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FAT迷思二:「做自己」
自我與認同
上一篇我們講到,GOFAT模型背後預設著個體內心存在著穩定的偏好、利益、價值,而更深一步探究,這其實也暗示著一個理性、本質化、獨立的,擁有穩定認同的「自我」的存在。而這,又是另一個有問題的假設。
這種觀念可以說是沿襲了啟蒙運動的傳統,預設一個具有理性的、思考的自我(a thinking ego endowed with reason) (Dunn 1997: 690)。Mead(及沿襲其思想的符號互動論)、後結構主義卻對此形成挑戰。這些流派雖有差異,但都強調語言/論述的角色,動態的社會文化過程,多重、流動、反思性的意義,在「自我」感的形成過程起到重要作用。
後結構主義與Mead的理論的共性在於,它們都是基於語言學導向的認識論,將主體、或說「自我」,重置於一個由集體共享符號所構築的外部世界,而不再是(僅僅)位於內在意識 (Dunn 1997:689)。然而,二者對「自我」進行解構的激進程度有所差別。
尤其以Foucault與Butler的理論為代表,後結構主義將「自我」化約為權力結構透過論述實踐塑造的產物,所謂的自我或主體性不過是一種幻覺 (Dunn 1997: 690-692)。
Foucault認為,現代西方文明中,主體(subject),非常弔詭地,是由客體化(objectifictaion)的過程形成的 (Foucault 1982:777)。他論述裡的subject用到了兩重含義——中文或許會翻譯為「主體」和「對象」(ibid.:781)。這看似矛盾的兩重含義,在Foucault的論證中卻是緊密相連的。
客體化分成三個模式(ibid.: 777-778, Rabinow 1984: 8-11),分別是:1)科學分類(將人類生命整體切分成不同的學科領域),2)劃分實踐(透過科學的介入,在個體與個體之間和個體內部,進行物理上、社會上的區隔和排除),以及3)主體化(人類將自身視為主體的過程,例如性主體)。主體化的過程伴隨著人對於自己的身體、靈魂、思想和舉止的各種操弄(Rabinow 1984: 11),我們或許可以在今日流行的種種自我管理(時間管理、精力管理、身材管理、情緒管理⋯⋯)中理解其意涵。
因此,主體看似自主、活躍,但卻是基於外部的種種科學(或偽科學)的論述(以及物質技術、實踐)進行自我規訓,意圖達成外部權威所定義的「正常/規範」的存在 (Foucault 1984: 188, Rabinow 1984: 17-18),因而成了知識-權力得以貫穿和施展的「載體」(vehicle of power)。
讀Foucault,總覺得人要返還到老莊理想中的混沌狀態,才能逃出這個知識-權力大網(?
在後結構主義對於論述的強調中,Bulter又進一步加入了「展演性」(performativity)的概念,將自我認同(identity)視為一種展演性的建構(Dunn 1997: 691-2)。
以此觀之,所謂的「做自己」只是一種話術,令每個人甘之如飴、趨之若鶩地成為權力治理社會的一個個小單位。實際上並沒有內在的、本質的,可供索證、取材和錨定的「自我」,只有外部的種種符號、論述與知識投射到山洞裡形成的幢幢幻影。而我們以為,那就是獨一無二的自己了。
相較而言,Mead的論述則沒有那麽絕。他承認「內部」自我的存在,但是是存在於語言或非語言的社會互動中,因此既非「天生」也非「本質」(Dunn 1997: 693)。
Mead 和 Peirce 的理論結合,進一步將自我的形成拆解為「客體的我-主體的我-你」三者之間的關係,將主體、客體、他者及連續性的概念整合 (Dunn 1997: 699)。
Sweet (2019) 以親密關係暴力中的煤氣燈效應為案例,展現出在這種人際互動裡,關於性別刻板印象的結構性、主導性論述被動員,並逐漸改變女性受害者的「自我」。與主流心理學視角不同,社會學取徑揭示,若沒有圍繞著性別的物質性、制度性結構和論述框架,施害者的能動性與策略也不會那麼有效。另一方面,這些女性受害者並不是僅僅困在一段關係中,而是困在更大的社會結構中,阻礙她們憑藉個體的能動性脫身。
【最後三段沒有展開,因為我要睡覺啦,下次再看要不要補充闡述囉。參考文獻也先略】
。。。未完待續,敬請期待。。。
本文翻譯自本人於當代社會學理論課期中報告,有修改(和很多擴寫、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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