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從制度到習慣。
IPFS
早上開車上班時時常遇見一大群趕著上班的人從小區大門口走過,我就停下來等。小區有幾個保安很熱心,此時就會主動站在大門口人行道上展開雙臂攔住行人讓我開車通過。
怎麼說呢,他們的熱心和好意我心領了,但他們顯然是把小區業主的便利放在了行人在人行道上的路權之上了。這個場景下,似乎也沒法拒絕他們的好意,那樣反倒讓保安難堪。但我也不願這樣開車與行人搶路,於是常常繼續再多讓幾個行人走過,等一個較大的人流空檔再開車離開。
這時候,如果我還抽煙就好了,我就可以放下車窗,給保安遞一根煙,給他點上,寒暄幾句,感謝一聲,悄悄等那一大波行人走過,我再開車走。
我第一次見到車庫出口有保安指揮車輛停下讓行人通過是2011年在台北,那時候,大陸還沒有實行車讓人,在台北那次被驚呆了。後來日本去得多了,這個場面也看惯了。現在大陸也普遍實行機動車禮讓行人了,但不少人潛意識裡還是覺得車比人厲害,或者在保安的潛意識里,業主比陌生行人更重要,因為反正那些行人他又不認識。
這還真不是我矯情,而是積重難返的一種社會心理慣性不那麼容易改變——從人躲車到車讓人,再从迫於制度的車讓人到出於自然的強勢讓弱勢一方,也許需要至少兩代人去學習、改變、適應,最終成為一種文明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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