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文选| 陈思宏《鬼地方》中的《哈姆雷特》,经典间的对话
谢干爹赞助!本期《地下》内容如下, - 书介文选- 《鬼地方》中的《哈姆雷特》,经典间的对话
📒书介文选
这次从4/16-5/31的「文学」标签中,选了5篇书介,各别支持166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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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应该去一趟台湾,那里保留着民国范儿(总是对1911-1945 这段时期的人和事有着别样的感情)。
前面提到的文字的力量,台湾的文学当然是不能不说的。龙应台、张曼娟、吴浊流、朱天心等台湾作家,都是宝藏。为此一点一点学看繁体书,学写繁体字,这样才能保持原汁原味。
还没来得及计划,桃子的《慢调台湾》已经带着我周游了台湾一圈。作为第一届赴台陆生,加上之前记者的经历,使她用别样的视角,将她生活了三年的台湾,完完整整的呈现在读者眼前。
贝阿特丽丝在儿子宣布订婚结婚时便表示自己决不允许贝文进自己家门(书中写到,贝文与贝阿特丽丝年轻时的容貌非常相似,值得玩味),儿子的婚礼自己和丈夫也绝不参加,甚至连家里的风筝也不愿意再让儿子碰
毛姆在小说结尾借他人之口做了分析:赫伯特的自我和风筝产生了奇怪的认同,让他感觉从现实生活的千篇一律和单调乏味中逃离了出来。这种舒适规律生活中小小的“自由感”,既是让赫伯特上瘾的一瓶毒药,又是贝阿特丽丝驾驭自己儿子的一把利刃,也是贝文无法渗透的一堵屏障。
《余地》的角色跟事件,很多是我会在句子上读着读着,就想快速跳出一些「判断」、一些「解答」了,但在书里并没有这么做,有时是描述上,有时是段落节奏上,好像在刻意踩一点煞车。
多角色故事里,纵然有些是在客观条件上更相近的,例如年纪、身份及行为,但其实少有机会真的「带入」,或许这也是一种余地。带入的篇幅跟笔触在故事里是留给了谁,看到后来,很难不动容。
参加几个同专业学长姐组织的民国读书会,看的第一本就是他的《寻梦者》。这本书我查了大陆的读书平台,没找到,就连输入王西彦的名字,出来的结果也寥寥无几。
于是,我们得以窥见,成康农与赛男感情的失败,并不是因为性格上的不契合,其背后原因更加庞大且无奈——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权力地位的差距仿佛从山顶到地底。
而至于成康农自己对“梦想”的看法,我认为,更是有”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味道,充满了殖民主义的凝视。
Kim Young-Ha的作品起承转合非常扣人心弦。这本书主打的故事是一个连环杀手暮年竟然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他在日记中翻找脑海中的蛛丝马迹⋯⋯后面跟着的故事还包括丢失孩子的父母等等,每一个故事都有小巧的反转,读起来精练又带着小紧张。我不会用他比海明威,我从来不喜欢海明威,更没读过。
如今韩国的文学读得多了,电视剧也看得比以前多,很欣赏他们的创造力,至少,类似《鱿鱼游戏》的作品再怎么被批cliche也冲上了Netflix的榜单。还会接着读翻译过来的韩国文学、诗歌,继续支持韩国文学、影视作品。没有审查,让我觉得离得更近了。
作为一位读者,感受到最深刻的,或许还是其中浓厚的「写实感」。包含用字遣词、对于传统农家及庙会文化的刻画,作者厉害的地方在于,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感觉到自己阅读的是「记忆」。
唯一接近科幻的〈小雅〉,很难不特别引起读者的注意。背景设定在未来,台湾社会将以科技产品「智慧人」,来帮助长照家庭照顾家中的年长者,但同时也因为被照护者的不当对待,衍生了混合「诈骗集团」与「工会」的神秘组织。在藉由科幻呈现长照社会议题的同时,〈小雅〉也展现出作者丰富的想像力与创作潜能。
📒《鬼地方》中的《哈姆雷特》,经典间的对话
有一种文学游戏,是读出作品中的致敬对象,并读出它们之间的化学作用。
文学经典总让人觉得高不可攀,说起珍奥古斯丁,英国文豪,作品想必很难懂?看过《BJ单身日记》的人肯定不觉得这电影晦涩,它正是Fielding根据《傲慢与偏见》剧情发展的喜剧专栏,编写成小说,接棒珍奥古斯丁一针见血的幽默。
莎士比亚同是英国文豪,十六、十七世纪的英文文言文确实困难,剧情可一点不难,洒狗血的好看。 《第十二夜》是莎士比亚评价最高的喜剧之一,这可能让人误会《第十二夜》都是些看不懂的高级哏,其实不然,不管哪个年纪看《足球尤物》都能捧腹大笑,它的剧情与转折正取材自《第十二夜》。甚至,我们能把Wilde的剧场作品《不可儿戏》到Wilder的好莱坞电影《热情如火》,到受《热情如火》启发的《小姐好白》看成《第十二夜》开端的喜剧族谱。
《哈姆雷特》是《鬼地方》致敬的经典。
故事开始于丹麦国王猝死,国王弟弟自行宣布继承王位,并迎娶原皇后。王子哈姆雷特当然很难过,父亲才死,叔叔强行上位,母亲又立刻改嫁叔叔,那时听闻守卫说城堡有鬼魂出现,直觉父亲死因不单纯,必有冤,前去追查。没想到鬼魂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叔叔毒死的,要王子替自己复仇。哈姆雷特不确定鬼魂是否是父亲,只能找方法试探叔叔,方法中最精采的是,王子让剧团演一出戏,邀请叔叔观赏,戏演到国王被弟弟毒害时,叔叔反应激烈,让哈姆雷特确信鬼魂即是父亲,继续报仇之路。最后,王子成功用毒剑杀死叔叔,自己和母亲也被叔叔准备的毒酒杀害。
莎士比亚的鬼告诉主角真相,陈思宏的鬼让真相随风。
" 记忆是我存在、传递的介质,透过我的记忆,与他人的记忆,我得以「在」,在此,在场,在这,在那......我能随时找到介质,堆满秘密的暗处就是最好的介质,温暖潮湿,因此我一直都在「在」。 "
《鬼地方》中,父亲陈天山的鬼魂以一段独白出场。他与丹麦国王一样,心中藏有秘密,不同的是,这个秘密陈天山的老婆知道,商业伙伴知道,一位邻居知道,二女儿淑丽知道,唯独本书主角,小儿子陈天宏不知道。藏有秘密的父亲,心有所属的母亲,从德国返家的主角小儿子,明显是从《哈姆雷特》发展的设定,更因为永靖的民间信仰,如此的立体而确立。我认为,《哈》不只是他家族故事的载体,需要对照阅读,才能了解陈思宏的意图。
在《哈》中,王子验证了秘密,复仇成功,如愿死去,《鬼》不一样,小儿子不知道爸爸为何不跟王家继续生意往来,以为是自己害死了菁仔欉,这个家族,鬼魂存在于回忆,存在于秘密,没有真相,没有复仇。还记得《哈》里头有一出剧中剧吗? 《鬼》也有,小儿子在德国杀了爱人后,曾经想过自杀,入狱后,也想过自杀,直到监狱跟剧团合作,上演《哈姆雷特》,小儿子演的正是那位王子,爱人的母亲遮遮掩掩的到现场观赏,剧后,两人没有相认,却认出彼此,哭得淅沥哗啦,这算和解吗?不知道,如同从未与小儿子相认的鬼魂们,我们不知道活着的人是否与记忆和解,却与王子不同,有活下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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