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2觀後感:阿瑟的救贖
在看陶德·菲利普斯與史考特·席佛共同編劇,由瓦昆·菲尼克斯主演的《小丑》之前,相信許多觀眾和筆者一樣,腦海中皆帶著《暗黑騎士》(諾蘭兄弟編劇)希斯·萊傑主演版本的——「小丑之前傳」的預設。
在不同導演與編劇的兩種敘事中,猶如是前後編劇的角力與牌局。
厲害的是,瓦昆版本用了兩集的時間讓觀眾等待到了,連觀眾都可能看不懂的「與希斯·萊傑小丑的關係」可說是既有關聯,又毫無關聯。
只是陶、佛的論述是在《小丑2》影片結束前精神病患刺殺小丑的對話線索中,揣摩兩件事:
1.小丑只是阿瑟不幸又悲慘人生中選擇的職業,但阿瑟並非是真正的精神病患。
2.殺死阿瑟的精神病患,才是真正渴望小丑被實際形塑為信仰實體的瘋子。
這也是為什麼觀眾很難從小丑阿瑟的第一集人物形象中,找到暗黑騎士版本那位與蝙蝠俠鬥智、能夠玩弄人心的小丑形象。
筆者認為,就算小丑2的結尾,那位最後用刀把自己嘴巴劃開的精神病患也並非等於暗黑騎士的小丑,至少可以說,暗黑騎士版本的小丑是對於小丑阿瑟的崇敬。而小丑2當中所有與「卡卡」一樣只是想利用小丑形象製造社會反動精神的崇拜信徒來說,的確需要一位「極度悲劇形象的——造反有理始祖」。
暗黑騎士版本的小丑在抗議什麼呢?他同樣在嘲諷法律,也同樣嘲笑包括觀眾在內的所有人性。"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一樣。你需要做的只是輕輕推一下...!"(Madness is like gravity. All you need is a little push.)而陶、佛要表明的卻是一位「承認自己罪行、需要上帝救贖,褪下小丑形象的蒙恩罪人—阿瑟。」
小丑2的結尾,將這部電影加添了福音信息的內涵。特別在阿瑟斷氣之前所唱的最後一首歌曲,是提到上帝的"詩歌"(hymns)內容。
這部電影在台灣上映的時間,剛好是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先生因貪汙瀆職被檢調收押禁見的時間,以及"小草"們,仍然堅持相信一位「拯救過許多病人的柯醫師」、「不會貪污的亞斯伯格症病患」、「敦厚老實的阿伯」、「很窮的小黨發起人」、「居住正義的推手」......。但隨著證據和認罪的同夥愈來愈多,這位「精神領袖」的形象,在支持者(小草)的信徒中,筆者深信,他們不會希望柯先生走向阿瑟從小丑形象中得著釋放的道德良心與上帝救贖。信眾們對柯先生的愛猶如小丑2中卡卡飾演的哈莉·奎茵,他們要的是他們要的,他們甚至可以無視民主法治國家的司法威信,猶如小丑2中,炸掉法院也要搶救出阿瑟一般。
但當阿瑟得知群眾將他當成了反社會運動的精神領袖時,他從搭救他的信徒車上跳車了,他開始奔逃......,他要逃出成名的試探,他要往真正的自由奔去,是靈魂救贖的自由,是道德良心真我的自由。
威斯敏斯特信條(簡稱:西敏信條 /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6)
第廿章 【論基督徒的自由與良心的自由】說:
「惟獨神是良心的主宰,在關於信仰或敬拜的事上,要使人脫離一切與聖經相離或相悖之人的道理與吩咐,所以如果有人違逆良心去相信人的道理,聽從人的吩咐,就是出賣良心的真自由;若有人勉強別人接受不明確的信仰,要人絕對盲從,就是摧毀良心和理性的自由。」
陶、佛版本的小丑劇情,也對觀眾提出從政治人物崇拜中覺醒的呼籲,也對於那些觀看完小丑2後,大罵"不好看!不符期待!"的批判者說:「但阿瑟自由了。他不是希斯萊傑小丑,陶佛的小丑敘事,戰勝了諾蘭兄弟版本小丑了。」
承認軟弱的阿瑟勇敢褪下了小丑的面具,我們呢?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