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我的家庭故事 · 第六天

七日書|我的家庭故事Day6|母親

亂世裡的說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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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個你可能不再聯繫,或聯繫不到卻始終有羈絆的家庭成員,說說你們的互動與故事。

從小在美國住10多年,後來父母離婚時,我和小2歲的弟弟還曾經有過一次開庭的經驗,當時的法官很直接的問「爸爸和媽媽,你們想要跟誰一起生活」

當時的心境是沒有特別喜歡美國的生活,雖然同學之間不見得有種族歧視,但是成年人的偏見似乎就很深。例如,白人小孩教你講髒話,你以為只是正常的問候語,結果說了反而是你被叫去校長室,而白人小孩卻能沒事。語言溝通方面,需要習慣在外用英文在內用中文,這樣的切換也很難習慣覺得煩。另一方面,由於住在美國相對地廣的住宅區,通勤非常不方便,加上雙薪家庭沒心力照顧小孩,放學後時常是到各種地方被保母之類的照顧。

小學年齡的我當時心想,這樣的生活我喜歡嗎?長大後的我真的能適應這樣的社會嗎?憑什麼母親提離婚還希望我選擇她?與其說是感情層面想跟父親,更大程度是不想繼續在美國生活而選擇父親。至於我弟可能是年紀還小或當下認為不想跟我分開,所以也做了相同的決定。法庭當下大人們的反應,有些畫面至今仍歷歷在目。他們可能認為這段期間不斷送吃送喝主動交流,我就會選擇母親。但是,其實小孩子那時候的心思就已經具備一定程度對未來性的理性判斷能力。我不選擇她並非當時不喜歡她,而是不喜歡她想選擇的生活。

總之,在那之後母親大概每隔幾年會來看我們。雖然我弟跟她的關係是不錯,但是對我來講反而就是一個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每次被要求是否能見面時,我心中是充滿排斥覺得為何生活節奏過得好好要突然被打亂。更精確地說,即便是住在父親這邊的家庭,高中以後就已經給了我們十足的自主性與獨立性,平常沒是即便在同個屋簷下也不會過度干涉對方的生活。

最近最後一次見面,我能夠從她的談話與表情中感受到一種「好歹我生你,你應該聽我的話」的直覺,那種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還想抱持著上對下的關係讓人很不舒服。過程中雖然我沒有表達什麼,但後來的訊息我都選擇不讀不回。反正我弟那邊跟她關係還不錯,應該不至於對我這邊過於執著。

因此,我覺得台灣民法真的要改,如果父母早在我們小時後就離婚,甚至在成長過程大部分時間幾乎沒有任何的關係,憑什麼需要扶養?這反而促成了「養兒防老」把小孩當成投資商品的避險工具。僅是因為直系血親就必須要扶養,那麼這就是一種原罪。光是想到未來她可能在美國有其他家庭,未來可能會有的糾紛就覺得無奈。至少就我的立場不缺她的情感關係也不缺她積累的財產,能夠全部拋棄就拋棄一點都不想爭取。最後還是要強調,對她沒有任何仇恨感,只是覺得關係陌生沒必要硬是重新建立,這只會讓人覺得過度干涉到自己的人生。


CC BY-NC-N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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