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同謀》:世上只有媽媽好,為子行兇沒煩惱
文|曾友俞
二零零九年的《骨肉同謀》不僅在時代上生不逢時,在內容上更是太過不正確,政治意義上的不正確。談論「母親」的角色,若能溫馨地呈現,即便科幻只是一種手法,然而只要符合政治上的「東方(oriental)」想像,或許就會像《媽的多重宇宙》一樣獲獎、讚譽無數。
「為母則強」、「養兒方知父母恩」、「天下父母心」作為諺語,道盡父母在華人文化中所具有的角色特質,而這特質無不來自儒家五倫之一的親子關係。倫常在這種文化體系下,是如同法律一般的規範,換言之,身分關係的固定也決定了其間的行為準則,也將基於身分關係的所有作為給正當化。
“Mother” 不只是片名,也是主角的名字,更是故事的主軸。不知原因的父親缺席,讓母親與智能障礙的兒子尹斗俊構成這個家庭中的唯二單位。已屆成年的尹斗俊的唯一朋友是鎮泰,但從電影開始時帶著尹斗俊去報仇,踹掉肇事逃逸黑色賓士的後照鏡就可知道鎮泰是個說不上善良的流氓。
智能障礙並不阻礙成年身軀的性,類似的議題在李滄東的《綠洲》已有特別探討。同樣的,在《骨》中的尹斗俊在某日酒後返家路途上,一時興起跟蹤女高中生文雅婷到廢屋提出性邀約,想當然的是被拒絕。然而,隔日該女高中生就已倒掛在廢屋度高臺上,頭部有被鈍器重擊的跡象並呈現死亡,而那裡,是一個全村都看得見的高臺。
作為最後被看見行蹤的村民,尹斗俊被當作重大嫌疑人逮捕,甚至在訊問室被以特殊的方式逼供(其中一名刑警要被訊問人尹斗俊咬住蘋果,再以踢擊的方式削去蘋果外露的半側),但同時也再三提醒尹斗俊對於訊問筆錄所記載的犯罪事實要確認後才能簽名。
經由畫面所揭露出的刑求,以及故事中提示媒體亦如此報導,理所當然地我們就能懷疑這份自白的任意性—亦即對於犯罪事實為承認的陳述是否可信的關鍵判準。當然,愛子至極的尹斗俊母親也正當地如此懷疑。
於是他跟蹤辦案刑警帝文到車上試圖拿中藥材賄賂,未果後再跟蹤尹斗俊那唯一的朋友鎮泰,畢竟是流氓,做出這種殺害他人的事也是合情合理。侵入住居後果然在鎮泰的衣櫃中發現了一支沾有紅色液體痕跡的高爾夫球桿,電影再度提示給作為觀者的我們一絲希望,畢竟智能障礙者的無知—innocence—無辜甚至是如同常識一般的前提。只不過這只是另一次碰壁,那個紅色液體痕跡不過是鎮泰女伴留下的口紅印。
到這裡,我們已經可以看出為何會以「母親」為名,在母愛的光環下,願意四周奔波,做起了調查機關該做的工作,甚至涉險蒐集證據。更不用說找鎮泰把知道消息的兩個高中男生「取證(痛打一頓)」—這裡也能呼應警察對於斗俊的「取證」方式,原來高中女生文雅婷是個援交少女,並且手機拍下了每個恩客的照片。那麼根據在這個故時刻所具有的資料所能作出的合理推估,即兇手是這幾十張照片中的一人,同時,尹斗俊又想起了那晚所見在廢屋中有個老人,這個老人恰好又是在母親探監提示手機照片時檔案庫的其中一張肖像。
母親以中醫團體的名義拜訪了這位老人,正好與其自身所從事的密醫針灸相關。老人說雖然身體最近沒有不適,但心臟不太舒服,理由因為前陣子村內所發生的殺人案件,他看到了不該看的事。以拾荒為業的他,有時會到那間廢屋去過夜,事發那晚恰巧如此。他看到了尾隨著文雅婷的尹斗俊,尹斗俊問了:「妳不喜歡男人?」被一路跟隨的文雅婷感到不耐,向外丟了顆大石頭作威嚇狀,並回答說:「我討厭男人,所以少在隨便胡說八道你這笨蛋。」
這時,尹斗俊把大石頭丟向文雅婷,砸到她的頭頂。
關鍵字是:「笨蛋」。在故事的前段,尹斗俊在獄中曾努力回想案發當晚時被獄友戲鬧而打了一架,尹斗俊母親看了他的傷勢忍不住碎念道為什麼要打架,不解的母親卻聽到兒子這樣回答:
「妳不是說只要有人看不起我,就要踹對方一腳嗎?」
「沒錯,要是有人看不起你的話...」
「就要踹對方一腳。」
「只要有人打你一下...」
「就要打兩下回去。」
在劇情的層層誤導中,作為觀者的我們以為兇手不是天真的智能障礙者,而是他身旁想栽贓給他的流氓朋友;我們以為兇手是想把殺人成果暴露給全村看的變態,沒想到卻是不小心發生意外想要求救的訊號;我們以為兇手是被害少女援交聯盟的成員之一,結果該人卻是目擊者;我們再以為兇手是那位拾荒老人所看到的尚未出現於故事中的人物。至此,我們仍在否認著尹斗俊作為兇手的可能。
故事到這裡全盤推翻所有情節所能得出的「合理推論」,反而在一個強烈的人物設定之下扭轉了整個劇情,也就是:「母親」。
充滿母愛的母親對於智能障礙兒子的諄諄教誨是為了不讓愛子被欺負,但正因智能不足無法思考規則的適用範圍,使得規則成為教條,只要有任何對自己的不當對待,就必然要「過度反擊」。這樣的反應如同條件反射,亦即,沒有足夠思考能力的智能障礙者尹斗俊面對世界的刺激所能給出的回應,就如同敲擊膝蓋的反彈一般。
同時,《骨》也具有韓國電影所具有的特徵,道德上的善惡(西方的、基督教價值標準下的)並不被當作普世準則對待,也就是說這樣的電影文本也沒有正反派可言。我們會發現即便一方是錯的,不再能逕自推論另一方就是對的,或是,有人做了錯事,但此等作為卻又如此情有可原。涵攝到《骨》的故事中也就是,警察固然有刑求,但也確實抓到了人犯;尹斗俊確實殺了人,但也不真正地具有殺意。在這樣的世界中,我們不再有確切的行為準則可以依循。
然而,兇手的現身並不是故事的結束,故事的主角已經其實早就被開門見山地揭露在片名:《Mother》。為了保護兒子,把唯一的目擊者拾荒老人給滅口是必要的手段,而(尹斗俊的)母親也確實這麼做了,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地將該老人的住居處也一併焚燬。死無對證的情況下,縱使具有一份自白也不足以為證,故事中順理成章地由刑警帝文宣稱破案,他們抓到了「真正的兇手」,是一位在祈禱院名叫宗八的男子,當然地尹斗俊也就獲釋。(尹斗俊的)母親選擇去看這位兇手,畢竟她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惟當她發現宗八也是智能障礙者,甚至連雙親(母親)都沒有時,卻潰堤了。
故事的最後是恢復正常的日子,我們看到畫面上的母親坐上了老人出遊的專車,眾人在車上歌舞時原先坐著的她拿起細針,灸了一個在大腿的穴道,關於這個穴道她說過:「有個穴位,可以幫助你忘卻一切可怕的壞事,跟解開所有心結。」,看來似乎奏效了,(尹斗俊的)母親走向了歡樂的人群,一同共舞。
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有姓名,唯獨尹斗俊的母親卻是無名的,只有「母親」這個名字—身分。她看來十分樸素,就像我們對母親所具有的想像一樣,那種攜子長大所不得不成為的人老珠黃、打扮從簡、不顧美醜只重實用。對兒子的保護正好是「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個古諺的呈現,不僅教導反擊一定要過度,甚至是只要自家人不要出事其他一切都無關,於是我們能看見那種「都是別人教壞我的小孩」類型的長輩到底是怎麼樣的面貌。
高中女生文雅婷的死最後所揭露的真兇固然是尹斗俊,然而如同前述刑警亦非使用合法的手段取證,充其量這種巧合只不過是誤打誤撞的好運。偏偏「好運」並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檢警偵查機關所該依憑的,於是故事的最後再度點醒了我們草率行事的刑事終究不過是以偶然卻非科學來辦案,那麼誰是兇手這個茲事體大的問題竟然只是一個運氣問題。(尹斗俊的)母親會見了被當作替罪羊的宗八,不僅是她深知兇手並不是他而為其抱屈而泣,更是因為宗八與尹斗俊相同都是智能障礙者,更難讓她不將宗八的處境投射於尹斗俊身上。畢竟,如果她是他的母親的話,她也會不顧一切地保護孩子,為了孩子赴湯蹈火、殺人滅口,在所不惜,不是嗎?
(尹斗俊的)母親為宗八掉下的眼淚,是因於他的無母,而不是他被冤枉的無辜。
刺進那個穴道,忘解一切煩憂。未來能回到尹斗俊與母親都沒有這段惡夢般記憶的生活,但我們也能猜想或許母親消去了尹斗俊的所有不好記憶,只為了讓他快樂,甚至,讓他一直保持在幼稚狀態(或許智能不足是母親持續消去其記憶所致),讓自己能繼續當個「母親」。特別是,記憶消除的個體,自我將不再具有連續性,也就不再具有同一性,自己不再是自己,也就難以令不同的自己為了另一個—過去的自己所做出的事—犯下的罪負起責任。
我們太熟悉了,一個為了孩子好、出於愛的行動、以母愛之名,可以實現各種不可能奇蹟的母親。她能創造生命,也能奪去生命。為了你好,於是不讓你跟那些朋友來往;為了你好,於是不讓你自由戀愛;為了你好,所以不讓你選擇所欲;為了你好,所以帶你燒炭自殺;為了你好,所以謀殺會讓你陷於不利的其他人。即便,其他人也有愛著他們的母親,然而,這一切只因為母親愛你。
啊,母親的孩子。
母愛,正因此而偉大。
(編按:原文為臺譯《非常母親》,現統一採用港譯《骨肉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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