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匿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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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家庭主妇的“女权主义者”,为何令我厌女

(编辑过)
婚姻中的女权主义系列之四:我见过无数女性表达对自己的厌恶和对其他女性的厌恶。对所有这些厌恶,我都不支持,但绝大部分能理解:我理解下辈子不想当女人的女性,我理解痛恨自己母亲的女性,我理解不想生女儿的女性,我理解迷恋“有毒的男子气概”的女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既不厌恶发表厌女言论的女性,也不厌恶她们所厌恶的女性。但是,我确实是经过了一番斗争,才能做到不去厌恶高喊着“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的女性。

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说过:“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那样的女人如果有的话),那她就不存在斗争的对象,也就失去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理由了。”

这句话困扰了我很长时间,因为我认为自己是个女权主义者,却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厌女”之处。自从小学时女生们聚在一起讨论“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当男人还是女人”的时候,我就坚决希望当女人,因为男人只能穿裤子,女人又能穿裤子又能穿裙子。

哪怕是在我经历过求学、就业、结婚、生育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人生大事之后,“一定要当女人”这个答案也没有改变。不可思议的是,在某种意义上,背后的理由也没变:我认为女人既可以通过弱势的处境唤起他人的同情与反思,又可以通过强势的表现获得他人的尊重与信任,这是非常灵活的思维优势。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否认女性过去、现在和可见的将来都忍受着父权社会、职场、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结构性伤害,顶多只因周遭大小环境的差异而在程度和形式上有所不同;要是说某位具体的女性跟与她有着等同或近似处境的男性相比,更容易克服结构性困难取得成功,那就是在睁眼说瞎话。

我只不过是在强调,我始终相信我作为人,其他女人作为人,只要还有健全的思维能力,就至少拥有一种自由:正面评价自己、喜欢自己的自由。不必说,男人也有这种自由,只不过很少有男人在这方面需要他人的提醒;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已经在充分行使这种自由了,以至于招来了“普通且自信”的调侃。而在我这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自信的女人看来,普通且自信本来就应该是多数人都有机会以较小代价获得的思维优势。简单点说,我们每一个人本来就应该普通且自信,因为普通就不自信才是奇怪的事。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信念,我对于要求女性对自己的选择不自信,甚至是产生负罪感、羞耻感的舆论压力——或者用更女权的术语,“规训”——格外反感。而在成为女权主义者之后,我最接近厌女的时刻,是看到大量以女权主义者自居的女性去规训家庭主妇的时刻。

诚然,我见过无数女性表达对自己的厌恶和对其他女性的厌恶。这些厌恶背后的原因有的是男权主义的,有的是女权主义的——尽管其中有些自以为是女权主义的实际上是男权主义——对所有这些厌恶,我都不支持,但绝大部分能理解:我理解下辈子不想当女人的女性,我理解痛恨自己母亲的女性,我理解不想生女儿的女性,我理解迷恋“有毒的男子气概”的女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既不厌恶发表厌女言论的女性,也不厌恶她们所厌恶的女性。

但是,我确实是经过了一番斗争,才能做到不去厌恶高喊着“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的女性。相比之下,不去厌恶前者强烈批评的对象要容易多了,无论受批评对象是怀孕就辞职的女性、连续生育多次休产假的女性,还是辞职回家带孩子的女性……一句话,我不厌恶一切不把自己的工作需要置于母性需要(哪怕是妻性需要)之上的女性。

为了方便起见,我将批评者统称为厌主妇者,被批评者统称为家庭主妇。虽然厌主妇者中不是没有男性,但在当代中国的舆论场中,占据压倒性多数的无疑是声称自己是女权主义者的女性。

厌主妇者对家庭主妇的批评其实建立在几个假设之上:

第一,女性只要有了一份工作,除非自己放弃,否则绝不可能失去工作机会;

第二,女性只要因生育原因辞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次得到工作机会,最理想的情况下也只能得到糟糕得多的工作机会;

第三,女性只要一入职就怀孕或是休一次以上产假,就理应被雇主开除,得不到任何舆论同情;

第四,女性只要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就等于在找老公伸手要钱,在当“娇妻”,是不赚钱只花钱的宠物甚至寄生虫;

第五,就是因为生孩子之后辞职或者不认真工作的女性太多,未婚未育、不婚不育的女性才会在找工作的时候备受刁难;

第六,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辞职带孩子是对社会教育资源的浪费,这种现象甚至会损害未来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

以上全部假设只有最后两条还有那么一丝女权主义的味道,其他基本上都等同于男权,而且没有一个禁得住推敲。

第一个假设的问题是,以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残酷淘汰程度和经济下行趋势,哪怕不婚不育,能坚持干到40岁还不被裁员的女性劳动者又有多少?以中国职场的加班强度和劳动权益保护水平,哪怕怀孕生育的女性不想辞职,又有多少人能在超越生理承受力的劳动负担下坚持不辞职,捱到休产假?在这个就连女人染什么颜色的头发都要承受舆论压力,因而谈不上纯粹个人选择的地方,并未实现财富自由的女性不得不放弃工作,倒成了纯粹的个人选择,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第二个假设的问题是,一个人离开职场多长时间,会完全丧失原有劳动技能水平,且不能恢复?为什么在欧美从事白领工作的劳动者,有gap year,有当过多年家庭主妇再入职场的,有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转行的,而且很常见?对对,因为中国人多,所以当过主妇的女人没资格再工作,35岁以上的人没资格再工作,不愿或不能坚持996的人没资格再工作……只有不婚不育父母健康的年轻人才有资格获得高强度工作权。多好啊,只要干到猝死,就不用担心35岁以上被裁员、退休年龄推迟、退休工资和医保枯竭了。

第三个假设的问题是,入职就怀孕、休一次以上产假,是不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别的时候热衷于嘲讽“你跟我提法律我都想笑”的普通网民,热衷于打倒资本家的普通劳动者,在这种时候又纷纷成了主动“你法我笑”的精神上等人、精神资本家,站到了欺压孕产劳动者的那一边。且不谈参与生育险的休产假女员工的工资实际由国家生育津贴覆盖,就算雇主这样都觉得不划算,那也是雇主和国家之间的事,普通网民和劳动者再怎么帮雇主喊冤叫屈,雇主开除了你的孕产同事之后也不可能给你加工资,只可能再雇一个说不定比你还能内卷的新人来卷你,或者干脆让你多干一份活,甚至理直气壮地再也不招聘女员工——在孕产女员工的工作权得不到保障的地方,每个女员工都是潜在的“孕产嫌疑人”,得不到雇主的无罪推定。

第四个假设的问题是,法律并未规定父母的钱就是子女的钱,但成年子女拿父母的钱来用(主要是买房),并不会被普遍认为是找父母伸手要钱的可耻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婚后收入理应一人一半(只要没有另行约定的婚前协议),但妻子拿丈夫的钱来用(主要是家庭生活支出),就会被普遍认为是找老公伸手要钱的可耻行为。为什么妻子拿丈夫的钱就比成年子女拿父母的钱更可耻呢?更不必说,成年子女将来用何种水平的养老劳动回报父母还未可知,在家从事家庭劳动的妻子的付出却是正在发生的。

第五个假设的问题是,未婚未育、不婚不育的女性的工作权应该得到保障,正如已婚已育的女性的工作权和生育权都应得到保障。损害所有女性工作权和生育权的力量不是被迫二选一的部分女性,而是几股势力的共谋:压榨而非爱护劳动者的职场规则、既不够完善又逐渐废弛的劳动者保护制度、将教育子女视为女性而非男性的第二事业的社会文化、严重缺失的婴幼儿养育社会支持机制……如果这还太抽象,那么我可以说得更明白一点:集中营里的纳粹军官命令一个母亲在女儿和儿子中选一个去死,否则就把两个孩子都杀死。剥夺被放弃孩子的生命的是纳粹军官,而不是那个母亲。这个社会的文化和制度命令一个想当母亲的女人在工作和孩子中选一个放弃,否则就批判她是不够格的员工或者不负责的妈妈。剥夺她的工作权或生育权的是这个社会,而不是这个女人。

第六个假设的问题是,为什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会懂得幼儿养育和儿童教育那么重要,又能发现老人养育的弊病那么常见,公共养育机构那么匮乏?这部分女性正是试图按照发达国家的医学心理学育儿标准来养育未来将接受高等教育的孩子们,才发现在这个只能依靠并无育儿知识的自家老人、并无正常下班权和请假接娃权的丈夫、并无可靠资质和安全保证的婴幼儿照料机构来分担照顾孩子责任的国家,只有自己辞职在家带孩子,才是对孩子和家庭最好的选择。如果说这也算“教育资源的浪费”,那么再重复一遍,以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残酷淘汰程度和经济下行趋势,再加上此前大学扩招、专科学校升级本科的泛滥程度,本科学历劳动者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已经严重过剩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实际早就产生了,而且跟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辞职回家没有半点关系。倒不如说,正是因为教育资源的浪费,这部分女性才会被过于苛刻的职场排挤出去。

讲完了厌主妇者对家庭主妇的批评站不住脚的道理,再来说说我为什么能够不厌恶这些厌主妇者,尤其是以女权主义者自居,高喊着“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的这部分女性。

她们实际上并没意识到,向下的自由并不是女性特有的陷阱,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自己从不沾染向下的自由。

比如说,对公务员的工作没有丝毫兴趣、抱负和责任感,只因为就业困难、害怕失业而去考公务员,不就是一种“向下的自由”吗?事关整个人生的职业生涯,此处的“向上的自由”难道不是只去做自己有兴趣、有抱负和责任感的工作吗?为什么几千万应届生和失业毕业生要选择“向下的自由”呢?

即使是最“不懂政治”的人也能回答上述问题:还能为什么,生活所迫啊。“生活所迫”,就是王小波笔下的“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就是心理学家Stutz所说的“任何人的人生都无法摆脱痛苦、不确定性和永不停息的努力”。面对生活,有哪个人能保证自己的努力真的能让自己幸免于一下又一下砸过来的阉牛锤呢,哪怕只是保证自己的努力永远正确地朝着减缓而不是加速受锤过程的方向?

朝着“生活所迫”的人大喊,你不该选择“向下的自由”,某种意义上,只比问出“何不食肉糜”要好一点点,只少了那一层说话人本应承担的有肉糜可食的责任。说出这话的人没有恶意,只是没有意识到她们批评的人,并不见得拥有她们所拥有的自主选择权。而我却不能不意识到我所批评的她们,既没有我成长期间还算讲逻辑、讲事实、讲公义的社会环境,也没有我在国内工作期间还算宽松包容、爱护员工的工作环境。

在她们所在的环境中,哪怕有人试图告诉她们“先了解再批评”的常识,也只会触犯各个禁忌词、招来各种攻击举报,最后删文收场。更重要的是,在那样的环境中,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已经饱受特权阶层的欺压而自顾不暇,没有余力再去考虑自己是否可能消除歧视、帮助比自己处境更差的弱势者。人们潜意识中说不出口的话是:我只有心思去想怎么把在我上头占我便宜的人拉下来,哪里顾得上把不如我的人拉上来呢,要不然,我这一块小小的立足之地不就更站不住脚了吗?

所以,在理解她们持有的观念很难说只是她们的“选择”之后,我才能克服厌恶她们的厌女症。这篇文章是我与在自己身上发现的第一个厌女症状斗争的结果,也让我明白我的女权主义无法与我的文明史爱国截然分开。在中国,女权主义是最后一个思想园地,我看着这个园地被杂草侵蚀,终将不复存在,就像其他曾经存在的思想园地一样。然而只要我还在观察这个园地,还有话要说,我就会继续我的斗争,继续做一个女权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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