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媒體時代的「知識內容新價值觀」
本文原載於《吐納商業評論》電子報,歡迎訂閱。
前兩天,一位現役的媒體主編問了我以下的問題(經我編輯刪節):
我最近在想一個問題:就是上次我哪七百多本書,送到二手書店,最後就是五百元捐慈善機構。
我在想,房子、名錶可能放個十年、二十年,都大幅增值;為什麼書一買回家,價值就僅剩下1%?
是知識、智慧真的沒價值嗎?還是說,是書本的形式(這樣的介面)沒有價值了?
我的回答是這樣的:
知識載具都一樣,因為理論上你買/消費的是裡面的知識,所以值錢的部分你已經取用了,剩下的就是「雞骨頭」;只是這個骨頭比較精緻、或許還有保存價值,別人拿去啃也還有點營養。
如果是網頁,在被看過之後,對那個讀者來說更不值錢。除非上面承載的資訊在未來還有一再參考的價值。
於是他繼續問:
書本的這些智慧應該怎麼保存下來? 在古時候,只能用書本的形式留存;雖然說現在有網路被下架,也很容易用演算法、或是洗版的方式洗掉或是擋掉,而且網路訊息很容易被下架或是修改。
智慧是無價的,但必須賦予時代所需的形式才有價。難道像是今日頭條、抖音、YouTube這種更簡潔的評論、更深刻的分析,才是時代需要的形式?
內容與載具、形式與價值
其實,我從前開過一家數位出版公司,就是想做這些事:將重要的紙本作品、甚至已經絕版的作品(可能是很好的內容)數位化,以便保存和再利用。不過遺憾的是,後來公司被資本額大我150倍、只做流行內容的公司打垮了。
關於他提到的「二手書就不值錢了嗎?」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
這年頭載具和內容可以說是兩回事,所以「媒體」(包括書本在內)要以這個為基礎來思考。
從前書本上的知識離不開書本,直到可以改編成電影之類的形式之後,情況才有所改變;現在光是「文字」這個東西本身,就已經不一定只是用傳統的文字型態出現了。
以超級古老的四書五經為例好了:數位化本身不是重點。電子化的書也只是書,但如果是數位化之後能檢索、整理、連結內容,並且能歸納出資訊的載具,那就跟書本不一樣了。
於是他說:
就像是電視出來的時候,可能很多人就以為廣播完蛋了,但其實是多一個媒介?
而我剛好在2016年寫過一篇跟這個話題有點相關的文章〈社群媒體超越電視,但問題不在「免費」〉,談的大致上是一樣的道理,重點還是「這年頭載具要跟內容分開看」這件事情。
事實上,在載具(如紙本書或電視)的比重還比較大的時候,你可能花300元買了一本載具成本50元、通路成本120元的紙本書,但學到了價值100萬的知識;這個時期的載具和內容是分不開的,但載具的價值就已經只佔一小部分了。
(當然這個「價值」會因人、因書而異,上面的數字只是為了凸顯「有這種可能性存在」而已。)
但在從廣播、電視開始,到網頁、串流影片等各種電子媒體形式出現,免費內容大增、同一套內容可能以幾十種型態和通路呈現的時代,個別內容相對於載具的邊際成本,幾乎已經可以視為是零。
所以,想不將「內容」和「載具」兩件事情不分開看都難。
如何看待「價值」?
所以有兩個簡單的結論:
1. 不需要將載具成本看得太重
前面提到,相對於內容,載具的邊際成本幾乎是零;過去我們會把自己的書殘值看得很重(包括我自己在內),但只要至少將有用的內容吸收到,二手書賣出的價值也就不必太過介意;甚至便宜的二手書還可以幫助到其他的人。
(這一點我自己從前也想不開;但在去年搬家送掉15,000本書、並且痛苦了一陣子之後,也就釋然了。)
而即使你是用電腦、平板、或是閱讀器來消費各種內容,只要經常使用、或是有其他更重要的用途,攤平下來的載具成本應該也不算高才是。
這一點算是回答了這位主編的問題了吧?
2. 內容的取得和利用方式才是重點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如果用比較「一刀切」的方法來分,內容就是「付費」或「免費」、或者「有用」或「沒用」(但當然有用或沒用都是相對的)。
以傳統媒體的角度(這位主編跟我自己都算是半個傳統媒體出身),照講應該最有價值的內容是「有用的付費內容」:讀者獲益、媒體賺錢,再好不過;但過去20年看下來,最厲害的其實是「相對沒用的付費內容」。
有用的內容效益因人而異。雖然價值高,但真正需要的人相對不多、不同來源的同質性也高(例如專業教學);在競爭之下,消費者往往很容易找到免費內容、或是「免費方法」,讓提供者不容易賺到錢。
反而是「相對沒用」的消費性娛樂內容(如網紅影片、電影等等)、以及連結的行銷活動(業配、拍賣、所謂「帶貨」等等),才是現今廣義媒體的主要財源;這類賺錢內容多半是免費的,如果還能讓觀眾願意掏錢閱覽,那就更強了。
日前黃哲斌先生寫了一篇題為〈「訂閱制」的美麗與哀愁〉的文章談訂閱制,非常值得一讀;其中提到的案例,則多是以「數位化之後的傳統媒體」為主,以媒體人的主觀看法,也算是「相對有用」的內容。
所以回過頭來思考:當你透過「付費訂閱」來獲得內容時(包括對本站的訂閱在內),買到的是什麼?
我相信,在你的考量之中,應該幾乎沒有「載具」的成分;而無論你用的載具是電腦、平板、或是手機,錢也不是付給內容的來源,對吧?
同樣的,即使你訂的是Netflix、Disney+、Apple TV/Music、Spotify、KKBox……這類不以資訊「有用性」取勝的服務,獲得的價值也多半只在於娛樂、心情、打發時間、爽度之類的效用,幾乎也沒有載具成本。
總而言之,無論訂閱制與否,價值的來源都在於內容、它所帶給你的效益、以及你的利用方式。平均下來,載具成本可以說趨近於零;即使有,也不在內容發行者(相當於過去的出版社)與通路(相當於過去的書店和大盤)的營收之中。
結語
這是一個相對於內容的份量與價值,載具平均成本對出版者來說相對不高(但經營個好網站也不便宜就是)、對消費者而言更低的時代;但在載具世代交替的同時,包括這位媒體主編在內的許多人,就可能會有前面所說的「價值焦慮」。
而紙本跟數位媒體最大的差異,在於書在賣掉時「內容會跟著載具一起走」,但訂閱來的數位媒體絕大多數是跟著帳戶走,所以沒有這個問題。其實,這也應該算是一個優點吧?
這年頭,與其擔心二手書賣不到好價錢,不如思考書買回來要看、撥些預算訂閱好的內容、而且訂了就要聽/看,否則才是真的浪費。
附帶一筆:或許你會擔心二手書不值錢;不過如果把它當成一種「藝術品」來看待、精心挑選有潛在價值的品項好好保存,或許未來跟其他資產一樣,也有增值的空間。
例如我多年前花大約50美元買的《Appledesign: The Work of the Apple Industrial Design》這本書,收藏價最高曾經漲到超過1,000美元,現在也還有近700美元的行情。
參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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