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歡怪人,其實我⋯只是有一點社交恐懼

梁雪莉Shi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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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象特和馬特朋友談起社恐/社交恐懼症,不禁抒一口氣,覺得終於在我的人生中遇到跟我一樣的人了......

跟象特和馬特朋友談起社恐/社交恐懼症,不禁抒一口氣,覺得終於在我的人生中遇到跟我一樣的人了。有些人,為了方便之故,將我們統稱為「怪人」。

為什麼別人會說我們奇怪?或者拿我自己當例子,就比較清楚。我過去28年的人生裡也找不到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曾經因此認命,認定自己就是一個值得被大眾放逐的人,也就是我媽媽常說的「孤僻」的人。我覺得媽媽的文采真的很好,雖然她好像只唸到中三就要出社會做事,但因為她,當年年紀輕輕的我,好像才小學(國小)六年級吧,就學懂了這個詞。

對,我就是一個被人冠以「孤僻」之名的人。也是孤芳自賞的人吧?選擇純文科這種在香港普遍被認為不能賺錢的科目,做老師之餘又不做學校老師,硬是要劍走偏鋒,做補習社老師。在香港,如果你跟別人說你做老師,對方第一條問題一定是「哪所學校?」然後我又要再解釋。日子久了,我便直接說「我做補習社」。

說得上孤僻,故之然是不求聚眾,只求孤身一人啦。但一個人,與自己獨處,真的是「孤」嗎?只能是「孤」嗎?我不認為。也許,喜歡文字、喜歡寫作的人都有各自不同程度上的「孤僻」吧?難道文章是你一言我一語地「談」出來的嗎?不呀,全部都是我與自己的對話。唯一與外界的連繫,就是我這個個體與世界的接觸吧。始終,我不是住在孤島上呢。

還有哪些怪的地方?雖然我未至於會在人群中感到窒息,或連有人的地方都去不了,但我極討厭人多的地方。每年除夕倒數,我一定留在家。即使是聖誕節看燈飾,看完,迫完,我一定會鑽進餐廳或清靜一點的酒吧,與另一半聊天就算。也不會刻意選哪一家很有名但很遠的餐廳,總之,能立馬從擠迫的現場離開就可以了。在剛過去的中秋節,又是大時大節,家裡就有一群人,都是我不想應酬的人。

我不喜歡應酬,即使他們是很友善的人,又不會問身家財產、月入婚姻、結婚生子之類的問題。但這種場合,凡有多於三人或以上(包括我),我就會感到焗促不安,如果是老羊那邊的親戚還好,我可以靠演技撐過去,當個不太說話的佈景板就可以了。但在我父母這邊,親戚人多口雜,比男家那邊煩上千百萬倍,所以,凡過年過節,要我被迫與他們坐在同一桌吃飯,我會很自然地全程黑臉,甚至飛快地吃飽,就找個理由下樓去。上個月的中秋,我狼吞虎嚥後,就跳上的士(出租車/計程車),去一個共享工作空間打文章去了。那個空間類似圖書館的自修室,但分別就是是要付錢的,那裡的人都在安靜地工作、溫習。比起家裡的喧囂人氣,我更喜歡沒有人氣的難得的寧靜。

我真的很討厭應酬,所以,如無必要,我都不會主動認識現實生活中的人或被動地認識陌生人,非常厭惡被人拉著說「你一定要來認識某某某」、「見個面也好」,或「某某想認識你,ta覺得你教英文教得挺好的,你可以和ta聊聊嗎?」

這種情況,如果不是非去不可,我一定不會現身。有一個前度,以前還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想我向他的朋友兼保險經紀買保險,因為我本身沒有買,我跟他說我不去。他後來軟泡硬磨,好說歹說才拉到我去那飯局,吃飯前我下了一道指令:好,我和你去見他,但如果他一開口就推銷,我會馬上離開。鐵青著臉,有夠恐怖吧?他知道我是認真的,所以那個保險經紀也不敢說什麼。但整頓飯我又沒有笑容了,跟在父母那邊的親戚吃飯一樣。我已經是被迫前來,還要我掛著營業笑容?我才不呢!

如果會面跟工作有關,我會跟那個當介紹人的中間人說:「你叫佢(他)自己黎(來)搵(找)我。」

要找中間人跟我談,在普通人眼中,是因為那個新客戶不熟悉我,所以要靠一個我熟悉的中間人/舊客介紹,才能聯絡我。在大多數人眼中,是沒有問題的,還歡迎之至。但對我而言,我雖非常感謝別人的賞識,但如果那人不直接找我,只靠一個別的其他人傳話,我會覺得是毫無誠意的表現。我眼中的正常流程是,中間人把我們的營業電話轉交新客户,由新客户透過營業電話聯絡我們。電話就是拿來用的呀,要不然,不需要電話啦?!不需要通訊app啦,中間人來中間人去就可以啦!在家樓下找個人,你呀,對,是你呀,幫我去XX街XX中心XX店找XX去告訴他XXX呀!那麼,隨處可見這種傳話人了吧?街上傳話人跑來跑去的。不是呀!看著也覺得荒謬吧?為什麼有電話不好好利用,要找人傳話呢?一、我不會因為你靠這個中間熟人傳話而對你特別友善,也會是以正常商業洽談看待之。二、你也可直接聯絡我,然後說是某某介紹你來的啊!

我不明白。他們也不明白我的不明白,覺得我高傲。沒關係。隨他們的便。

這種「難頂」的性格可歸因於「藝術家性格」嗎?但我不是藝術家啊,還要出來混飯吃,就不能有藝術家性格,除非我真的成了藝術家吧。讀大學時,有個詩人教授跟我這種性格相似,很難侍候,做一些別人眼中沒問題的事都會不小心得罪了他,老實說,連我都怕了他,但他對上課教書和對個人作品的堅持,可是十分認真的。

就像有些人喜歡吃魚生,有些人不吃,只是一個習慣啊,為什麼要叫我們做怪人呢?不喜歡應酬,跟不喜歡吃魚生一樣,有錯嗎?

好像所有能跟陌生人接觸,能擴大生活圈子的活動,我都不喜歡。例如,我不喜歡跟不認識的人弄個小群組在狹小的空間裡上課。近來有很多沖調咖啡的班,在一家小小的café裡上課,5~10個人在丁方空間裡,擠在一起沖咖啡。我才不要呢! 除非是像大學講廳一樣,或音樂會演奏廳那種極具空間感的地方,那種聽課,聽講座,聽音樂,我完全沒問題。當然,如果我的左邊和右邊都沒有人,隔一個位才是別的人,那就最好。畢業我從疫情爆發前,就一直在保持社交距離呢!(笑)

但是,如果跟直接找我查詢的新舊客户溝通,我可是會化身葉問呢!一個應付十個也未嘗不可。

而且,公開演說我也不怕。大學時做過一次全校的活動主持,好像全場只有我一人當主持,那次有校長有外賓,但我當時在面對觀眾這方面,只要不需要我唱歌跳舞,就也算是輕鬆的,只是怕記不到司儀稿上的詞。另有一次主理學系活動,跟幾個同學一起當統籌和司儀。活動是論文發佈會,演說的同學們都像Steve Jobs,在幕前用簡報做介紹,包括各自的論文論點、論據、研究結果和對研究的個人體悟等。我都能落落大方,有條不絮地把自己的論文內容娓娓道來。

教書我也沒在怕,無論4人小班或10人大班,我都可輕鬆處理。可能公開演講、匯報和教書都是自己喜歡而且技術上游刃有餘的事情。但說到應酬,我真的不是高手,還是菜鳥中的菜鳥,可不出席就盡量不出席。家裡的人在餐桌前,還以為是什麼人得罪了我,因為我全程自然而然地一副黑臭臉。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座上的人,只是討厭與不認識/不熟稔的人坐在一起吃飯。

我為「怪人」一詞加上引號,是因為我不覺得他們是怪人。大眾對我們這群有某種離群特點的人,用「怪人」統籠地稱呼,因為這個詞語實在太方便,順手拈來,也沒有思考過我們需要離群以保持心境舒暢,精神健康。他們根本不bother to care。我也不是要全世界配合我們「這些怪人」,只是希望大眾會更了解他們口中的「怪人」。吸煙的人會找個人狂向他的臉上噴煙嗎?你吸吧吸吧,煙能減壓呀,為什麼不吸吸看?在我看來,那些迫我去多人聚會的人,跟抓住我肩膀,不讓我離開,又狂往我臉上噴煙的人沒有大分別。

分別只是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罷了。

之前跟那位象/馬特市的朋友談起,才知道社交恐懼症一詞。

其實社恐人不是怪物。我也不會覺得其他社恐人很怪。那麼,其實什麼是社交恐懼症?根據英國皇家精神科學院的解釋,社交恐懼症的人大概可歸類為有以下特色的人:

1)其他人看著你或注意你的一舉一動
2)不喜歡被介紹給他人認識
3)不敢進入商店或食肆
4)擔心在公眾場合飲食
5)對於在公眾場合更衣感到尷尬而不能接受到海灘游泳 
6)即使有需要,你亦不敢向他人表達自己的意見

此外,根據同份資料,有特定社交恐懼的人可能會害怕公開演講或表演,甚至:

一些有豐富的公開演講經驗或經常演講的人士亦有可能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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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豐富的公開演講經驗」,但確實不喜歡「其他人看著你或注意你的一舉一動」,在咖啡店找座位,我也會找最不起眼的角落。另外,根據上述所說,第二點我也中了。

至於第四點,我想起有一次我一個人去西貢閒逛,肚子餓,去一間西餐廳點了一客漢堡薯條。我現在還對當時的感受記憶猶新。那隻叉跟那隻碟相刮的聲音刺耳極了,當時餐廳沒太多人,因為不是假日,但也有零星的客人和侍應。我極小心地用我的刀叉去切那個比我的臉還高的漢堡包,但不想發出那種刺耳的聲音。而且當侍應愈熱情地招呼我,我就愈害羞。心想:其實你可以當我不存在就好了,給我食物之後,我會自己慢慢吃的了。吃完之後,付了帳,我就急急腳走了。之前一個人吃飯也沒有這樣的擔憂,都怪那該死的碟和叉,哈哈!

至於第六點,在公司開會時,因為除了英文教學的事之外,其他事我都不熟悉,不敢亂加意見,尤其是錢的環節,我最弱,所以,就算心想「這是什麼爛主意」,「錢不能亂花呀」,或「這是一定要花的錢呀」,因為我一時之間腦子轉不出一些亮麗而有說服力的數據,所以通常我都會先私下跟老羊提出我的想法,再讓他用他那精靈的商業頭腦去分析和由他向同事解釋。由他說出口,什麼錢銀上的主意都變得更專業了。如果我說,即使我是對的,也應該沒有人會理會我,因為我提供不到證據。但有時,在事件發生前,是沒有數據的,有的只是經驗和感覺。靠感覺,我安全地活了28年,但理性的人是不會賣帳的。也許這也是我不太能融入到人群的原因之一,但沒關係,反正我主理好我教學的本份就是了,其他事就交給專業的去做吧。

說來,關於社恐的特點,我只不符合第三點和第五點。第一、二、四、六點,我都因為不同的原因而符合了。

2015 / 屯門/ Photo credit: 當時和我一起去海邊的朋友

因為這種「怕人」的性格,如果別人不主動聯絡我,我也不會主動去問,在交友和事業中,這樣做也免不了吃虧。別人在朋友圈中失聯了,我也不會去把人家找回來,所以年紀愈大,能信任或交心的朋友就愈少。我信緣份,佛系交友。緣聚則合,緣滅則散,朋友、愛情、工作都一樣。被你撕破臉皮,掏心挽留的,最後對方也會揮一揮衣袖,就無情離去,或者做錯事卻一句道歉也沒有,為什麼要為這些人費煞思量?我覺得執著於挽留toxic relationship的人才是真正的怪人呢!如果社交恐懼症嚴重到不能踏出家門、不能上班至影響日常生活的話,是需要治療的。說穿了,就是病。但那些忙著把毒藥狼吞虎嚥的人,在我眼中才真是有病。

病名叫:我執 —— 執著於「我一定要交遊廣闊,有很多三五知己。」

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如果知己易找,那麼,性命也未免太cheap了吧?如果知己容易得到,那還算是知己嗎?只是比較要好的朋友吧。

莫說知己,連一個稍為友好的朋友,我也覺得很難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但我喜歡網友、網聊。君子之交淡如水,隔了一層網絡,好像什麼都比較好聊。人們也明白一個人不會24 小時黏著電腦或手機,所以,就算遇到自己不懂或不想應對的問題或話題,也可先行思考再回歸鍵盤,回應對方。對方也不會迫你秒回。而且網聊不像面對面對話,要觀察面色、微表情,活得像個 FBI。

雖然別人不喜歡我也可以把我拉黑封鎖兼刪除,但我也可以啊!聊不聊得來,也是「人夾人」吧!就是要看緣份。緣來緣去,交友和工作一樣,有輕微社恐的我相信,會留下的,終歸會留下。我珍視的,認真對待我的——像我之前跟一個學生說的一樣——我也會認真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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