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十一)|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記
上回書說到,在《歷代誌》結尾,寫到國破家亡的以色列人,因波斯王居魯士的“恩典”,可以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家園。今天所寫的這三位以及他們的“記”,便是在“聖城”重建過程中,帶領百姓重歸耶和華的三位。
從《歷代誌》開始,聖經故事漸漸有了文明脈絡,比如我們都知道的四大古文明其中之一的“巴比倫”,便是在《歷代誌下》裡展露頭角,只可惜《舊約》講的還是以色列人的故事,所以巴比倫和接下來的波斯帝國,都只能做為以色列人的配角,戲份很少,甚至一筆代過。
然而,戲少則少,但終於可以說“啊我在歷史書裡學過”,從而把聖經和現實建立起某種模糊的聯繫了。
- 以斯拉
以斯拉是亞倫的後人。還記得亞倫嗎?就是那個和摩西一起,把羊群趕到迦南邊界,但最終不得其門而入的初代祭司。以斯拉可能因為遺傳或者什麼其它神秘的原因,通曉摩西律法,深得耶和華憐愛。耶和華激動波斯王亞達薛西,讓他對以斯拉有求必應,於是後者理所當然,承擔了神殿重建工作的領導人。
話說重建工作早在波斯帝國元年的居魯士王時期就開始了,但所謂好事多磨,因為“總有奸臣想害朕”,在波斯王跟前進讒言,導致在亞達薛西年間,神殿重建工作被迫停工,直到後來新王大流士二年,才又重啟,四年之後,神殿終於完工。
《以斯拉記》裡的時間線有點兒亂,按上面黑體字的邏輯,亞達薛西應該早於大流士,但以斯拉出現的時候,神殿已經建成,他的時代又是亞達薛西年間,讓我一頭霧水,始終沒搞太明白倒底誰先誰後。
本記裡還有一個不統一之處,就是居魯士王,一開始稱他為波斯王,中段一度又叫他巴比倫王。當然,這個google一下很容易搞清楚,他是波斯開國皇帝,所謂巴比倫王應是筆誤。
說回以斯拉,他在神殿建成之後“定志考究耶和華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對我來說,這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以斯拉終止異族通婚的手段。
以色列亡國之後,以色列人散落在各地,很多人和當地異族人結了婚,生下後代。這在現代文明里,是種很可寶貴的交流。然而,在那時候,卻是罪責一件。於是,以斯拉為了維護以色列人純正血統,向耶和華表忠心,施展雷霆手段,活活拆散人家夫妻父子母女。這件事真的很沒人性,也幸好當年沒有微博,不然天天刷到那些人間慘劇,會比當下的上海更讓人得抑鬱症吧。
- 尼希米
尼希米是猶大省長,他帶領百姓重建了城牆,然後和以斯拉一起,重整法紀,使以色列人重歸耶和華門下。他和以斯拉兩個人,很有摩西和亞倫的感覺,他們當年也是通力合作,為以色列建國大業的實現打下堅實基礎。
我好像是在《尼希米記》裡第一次看到“阿門”這個詞的出現,我也是長這麼大第一次google了一下這個詞的意思,原來是希伯來文中“真誠、實實在在”的意思,意譯的話,應該就是“是的,確實是”的意思。
在我參加的有限幾場禮拜裡,傳道們講半天,然後問“阿不阿門?”信徒們就答“阿門。”當時,我有些不明所以。如今發現,原來也沒什麼神秘,不過就跟台灣人講的“吳柏毅”一樣,懶得翻譯而已。
- 以斯帖
以斯帖是猶大人,但她隱瞞身份,當了波斯王后,和她的堂兄/義父末底改一起,在和猶大仇敵的的鬥爭中取得了勝利,鞏固了重建成果。
但這其實有個問題,就是異族通婚的問題。以斯帖嫁的亞哈隨魯王,肯定不是以色列人。而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裡,都已經肅清過異族通婚者並明確了異族隔離政策,以斯帖和末底改這事就像知法犯法。
當然,也許人家說的異族,並不是按種族劃分的,而是按信仰分的,那就無話可說了。然而,當初讓人家夫妻骨肉分離的時候,不知道給沒給過那些異族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以斯帖和末底改的關係也很有意思,從血緣上,她是他的堂妹。可能年齡相差比較大,他撫養她長大,後認了義女,搖身成了父女關係。古時候近親結婚常見,但這是我頭回見憑空給自己長輩份的。
嘖,你們古人真亂呀!
在這部分裡,一些月份的表達也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做了一下功課,原來是希伯來歷的說法。那麼,本文的結尾,就讓我們來學習一個沒什麼用的知識,希伯來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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