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理解中世纪文学理论与诠释
A J Minnis, Medieval theory of authorship (2nd ed).
理解中世纪文学理论,包括中世纪作者怎样理解和使用他们的源材料,对理解中世纪的文学作品十分必要。比如说,如果你不理解中世纪的人们一般怎么理解奥维德,那么中世纪很多讲情爱的诗就会变得十分费解。比如十二世纪诗人Andreas Capellanus的De amore,第一、二卷都在谈高贵的宫廷爱情和怎样追求爱情,但第三卷却话锋一转,用十分厌女的口气劝读者放弃对女性的追求;又比如十四世纪中古英语诗人John Gower的Confessio amantis,在一首长诗中既谈情爱,也谈时政。这些作品看起来割裂,是因为晚期中世纪读者对情爱诗这一题材的通常认识,往往来自他们在学校对奥维德的学习。奥维德的Remedia在今人看来也许是戏谑之作,但在中世纪的语文教育中(通过各种注解,包括作者介绍,accessus ad auctores),学生们却被教导说Remedia乃是对他过分热烈的Ars amorata的补充和修正,而奥维德写情爱的诗实际上都关乎伦理。因此无论是Andreas Capellanus还是John Gower,他们都把伦理(乃至于政治,应从亚里士多德的角度理解政治与伦理的关系)当作是情爱诗所应当涉及的(尽管De amore充满道德意味的第三卷非常短)。
相比于现代人从作者的传记材料和私人领域去推求作者意图,中世纪读者则对大写的真理更感兴趣,人们一般不认为奥维德的作品传达某种私人的情感,而更关注他的作品在训导人们追寻真理方面的教育意义,人们很自然地把作者意图(intentio auctoris)理解为劝世。中世纪文学理论和诠释学的这些特点,促使二十世纪的中世纪学者Judson Allen认为所有中世纪文学都可以用一套公式化的方法加以确定性的解读,中世纪文学的锁,可以用固定的一串钥匙打开。然而这是一种极端的误解。因为即使了解了中世纪读者对古典作品的普遍理解,对中世纪作者作品的解读仍然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中世纪作者固然把古典作品当作原型,且时常会受到语文教育的启发(比如一些作者会像对待古典作品那样给自己的作品加注解),但他们对原型的模仿不见得会像学校教育那样程式化。读者固然可以选择从Capellanus和Gower那里读出道德训诫,但道德训诫是不是他们作品所要传达的唯一内容,甚至说是不是主要内容,都是很值得怀疑的。与其说中世纪作者在套用「中世纪化」的古典作品的公式,不如说他们把它们当作一种手段和中介。与近现代文学一样,登上中世纪文学山峰的路径是多样的,而且这些路径往往并不收敛到同一座顶峰。并且,中世纪文学与我们的悬隔提醒我们要更加注意它们的语境和它们产生时代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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