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455《史記》卷三十三〈魯周公世家〉08:一場周天子引起的政變!?
──────────原文──────────
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而立伯御爲君。
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魯,殺其君伯御,而問魯公子能道順諸矦者,以爲魯後。樊穆仲曰:『魯懿公弟稱,肅恭明神,敬事耆老;賦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固實;不干所問,不犯所咨。』宣王曰:『然,能訓治其民矣。』乃立稱於夷宮,是爲孝公。自是後,諸矦多畔王命。
孝公二十五年,諸矦畔周,犬戎殺幽王。秦始列爲諸矦。
二十七年,孝公卒,子弗湟立,是爲惠公。
惠公三十年,晉人弒其君昭矦。亖十五年,晉人又弒其君孝矦。
亖十六年,惠公卒,長庶子息攝當國,行君事,是爲隱公。初,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爲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爲夫人,以允爲太子。及惠公卒,爲允少故,魯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
──────────翻譯──────────
魯懿公在位第九年,懿公的兄長「括」的兒子「伯御」和魯國人一起攻殺懿公,擁立「伯御」為魯國國君。伯御在位第十一年,周宣王討伐魯國,殺死魯國國君伯御,而詢問魯國公子們有誰能引導和訓治諸侯,就讓他擔任魯國國君。
【之前勸諫過周宣王的大夫】「樊穆仲」【也就是上一段的「樊仲山甫」】說:
「魯懿公的弟弟『稱』,莊重恭謹,聰明睿智,敬奉長者;徵收賦稅和執行刑罰時,一定會先咨詢先王遺訓和歷史的事例;凡是請教過的,他就不破壞;凡是諮詢過的,他就不違反。」
宣王說:「很好,這樣就能夠訓導和治理他的百姓了。」
於是在「夷宮【宮殿名】」立「稱」為魯國國君,這就是「魯孝公」。從此,諸侯多有違抗周王命令的。
魯孝公在位第二十五年,諸侯背叛周王室,犬戎殺死周幽王。秦國開始列為諸侯。
魯孝公在位第二十七年去世,由他的兒子「弗湟」繼位,這就是「魯惠公」。
魯惠公在位第三十年,晉國人殺死他們的國君「晉昭侯」。
魯惠公在位第四十五年,晉國人又殺死他們的國君「晉孝侯」。
魯惠公在位第四十六年去世,由他的長庶子「息」代掌國政,行使君權,這就是「魯隱公」。當初,惠公嫡夫人沒有生下兒子,惠公的賤妾「聲子」生下兒子「息」。「息」長大後,為他娶了宋國女子為妻。宋國女子來到魯國後,魯惠公見她貌美就奪了過來作為自己的妻子。生下兒子「允」。惠公就將宋國女子立為夫人,立「允」為太子。等到惠公死時,因為「允」年幼,魯國人共同讓「息」代理國政,所以不稱之為即位。
─────────解說與心得─────────
延續上一段的內容,魯武公帶著小孩去朝見周天子時,因為周宣王比較喜歡魯武公的小兒子,所以便要求魯武公立小兒子為太子。這時,一旁的大臣認為這樣的安排並不妥,但周宣王並不聽勸仍堅持下令,所以最終魯武公遵從天子的命令,立小兒子為太子。隨著魯武公的去世,由小兒子也就是魯懿公繼位。
不過,令人擔心的大兒子搶回屬於自己權位的事情並沒有馬上發生,而是直到九年後,魯懿公的哥哥的小孩才發動政變,殺死懿公奪回屬於爸爸的權位。從司馬遷的紀錄來推測,魯懿公的哥哥應該已經去世,所以他的兒子「伯御」才會自己擔任魯國國君,而不是還給爸爸。
然而,為何過了九年,值到自己的爸爸都去世了,「伯御」才發動政變奪取權位呢?是因為籌畫多年,終於等到合適的機會?還是不計較的爸爸去世後,才沒有人可以勸阻「伯御」發動政變呢?由於司馬遷沒有留下紀錄,我們也只能提出這些疑惑,靜待有一天能有比較多的資料來佐證。
另一方面,這整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實應該是周宣王才對。倘若當年他沒有強制魯國另立太子,魯國這樁慘案應該不會發生才對。令人更訝異的是,「伯御」奪權後的第十一年,周宣王才出兵討伐這個不聽話的魯國。為何周天子如此晚才發兵懲罰魯國呢?這位周宣王的時代不是被譽為「宣王中興」嗎?
這位周宣王的前後兩任天子分別是「周厲王」與「周幽王」,夾在這兩位名聲不好的天子中間的周宣王,確實一度中興了周王室,但四處征討也耗盡了國力。所以,周宣王沒有辦法馬上出兵懲罰魯國,應該是還有其他軍事行動的緣故。
但是,魯國這場姪兒殺叔叔的奪權政變,就是因為周宣王自己帶頭破壞了立長規則的關係。也因此,司馬遷才會特別寫下「自是後,諸矦多畔王命」。看來,周天子因為個人喜好而破壞規則一事,確實也帶動了各國對周王室的不尊重與不信任。因此,雖然軍事行動上,周宣王確實有中興之功,但就制度方面來看,周宣王卻是個破壞制度的人,其破壞程度不小於被認為「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
隨著司馬遷特別提到周幽王,就知道時代已經進入「春秋」。在這個被稱為「禮崩樂壞」的時代下,魯惠公搶兒子的老婆為妻一事顯得與時代氛圍相當吻合。不過,這次的「廢長立幼」並沒有成功,這位被爸爸搶走老婆的兒子在大家的擁立下,先代替弟弟處理國政,那麼是否一樣會埋下隱憂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上,就是這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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