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閒聊審美
@野人 君昨天的閒聊文學让我大笑,今天的閒聊審美却是让我苦笑不得,你这明显是没有及时看到我前面的那篇NÜDE 与美嘛!不过估计你光顾打电游,欠文债良多,没看到也正常。只是害得我浪费我两次编辑机会把那篇已经锁掉的文又给放出来,可别让我白浪费啊。
鮑姆加登和康德是美学先驱,奠定哲学基础。这个方面野人是专家,我就不硬往里面凑等着挨批了,躲。。。
我个人对更近代的,更偏向心理学方面的诠释更有兴趣,我文章中的审美前面有个限定词“个人偏好”😁。所以讨论的基本是指主观判断,和客观的“美学”概念其实相差颇远,更在个人主观的“审”上。
我的小说很大程度上是我个人观点的体现,所以个人对利普斯的“共情”理论更能“共情”😁,虽然我更多同意的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人本主义”。
这里要显摆一下我显然是比野人更忠实的“艾柯”粉,除了艾柯的小说以外,我还看过他编著的艺术专著,其中最后的两本应该是《美的历史》和《丑的历史》,其中引用:
前苏格拉底学派哲学家Xenophanes of Colophon(公元前560—前478年)的一段著名的话:“假使牛或马或狮子有手,能如人一般作画,假使禽兽画神,则马画之神将似马,牛画之神将似牛,神之状貌各如它们自己。”
艾柯的观点,作为忠粉我自然赞同的是:
美随不同的历史时期与文化而转移。美向来并非绝对、颠扑不破的,而是随历史时期与国家之异而异,非仅物理美如此(包括男、女、风景),神、圣徒、观念之美亦然。”
一张非洲仪式的面具会让西方人感到毛骨悚然,土著却可能视之为代表一个慈悲的神。反之,目睹基督受难、流血、遭受羞辱的画,非欧洲宗教的信徒可能心生憎厌,但这肉体之丑却会在基督徒心中引起共鸣和情感。
野人闲聊文中一个我不很理解的概念是他在摘要里写的“審美更傾向於直覺還是更傾向於判斷?”-直觉判断难道不是判断?😁这里是否有个明显的混淆?
我上篇文章里贴的画,野人说“自己第一眼看到的時候,甚至在還沒有分辨畫上的具體內容時,畫作色彩搭配給我的刺激就讓我直覺上覺得「好看」”--这个其实是蛮奇怪的,不过野人本身也就蛮奇怪的,所以也许就不奇怪了。这幅画的色彩“红、紫、灰、黑”并不是统计意义上让大多数人觉得好看愉悦的色彩(这个是有科学统计研究的,通过大脑的核磁共振信号可以看到人在看到不同颜色时的反应)。这幅画是典型的后现代超现实主义作品,大多数人需要联系主题主动引发“有意识”的思考才能共情。
至于对于“這幅畫縮減到只剩下色彩的程度,我在想人們還會直觀地講出「喜歡」嗎?還是說只有當這些色彩被放在某種「畫布」上的時候才能被「喜歡」或「不喜歡」?”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要不然你了解一下Jackson Pollock 先我们再谈?😁
至于审美“能力”是否能够通过经验提升,我觉得也是要看个人。大多数情况下,内因和外因都有其作用。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经验能够拓宽感知认知判断的“坐标系”。看得多了,做判断时的基准就不同。
不是后记的后记。
给你发一段外人对我家女主“行业”的评论吧😄
“我很抱歉我开始对你导师有点怀疑,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赞同他的专业判断,”他故作肃容地回答,“你导师说地不错。你的才华在实证考古界真是太浪费了。如果你加入Matteo一起开发他的业务线,凭你们俩一本正经引经据典胡说八道的天赋,这条业务线将会前途无量,成为世界市场的领先者。”
“一本正经引经据典胡说八道”这才是这个“行业”的标准,我作为一个aspiring author 还在门外,绞尽脑汁在想要不要挤进门😂。
附送一张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是“好看”的图,因为里面用到的是“治愈系糖果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