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沒有辦法,還是好想唱歌
苦悶的星期一下午,好像每遇見一個人,都面露疲憊的神色,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
有種錯覺始終徘徊不去,彷彿天陰陰的,從這個漫長冬季就要開始下雨,一直下到十月份才肯罷休。痛恨騰沖雨季的人是這樣告訴我的,她還說這裡另有一座城市,一年有三百天都在下雨。
這樣想著,抬頭往窗外一看,卻發現天意外地藍,縱使已經看過這麼多遍了,也感覺依舊新得像是第一次來到這個世界。
下午太漫長了,辦公室裡開始放音樂,聽見一個熟悉的女聲唱道:“勸自己要放手,閉上眼讓你走,燒掉日記重新來過。”
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聽這些歌了,後來才知道是陳慧琳,歌名也是從來沒有用心記過的,一看是《記事本》而非《日記本》,感覺有點陌生。
這歌聲也像是飄浮在哪裡,從最上空傳來,總之並不是這個辦公室角落裡的音響。
好想唱歌。
原本只是一種感覺,有些漂亮的念頭。但等到真正說出來、寫出來的時候,卻感覺這很瘋狂,也足夠變態。像是《九號秘事》裡的那個無聲歌者,主人公因為太過壓抑而出現的幻覺。他隨時隨地都會跑出來,當看到他無聲地嘶吼,做出令人難以忍受的恐怖行徑,人只會一次比一次崩潰。
但沒有辦法,還是好想唱歌。
有一天上班,準備騎車之前,在包裡摸索了半天,都沒有找到耳機線。感覺因此心裡就空了一大塊,彷彿接下來要忍受的是一件十分寂寞的事。
不過我一直有一種感覺,人們往自己耳朵裡塞的音樂,是很私密的。或許這個行為本身就很私密,它是一個人的。耳機與我,相互構成了一個完整且不可被介入的世界。
以前的歌好像是大家一起聽,每個人也都聽得見,偶爾還會跟進來唱上一兩句。現在的歌最多只能分享,不能一起聽。感覺像是在葬禮上,或者其他不那麼恰當的場合,可以隨意播放的,只有你一個人聽得見,或者只有他一個人聽得見,比較接近人內心的聲音。
耳機更是加大這種錯覺的罪魁禍首,即便親密如戀人,也不見得會經常分享耳朵裡的聲音。要想做到完全共享,“所有你聽過的歌我都要聽一遍”,就更是不可能的了。
但沒有辦法,我們需要音樂。聽音樂就像是墜入愛河,但沒有人會因此受傷。
而唱歌就像是一些重疊的時間,我總要唱給誰聽的。如果我說我想唱歌,是不是就好像邀請誰來作為觀眾,我們付出彼此的時間,就為了這一首歌。
或者誰也沒有打算邀請,我只是想唱歌。但這已經與聽歌很不同了,它不再僅僅是流過我的耳朵,流過我的心,用一段過去的時間覆蓋我此刻嶄新的時間。我像過去曾一起聽歌的人那樣,緊跟著、纏繞著,想要追上它的旋律,直到將它死去的時間復活。
好想唱歌,我並不是第一個發出這種渴望的人。
每天下午,辦公室裡的歌聲就從十幾二十年前的街頭飄來,不同的男男女女在唱他們的時間,或纏綿悱惻,或痛痛快快。和我處於同一時間的男生低聲跟著唱,突然間就從我對面站起來,長舒了一口氣。我聽見他說,好想唱歌。
他是真的很想唱歌。
我剛來騰沖時,就听人說這裡快一年沒有娛樂活動了,酒吧、KTV、電影院全部都關門,為了防疫。當一件事被禁止,我們才會如此迫切地渴望它,反反复复。
但仔細想一想,被禁止的並不是唱歌,而是“去唱歌的地方”。而唱歌的地方又是誰可以規定的呢,如果沒有人在那裡唱的話,那就不能稱之為唱歌的地方了。
想起外婆年輕時偷偷跑出門去唱歌,山間,田野,她唱歌的地方就是除了禁止以外的所有地方。
外婆的身世很可憐,小時候就到外公家做了童養媳,要幹完家裡全部的活兒才能悄悄溜出去,被公公婆婆知道了還要打罵一頓。但她就是想唱歌,她跟我說,即便有人舉著火把跟在身後追,她也要偷跑著去。
她沒說自己唱得好不好,也記不得別人究竟唱得怎麼樣,只是提起了當時一起唱歌的女孩子是誰家的姊妹,現在如何如何。我知道她只講一件事,那就是去唱歌。
如今我也只講一件事,就是想唱歌。外婆說起自己曾經因偷偷跑出門去唱歌而受的苦,心里大概想的也是:但沒有辦法,還是好想唱歌。
張學友在2014年竟然出過一首歌,就叫作《我只想唱歌》,收錄在個人專輯《醒著做夢》裡。他那時已經不再年輕了吧,也不再是曾經風靡歌壇的時代了。
但那些美好的歌,他都已經唱過了。所以他當然可以那樣肆無忌憚地玩,可以神采無限地表達自己對唱歌的鍾情,只說“想唱歌”與“唱歌”這件事。
在我看來,這和外婆老了以後,跟我說起“唱歌”是一樣的。因為她想過,也已經唱過了。
但我不同,我至今都還沒有唱過自己的歌。
除了唱歌,又想到寫作,寫作可能也是這樣的。如果不去寫,反而一直在講“寫”和“想寫”,就永遠無法復活其中的時間,只是在觀察它如何流過。那時間與我無關,以後也不會有關。
去唱歌吧,去寫吧。我聽見自己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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