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最後一站,也該超前部署
那年我才二十多歲,有次七十多歲的插花老師請我喝下午茶,席間要我當場幫她擬一份聲明,我一聽不得了,竟然是關於她的預立醫療決定!(當時還沒有這名詞、更別說相關法令)
那是約2000年左右,
師丈原本是醫院院長,退休後因失明而臥病在床,
兒女都在美國,
老師說,要先交代好自己的事,免得兒女到時不知所措。
老師大概跟我講了一下,還特別叮嚀,一定要寫「不要氣切」。
當時我不懂,什麼叫氣切?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名詞。
老師邊解釋,邊說「那好可怕!我死也不要」,
我聽了猛點頭。
老師口述,我當場寫成一份聲明草稿,
大意就是若發生:腦死、已成植物人時,停止急救及醫療行為,也不要氣切等等。
老師看了很滿意,
我說請老師照抄一份,並簽名,才有法律效力。
老師腦筋好清楚,又馬上問我,文件要給誰?
孩子?還是妹妹(老師在台灣唯一的親人)?
我說既然是關於緊急時如何處置的醫療行為,
那當然不能鎖在保險箱,這樣誰知道啊?
兒子、女兒、妹妹都各給一份吧,
這樣大家都明白是老師本人的意思,也省得到時爭吵。
在華人的傳統觀念,很忌諱談論這議題,
後來我跟幾個長輩談到老師這件事,
他們紛紛讚美高齡七十歲的老師不只有智慧,還如此開明!
老師可是日據時代,念到高中的女生喔!當然聰慧!
我爸淡淡地說,老師很體貼孩子,自己先規劃好,不願讓孩子為難、痛苦。
而我媽聽了就當場狠狠罵我一頓,覺得不吉利!
我則是早早為自己寫了一份,還隨身攜帶。
加上我原先就簽妥器官捐贈同意書,這樣一來更加完整。
我也不時會更新,
如:不接受鼻胃管灌食等延命措施、告別式採基督教儀式、採用樹葬等等。
往往都是因為耳聞親友的切身之痛,
才加添進去。
尤其多年前我發生過嚴重意外,
萬一發生最壞的情況,該如何處理,都已經清楚的寫在紙上。
對我而言,的確比較安心。
感謝老師,她教會我很多,不僅僅只是花藝設計,
其中之一就是生命的功課,
尤其在生命的最後一站,
我們都不想痛苦,更不想帶給家人負擔與困擾。
我只想有尊嚴的活著。
我知道,家人在「不捨病人離去」與「不忍病人痛苦」之間,
煎熬許久,甚至悔恨一生,成為無盡的折磨。
何不將這決定權,交回給當事人呢?
隨著資訊發達,現在有相關法令,網路上都查得到相關訊息,
也有現成的預立醫療決定書,下載填寫即可。
相關資訊:
安寧照顧基金會
其中也談到:
「預立醫療決定書」跟「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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