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161《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20:一再問同樣的問題,你不會生氣嗎?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仆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者,以吏為師。」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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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上一段的內容,時間應該還是停留在始皇帝在位第三十四年,也就是他四十六歲時,始皇帝在咸陽皇宮內擺設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獻酒祝壽(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這時,僕射「周青臣」走上前頌揚始皇地:
「從前秦國土地不過千里,仰仗陛下神靈明聖,平定天下,驅逐蠻夷,凡是日月所照耀到的地方,沒有不臣服的(日月所照,莫不賓服)。把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安居樂業,再也沒有戰爭的威脅,功業可以傳之萬世。您的威德,上古至今無人能比(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聽完後感到十分高興。
這時,另一位來自齊國的博士「淳于越」接著上前說:
「我聽說商朝與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他們都分封子弟與功臣作為輔佐(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如今陛下擁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卻僅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像當年齊國的田常,或是晉國六卿之類謀害君主的臣子,如果沒有人輔佐,將靠誰來救援呢(無輔拂,何以相救哉)?凡事不學習古人卻還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剛才周青臣又當面阿諛奉承,以致加重陛下的過失(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這可不算什麼忠臣。」
面對這兩派的爭論,始皇帝把他們的意見下交群臣議論(始皇下其議)。
這時,丞相「李斯」說:
「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複一代,夏、商、周三代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襲一代的(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他們都憑著各自的制度治理,並不是他們故意不相同,而是由於時代改變,情況不同的緣故(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現在陛下開創偉大事業,建立萬世不朽之功,這本來就不是愚昧的儒生所能理解的(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況且淳于越所說的三代,距今非常遙遠,哪裡值得取法呢(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從前諸侯並起紛爭,才會大量招攬遊說之士(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現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在家就應該致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令刑禁(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然而,現在的儒生們卻不試著去了解今日的世界局勢,只想著效法古代,甚至還藉此誹謗當世,惑亂民心(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因此,丞相李斯我冒死罪進言:
古代天下分散凌亂,沒有人能夠統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所以當時諸侯並起,說起話來都是在引用古人,進而為害當今(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矯飾虛言擾亂名實(飾虛言以亂實),人們只欣賞自己私下所學的知識,進而指責朝廷所建立的制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當今皇帝已一統天下,並能分辨是非黑白,將一切定於一尊(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可是私學卻批評起了法令,因此當人們聽說有命令要下達,就會根據自己所學到的知識來加以議論法令(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導致入朝就在心裡指責,出朝就去街巷談議(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夸主以為名),追求標新立異以抬高自己(異取以為高),甚至帶頭製造毀謗的言論(率群下以造謗)。這類言論如果不禁止,在上面的君主威勢就會下降,在下面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臣以為禁止這些是合適的(禁之便)。
我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不是博士官所職掌的,天下有敢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裡去一起燒掉(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在一起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借古諷今的滿門抄斬(以古非今者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命令下達三十天後仍不燒書的,處以臉上刺字的黥刑,並處以看守、修築城門之刑(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取締的,有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倘若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若有欲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秦始皇最終下詔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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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內容,就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焚書」事件,也是始皇帝遭後世批評的暴政之一。
然而,這件事情與其說是始皇帝的暴政,不如說是儒生的愚昧吧!因為這場「封建」與「郡縣」之爭,早在八年前,也就是始皇帝在位第二十六年,完成滅六國,一統天下的那一年,當時的丞相王綰就曾建議:
「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當時,始皇帝一樣把這件事交給大臣們討論,最終一樣是在李斯的建議下,始皇帝決定繼續使用郡縣制。
同樣的議題,八年後的儒生們卻又再度提起,甚至相較於八年前,這次更沒有說服力!
當年,丞相王綰認為距離秦國遙遠的燕、齊、楚等地,應該可以封個王,才能更有效統治。然而,八年後的儒生卻僅僅是告訴始皇帝:上古聖王用了近千年的制度,我們怎能不沿用?
換言之,八年前早已經有了確切的定論,八年後又突然提出,這群儒生該負的責任應該比較大才對。況且,即使儒生又一次提起「封建」與「郡縣」的爭議,始皇帝依舊只是交給大臣討論,並沒有立即下令焚書,也可看出始皇帝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獨裁」。
另外,這場「焚書」事件真的是想焚書嗎?就罪刑的嚴重與否來看,最嚴重的是「以古非今者族」,相較之下,沒有把書燒掉的人,懲罰是最輕的「黥為城旦」。可見,這場被後世定名為「焚書」的事件,始皇帝最在意的並不是焚書,而是人們總是用「過去」來批評「現在」。換言之,始皇帝最氣的是,為什麼總是有人一再問同樣的問題?而且,還是在大夥幫他祝壽的時候。
我想,如果當初秦帝國的國祚能更久一點,這場「焚書」事件的評價應該會更公允一點。可惜的是秦帝國僅僅十五年就滅亡,始皇帝也因此背負了不少與事實不符的罵名。
言歸正傳,始皇帝試著透過焚書來堵住人們的批評,是否有所成效?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上,就是這一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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