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18歲,有一個夢|一個性侵害倖存者的自白
#以下故事細節、內容均經部分變造,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我珍視成年的特權,那一年,我18歲,即將迎來最漫長的暑假。18歲,意味著我足夠成熟,能夠放肆的舒展靈魂,探索世界的疆界。我可以考駕照、負完全行為責任,我擁有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從今而後,我不是小孩了,誰都不許小瞧我!
作為開拓世界的第一步,我有一個夢──我要走路環島,我要,用雙眼看盡每一道風景。光是想想,心臟就為之鼓動。
我開始著手規劃每一個細節:裝備清單、休息點、住宿點、預估費用及旅費籌措,特別買的灰藍色小冊子封面已經開始因為摩擦褪色,裏頭充滿了我的鉛筆字。當時Google map對徒步者還不那麼友善,我還買了一本厚厚的全台灣街道地圖,把預計要走的路線用螢光筆標記出來。在路線上,我太想看看山河大海了,所以我不僅要繞著濱海走,我還要走進山里。
因著缺乏足夠登山經驗的關係,我在時興的「背包客棧論壇」徵求山友。在此之前,我已經做過一些功課,知道某些成功走路環島的前輩也是透過網路認識。當年交友app還沒興起,年輕人還稱facebook為樂土,無名小站剛關閉幾年,到澳洲打工度假正流行,那是蓬勃的、自由的一代:背包客的概念正萌芽,沙發衝浪也走入某些人的日常生活,只要能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就是有趣、跳脫舒適圈的好機會。我想認識很酷的人!我想看看別人所處的世界!我的心吶喊著、躁動著,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我的旅程會很好玩的。
背包客棧上的貼文回覆頗是熱絡,一來一往討論登山裝備、應帶器材、過往經驗及可能的突發狀況等,我一瞬間有了長大成人、認識新世界的自豪。其中,有個貌似專業的精簡回覆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是登山嚮導,嘉明湖上去好幾次,可以帶你上去。加我FB:董良月」跳出的搜尋結果是張清麗的臉龐,不似女明星艷麗,但背景大多是大山曠野,一下子便擄獲我的好感,想必是喜歡山野的姐姐吧!
開始接觸後,這才發現對方不是女性,但本著第一印象,我並不討厭對方。相反的,對方犀利的建議與縝密的規劃,讓我認為他是專業的人選,有點崇拜。尤其在他解決了其他登山夥伴的配置問題後,這份崇拜達到了高點。所以當他後來提出也想參與走路環島的計畫時,我並沒有拒絕──只要他覺得可行,那我也可以──思考周到、體力好、經驗多,誰不要?再說,這樣的展開,實在有趣極了。我近乎猖狂的認為只要我想做,全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我,即便會遇到困難,即使很難,也可以一一克服。
一起籌畫的過程,為了商討規劃,我有時會到良月與他媽媽同住的公寓。他媽媽是個和善的中年婦女,只是良月似乎和她處得不好,急於擺脫掌控似的,在客廳討論時我們甚至不會談到具體的時間、地點跟規劃。只有在需要使用電腦時,我才會進到阿月的房間,開著門,我自恃坦蕩。儘管如此光明磊落,我們之間好像還是摻入了些什麼,晦暗不明的雜質。某個午後,電腦桌前,一首縱貫線的「亡命之徒」結束後,他已抱著我,我似乎心動了。
這是心動嗎?
不,這應該不是心動,因為我在往後幾天不巧發現了良月的女朋友小文,還被逮的正著只好跟他們倆一起吃飯,所以我沒有心動,也沒有喜歡他,只是欣賞他做事的能力,如此而已。良月跟小文的感情肉眼可見的好,我也沒有攙和其中的心思。
所以當我看著良月壓住我,我根本無法理解當下的情況。
怎麼回事?他們不是吵架找我散心嗎?
我18歲的成熟理智在那個瞬間不復存在。但我成年了,是大人了,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是吧?
有話想說:https://forms.gle/CtbKP3kwVZEYazc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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