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_ _ 人?

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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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_ _人?」這是一個問題嗎?這不是一個問題嗎?原來它成不成問題,本身也是一個問題。有人看到問題,於是如坐針氈;有人看不到問題,所以繼續安然無恙。原來這都不是客觀,我們都活在平衡時空。

原文刊載於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作者:白水  難度:★★★☆☆

這是一個問題,這不是一個問題

  「我是_ _人?」這是一個問題嗎?這不是一個問題嗎?原來它成不成問題,本身也是一個問題。有人看到問題,於是如坐針氈;有人看不到問題,所以繼續安然無恙。原來這都不是客觀,我們都活在平衡時空。

  我常認為有一種人沒有家。他生活的地方就只是個吃、喝、玩、樂、上班下班之處,根本沒有跟自己一直居住的地方建立聯繫,可以在任何地方做同樣的事。這並不是說他完全不愛這地方 ── 或許你問他,他也會說自己是甚麼甚麼人,自己很愛這個那個地方,只不過這都是口頭上說說而已,一旦這個地方發生甚麼事故,又或者他找到一個更適合他發展的地方,他會立即搬走。與生活的地方相比,他始終選擇的是自己。

  這種人大抵沒有繼承地方的歷史,也沒有橫向地跟整個社會結合,所以他就是孤立的一點。他雖然存在於歷史和社會之中,卻沒有真正在歷史和社會中活過,只是個經濟動物、飲食男女,而經濟活動、飲食玩意都沒有國界的。他不屬於任何土地,但他又可以屬於任何土地。

  他是甚麼人,自然不成問題,是甚麼不是甚麼都不要緊。然而有些人卻剛好相反。問題意識其實是一種反映。一個人如果人生充滿意義,就不會尋找人生意義,通常都是人生沒有甚麼意義的人才會追問人生意義為何物。同樣地,通常也只有在意自己的身分,在意自己跟腳下那片土地的關係時,他才會真真正正地問這麼的一個問題。

如果這是一個問題,這是一個怎樣的問題?

  如何去界定自己是甚麼人,跟如何去界定他人是甚麼人,這兩個問題看似一樣,但其實有點不同,後者很多時都是一個現實問題。

  比方說我們要分配社會資源,假如我們只會把資源分配給屬於這個地方的人,此時我們就有需要決定誰是自己人,誰是外人。而判斷他人是甚麼人,不能像判斷自己是甚麼人一樣處理。例如我會以自己信奉的價值、文化等來界定自己身分,但我們卻不能把同樣的界定方式套用到別人身上。畢竟我可以知道某一種價值和文化是否真的在我身上起作用,但某個人即使口口聲聲聲稱自己擁護某種價值,然而我們始終不是他,我們無法得知他所說的是否屬實。即使我們要求他參加身分認同考試,查核他的價值取向與對地方的認知,這也無法百份百肯定他的意向。所以一般要以第三者的角色去界定他人身分時,我們都只能透過出生地又或者法律上的身分去認證,這種方式較為簡單而且直接。

  於是乎我們可以說,認識自己跟認識他人是兩回事,有兩套準則。然而這篇文章要處理的是前者,假如我們沒有分清楚兩條問題,就有可能就會帶來不必要的混淆。

法律上的身分

  那到底如何判斷我是甚麼人呢?我的身分證和護照不是清清楚楚地寫明我是甚麼人嗎?這個身分有法律根據,不只是我自己說自己是何許人,而更獲當地法律機關和政府認可。亦因為法律上的身分,我可以享受當地相應的權利,例如投票權又或者某些社會福利等等,這都是外人沒有的,這法律上的身分不就正好說明我是甚麼人嗎?

  雖然法律上的身分的確某程度說明我是甚麼人,然而人同時可以有很多身分,我們可以分開法律上的身分和我個人認同的身分。某些國家允許她的公民有多重國籍,而且就算所屬的國家不允許我們有多於一個國籍,我們亦可以選擇移民,放棄原先的國籍,以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分取代。如果以國籍界定一個人的身分,那就會出現一些荒謬的情況。

  我們可以設想某某打從心底裡是一個香港人,然而因為政治問題而移民到美國。他放棄了原先的身分,並且獲得了新的身分。假如說只能從法律上的身分界定我們是甚麼人,某某理應不再是香港人,因為他已經失去了作為香港人的法律身分。然而,我們都會同意,雖然他身在美國,但這依然不妨礙他仍然是一個香港人,這裡說的不是法律身分上的香港人,而可能是文化意義或歷史意義上的香港人。畢竟他母語說的是廣東話、認同的是香港文化、承繼的是香港歷史,而且他更確確實實的肯定自己是一個香港人,即使他有一個美國戶籍,這也很難說他就完完全全會變成了一個美國人,所以這就是說,法律上的身分不能窮盡我們所有的身分。我們可以說,界定一個人是甚麼人,比起法律上的身分,還有更多更重要的條件,例如語言、歷史和文化。

語言

  語言理應是界定我們身分重要的一環,因為假如我說自己是香港人,但連廣東話都不會,我根本不能跟大部分香港人溝通,那我就很大程度不能融入整個團體,似乎亦因此很難說自己屬於這個地方。

  可是,語言也不是界定我們身分的必要條件。以香港為例子或許不夠突顯這一點,我們可以以瑞士為例。瑞士境內流行幾種不同的語言,如瑞士德語、法語、意大利語。瑞士人本來就不只得一種語言,也許不同地方的瑞士人溝通有困難,然而這並不完全影響他們都是瑞士人,因為他們都分享共同的歷史、文化,大家即使不是說同一種語言,仍然都可以認同自己是瑞士人。所以語言亦不是界定我們是甚麼人的必要條件。

  其實這一點放諸香港亦然。我們可以想像有一個俗稱 ABC(American Born Chinese)的子女出生在香港,他平日上的是國際學校,教的學的跟同學講的都是英文,而且在家裡父母也只跟他說英語,他從來沒有學過廣東話,然而他出生在香港、浸淫在香港文化、知道香港歷史,如果他不能說廣東話就不能成為香港人,那他還可以有甚麼身分呢?由此可見,語言雖重要,但也不是構成我們的必要條件。

歷史

  那歷史又可以界定一個人的身分嗎?似乎我們都會認為,假如一個人屬於那個地方,自不然他就應該知道那個地方的歷史,這樣他才能把自己跟整個地方的前世今生連結起來,他才真真正正的屬於那個地方。一個完全不懂香港歷史的人可以稱之為香港人嗎?他不知道鴉片戰爭,他不知道三年零八個月,他不知道中英聯合聲明,那他有多「香港」,這實在成疑。  

  然而,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學懂某國某地的歷史是否成為那地方人的必要條件?我們不知道那地方的歷史,其實不等於歷史沒有在我們身上發揮作用,我們沒有繼承到那段歷史。我不知道鴉片戰爭,不知中英聯合聲明 ── 的確,我少了很多有關我身世的知識,確實比起其他知道的人沒那麼「香港」,但比方說殖民留下來的文化風俗只要一日尚存,其實我一樣也受它影響,我最多不夠「香港」,但不等於我就不是香港人。

  我們可以想像,有一天香港被外國勢力入侵,老一輩不是戰死就是被捕,而殖民政府嚴禁再授歷史課。學校不會教,平日有人談論又會被捉,所以大部分年青人都不知道香港歷史,但他們就不是香港人嗎?的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前世今生,不知道原來祖輩確實受了甚麼苦難,但殖民還是鐵一般的事實擺在眼前,他們還是繼承了香港的命運與前途。如果他們不知道歷史就不是香港人,那這世上就再沒有香港人,這顯然較難接受。

文化

  假如語言和歷史都不足以界定我們的身分,那文化應該可以吧?廣義的文化包含極廣,宗教、政制、風俗、價值觀、日常禮儀、流行事物都可以歸為文化。我們就是受許多的文化影響,構成自己的價值觀、行為模式等等。我幾乎可以說,頗大程度地,我就是我的文化化身。不同文化就構成不同的人格,所以我們的身分似乎就是由文化去構成。

  固然,這並不是說,所有在同一個文化之下長大的人都一模一樣。當然每個人可能因為天生性格又或者後天經歷會有點不同,儘管如此,亦不妨礙我們依然共同擁有很多信念和價值又或者行為方式(比方說看見長輩點頭)。

  但我們試想像,假如有一個人的確受香港文化影響,自小說廣東話,信奉中環賺錢至上的價值,亦愛香港流行玩意等等等等,但他卻沒有確確實實認同過自己是香港人。為了賺錢,有需要時他可以做一個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反正都沒所謂。他自己都不當自己是香港人,那他還是一個香港人嗎?這就似乎說明,如果一個人不認同自己的文化,即使他多受自己文化影響,他仍然不會是那文化裡的人,畢竟自己的身分構成需要個人認同。

認同

  如果有一個人,表面上有所有男性性徵,然而他打從心底裡卻覺得自己是個女人,這樣的話,他是個男人還是個女人呢?我們可以說,他其實是個男人,只他自己不知又或者不肯承認。沒錯,從生理角度而言,他的確是個男人,但然而對他本人而言,這並不是構成他身分最重要的一環,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如何理解自己。而假如我們都同意一個人是甚麼人,理應他自己最有權決定,他的意願比起其他人意願更為重要,因為這是牽涉他自己的事,外人無權干預。那我們亦應該尊重他或許是一個心理意義上的女人。

  同樣道理亦適用於如何理解人的身分。即使一個人說廣東話、學習香港歷史、受香港文化影響,拿香港身分證,表面上和法律上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香港人,然而這種「客觀」的身分仍可以與他的個人身分認同分開。只要他不認同自己的香港身分,就他自身而言,他亦不是一個香港人,因為身分認同,往往需要自身的肯認。我們不能說他其實是一個香港人,只是他不接受或者不知道,因為就正如上述的例子,我們都同意一個人自己是甚麼人,理應他自己最有權決定。假如他本身不認同香港身分,他隨時都可以放棄這身分,香港變成怎麼樣他也不以為然,那即使他有多「香港」,他也難以說是一個香港人。

  所以說,個人認同才是界定一個入身分最必要的條件。當然,認同總是在認同着某些東西。我認同自己是一個香港人,除了認同抽象的身分,亦可能包括認同香港的文化,認同香港受壓迫的歷史等等。正因如此我才身同感受,堅持自己是一個香港人,要為自己的地方出一分力。所以說,構成自己身分認同的過程可以因人而異,我們可以認同某地方不同的東西,而認同自己是某地方的人,歷史文化語言等等都可以是其中之一種給認同的東西,只是它們不必然要給認同。

你是甚麼人?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是_ _人?」是一個假問題:為甚麼我們必定要規限自己是甚麼甚麼人,我們一定要用這種思考模式理解自己嗎?我並不想回答到底這樣做合不合理,只是在反省,假如有這麼的一個問題,那我們應該怎樣理解 ── 我們到底應該怎樣界定人的身分。

  我可以代你回答界定一個人需要甚麼條件,卻不可以代你回答你是甚麼人。畢竟這是一個認識自身的問題,只有你才知道自己認同甚麼,不認同甚麼,到底甚麼在影響着你成為一個_ _人。如果對你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它就是你需要而且你才可以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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