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18岁,有一个梦|一个性侵害幸存者的自白
#以下故事细节、内容均经部分变造,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珍视成年的特权,那一年,我18岁,即将迎来最漫长的暑假。 18岁,意味着我足够成熟,能够放肆的舒展灵魂,探索世界的疆界。我可以考驾照、负完全行为责任,我拥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今而后,我不是小孩了,谁都不许小瞧我!
作为开拓世界的第一步,我有一个梦──我要走路环岛,我要,用双眼看尽每一道风景。光是想想,心脏就为之鼓动。
我开始着手规划每一个细节:装备清单、休息点、住宿点、预估费用及旅费筹措,特别买的灰蓝色小册子封面已经开始因为摩擦褪色,里头充满了我的铅笔字。当时Google map对徒步者还不那么友善,我还买了一本厚厚的全台湾街道地图,把预计要走的路线用萤光笔标记出来。在路线上,我太想看看山河大海了,所以我不仅要绕着滨海走,我还要走进山里。
因着缺乏足够登山经验的关系,我在时兴的「背包客栈论坛」征求山友。在此之前,我已经做过一些功课,知道某些成功走路环岛的前辈也是透过网路认识。当年交友app还没兴起,年轻人还称facebook为乐土,无名小站刚关闭几年,到澳洲打工度假正流行,那是蓬勃的、自由的一代:背包客的概念正萌芽,沙发冲浪也走入某些人的日常生活,只要能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就是有趣、跳脱舒适圈的好机会。我想认识很酷的人!我想看看别人所处的世界!我的心呐喊着、躁动着,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我的旅程会很好玩的。
背包客栈上的贴文回覆颇是热络,一来一往讨论登山装备、应带器材、过往经验及可能的突发状况等,我一瞬间有了长大成人、认识新世界的自豪。其中,有个貌似专业的精简回覆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是登山向导,嘉明湖上去好几次,可以带你上去。加我FB:董良月」跳出的搜寻结果是张清丽的脸庞,不似女明星艳丽,但背景大多是大山旷野,一下子便掳获我的好感,想必是喜欢山野的姐姐吧!
开始接触后,这才发现对方不是女性,但本着第一印象,我并不讨厌对方。相反的,对方犀利的建议与缜密的规划,让我认为他是专业的人选,有点崇拜。尤其在他解决了其他登山伙伴的配置问题后,这份崇拜达到了高点。所以当他后来提出也想参与走路环岛的计画时,我并没有拒绝──只要他觉得可行,那我也可以──思考周到、体力好、经验多,谁不要?再说,这样的展开,实在有趣极了。我近乎猖狂的认为只要我想做,全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我,即便会遇到困难,即使很难,也可以一一克服。
一起筹画的过程,为了商讨规划,我有时会到良月与他妈妈同住的公寓。他妈妈是个和善的中年妇女,只是良月似乎和她处得不好,急于摆脱掌控似的,在客厅讨论时我们甚至不会谈到具体的时间、地点跟规划。只有在需要使用电脑时,我才会进到阿月的房间,开着门,我自恃坦荡。尽管如此光明磊落,我们之间好像还是掺入了些什么,晦暗不明的杂质。某个午后,电脑桌前,一首纵贯线的「亡命之徒」结束后,他已抱着我,我似乎心动了。
这是心动吗?
不,这应该不是心动,因为我在往后几天不巧发现了良月的女朋友小文,还被逮的正着只好跟他们俩一起吃饭,所以我没有心动,也没有喜欢他,只是欣赏他做事的能力,如此而已。良月跟小文的感情肉眼可见的好,我也没有搀和其中的心思。
所以当我看着良月压住我,我根本无法理解当下的情况。
怎么回事?他们不是吵架找我散心吗?
我18岁的成熟理智在那个瞬间不复存在。但我成年了,是大人了,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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