最佳参选名单以争取议会过半,在正常社会、哪怕是在建制占有区议会多数的时候,初选都不曾触动当权者神经。立法会自初创之时,整个制度设计由于功能组别的存在,都不会给予民主派过半议席,即「35+」的机会。面对如此明显如海啸般的民意,港共政府以及中共喉舌大公、文汇从叫停区选、到对民主派的初选计划连环炮轰,直至中央出手订立一部未有经任何香港人同意、无立法会授权、脱离正当的立法程序所产生的的《港区国安法》,仍无法阻止民主派初选61万选民出来投票。港澳办、中联办狗急跳墙,先后发表声明谴责初选违法,并指摘戴耀廷大搞「颜色革命」。随后政府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荒诞弄出委任议会,香港立法机关被中共正式收编。

事隔半年,警方大举拘捕参与初选人士,初选人未入议会,却因意图使用清楚写在《基本法》的否决财政预算案的正当议员权力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合法变「非法」,国安压境,法院就范,完全违背普通法常识的条文诠释和控罪在香港畅行无阻,「无罪推定」原则因《港区国安法》荡然无存。

4、 闭门审讯,关闭直播,法庭彻底大陆化

香港的法庭历史,从未一次开庭审讯如此多人,将大律师、医生、社工、民选议员数十人关进狭小的犯人栏,是无理起诉,更是对其在香港摇摇欲坠的公民社会里专业性的羞辱。控方证据不足,草率起诉,开庭之前被告无法见到律师,香港警察更明目张胆在法庭外拘捕辩方律师。法庭不允记者及家属进入法庭内旁听,只能透过庭外视讯了解庭审,然而法庭数次关闭直播音讯、调小音讯音量,使记者和公众难以听清法庭现场情况。

曾经以为只有在被消失、被认罪是家常便饭的「中国特色法庭」,才会有警棍包围法院,未审先判、未审先囚的离谱事情发生。极权国家才有的秘密审讯,终于也来到香港。

高调拘捕,黑箱审讯,法庭未定罪,便将被告基本人权几近剥夺。把未经审讯、未被定罪的人无理关柙数个月,目的是突显国安法的严苛、清洗香港社会公民力量,将所有异见者打成「不爱国人士」,断绝一切从政可能。黄之锋成为甲级战犯,陈同佳平安无事,是当下香港反对派和杀人犯截然不同的处境。

黎智英在前——巨额保释金、近乎软禁的保释条件,仍无法得到保释,立下国安案件不可轻易保释的先例。 47人初选案,法官最后批准了15名被告的保释申请,不料律政司即时覆核,被告悉数还柙。既要假模假样释放几个小人物,证明无罪推定原则尚在,又要滥用司法权力以示国安法的政治威力——港共又当又立,香港法院的成为普通法治和北京人治的拉锯站场,未来只会有更多法治常识变成歪理。国安法官可以由当权者任意指定,法院庭审可以黑箱操作,香港成为当今世界产生政治犯最多的「国际都会」,落案与审讯的数日庭审,政治化后的香港法院已经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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