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式包容 vs 德國式衝突
生而為人,任你再平和佛心,只要有多於一人的場合,便有發生爭執的機會。面對爭執,人人高呼包容體諒,好似我包容了你你便會改,又或者就算你打死不改我也會突然不討厭你了。其實有時候「包容」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只適用於表面上的和諧;這個體會得由一場小風波說起。
我在德國跟另外四個女孩合租一家漂亮的公寓,難得地相處融洽(真的很難得,很多人搬家原因是跟室友性格、生活習慣合不來),常常在家開趴,又會一同去旅行。但同一屋簷下難免有磨擦,有一次我便放棄了香港式包容,選擇德國式衝突。
事源是這樣的,我們五人每周輪流負責清潔,另外每周也有一個負責扔垃圾的 trash master。有天我在廚房跟美國室友D吃飯閑聊的時候,德國室友L進來讓我清空浴室的垃圾桶,因為她待會要洗澡(別問我兩者有甚麼關係,我也不知道)。雖然我不是當時的 trash master,但扔垃圾只是舉手之勞,我正要應下,D已說她可以收拾。誰知L堅持:「是她的職責,就該她自己負責。」也不等我解釋便離開廚房。
看來她是誤會了。但我當時只一笑置之,扔個垃圾又不會少一塊肉,便想著吃完飯再去。誰知二十分鐘後,L氣沖沖地走進廚房,故意用力呯的一聲打開儲物櫃,風風火火地翻找新的垃圾袋。我問她:「你還好嗎?」她只不耐煩地揮手,看都不看我一眼:「別跟我說話,我現在很火大!」便自己取了垃圾袋去浴室,還咣一聲摔門,真是一點面子都不給。
我頓感委屈。難不成我該馬上飯也不吃,屁顛屁顛去替她做事?而且扔個小垃圾袋是有多難,自己不會動手嗎?但坐了一會兒,很快便氣消了,想著也不是甚麼大事,明天我們又會相安無事,便安慰自己L不是有意的,只歸咎於她最近功課很忙,心情久佳,「包容」一下便過去了。
可是當我跟在德國長大的朋友M提起此事,M卻說:「德國人最不怕的就是 confrontation,就像她以為你沒做好份內事就直接找你表達不滿,你也應該老實跟她說你的感受。而且姑勿論事情誰對誰錯,她這樣拿朋友撒氣也是不能接受的。」
我當時一下子愣住了,confrontation?這我倒是從來沒想過。我最怕衝突了,尤其L個性強硬,我們又同住一室,天天見面,若是鬧翻了,日後相處豈不是很尷尬?
M說,若是我不老實說出來,就算這次誤會揭過也會再有下次。何況我心裡埋下一根小刺,L卻一無所知,哪有改善的機會。我想了想,深覺有理;我以為的委婉忍讓,其實是對我們友誼的不尊重。怕當面對質會尷尬,我便寫了一條短訊,內容客氣卻直接——我先解釋了我並非當值 trash master,再說理解她最近功課忙壓力大,但沖我發脾氣令我感到受辱,希望日後大家能彼此尊重,維持愉快的共住環境。
把改了又改的短訊發出去,我緊張地聽到隔壁L的房間傳來「叮」一聲——收到了;再看她 typing⋯⋯,簡直耳根發熱,手心冒汗,覺得跟人表白等待答案的心情大概也不過如此。我開始想像她到底是會條理分明地跟我來場辯論,還是像我認識的香港人一樣,尷尬地說「哈哈你誤會了我哪有發脾氣」,又或者說句「對不起」了事?
結果L十分乾脆誠摯地認錯,說她是反應過激了,保證同類事件日後不會再發生。那一下子我頓覺天空放晴了,原來彆扭的只是我。德國式衝突是坦白,甚至可說是 brutally honest,但德國人明白再 brutal 也比不上忍無可忍時的爆發來得殘忍,所以有不滿時他們傾向理智客觀地提出,面對不滿時換位思考,自認沒錯時以理服人,有錯時直接承認,乾脆俐落,不傷感情。
當隔天早上L給我一個擁抱,又再認真道歉,我忽然覺得這樣的德國式衝突真好。若是情人、朋友、家人也能以事論事,不牽扯人格指控,冷靜地說「你這樣說令我受傷了」、「我覺得你這樣做不對」、「你的行為冒犯到我」,就會少了很多無謂甚至傷人的爭執。德國式衝突與其說是吵架,不如說是溝通;可惜有商有量也不是單方面能成就的事,若是對方只想吵贏,不願聆聽、換位思考、認錯,根本不是以達成共識、解決問題為目標,那麼任你再冷靜坦誠也只是雞同鴨講。於是很多人寧願以「包容」為名來終止爭拗(其實只是懶得多講),卻不曾想到,不給對方機會認清自身不足,只會讓人際交往問題惡化。
其實某程度上,包容是種敷衍,是高高在上地以「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計較」的態度打發「蠻不講理」的對方,是對彼此關係的不尊重。無論是人際關係還是政治討論,如果人人都能平和直接地表達意見,理智地溝通,相信生活會更加愉快,處事也更有效率。十三世紀的波斯詩人 Rumi 有一句名言,raise your words, not your voice,正同此理。唯有和風細雨可以栽種出鮮花,咆哮的雷霆只會破壞堅不可摧的大樓;大道如是,人情應如是。
PS:只是根據我個人對認識的香港人和德國人的印象有感而發,無意加深 ethnic stereo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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