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盜竊) 理應是每個創作者的噩夢、每個公民的憤怒
近日有港人依照大熱同人漫畫作品製作抗疫用品,惹來一番爭議,最後以停止製作平息風波。有人指出,擅自利用他人作品去製作商品盈利,是竊取創意、侵犯版權的行為。有人則認為,基於抄襲者及被抄襲者的政治立場,可以接受有關行徑。甚或,只要抄襲者把所得「回饋」在公益用途上就可以。作為一個被抄襲過的創作者,也作為一個公民,希望借用此文,可以為培養大眾的知識產權、版權意識出一分力,也願大眾能反思個人價值觀及原則。
基於抄襲者及被抄襲者相異的政治立場,或只要把盈利用得其所的說法,讓我不期然地聯想到某國核心思想——敵我矛盾。敵我矛盾的意思是,「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必贊同」。只要能夠損害敵方,就是我方得益;只要能通向我方某種目標或理想,就可以不擇手段。責任從來不在我方,錯誤的永遠是敵方,正確的永遠是我方。
寫到這裡,可能有人會認為,這不正是「左膠」、「光環撚」的說法嗎?甚麼「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凝視著你」之類的屁話嗎?現在是戰爭時刻,不是追求手段優雅、道德高地的時刻啊!在此,我想反駁的是,知識產權、版權意識的闕如,實然是個嚴重損害我方發展的問題,亦阻礙我方與世界公民接軌,反而令我們向dawanqu又近了一步。
「因為被抄襲者有凡此種種的問題,所以我方借此盈利就沒有問題。」就好像在說名牌是外國勢力、血汗工廠、販賣虛榮,所以竊取名牌設計、製作高質素的高仿產品牟利是無問題一樣。一旦人們開始接受仿製品,無視版權問題,原作、真品就會受到很大威脅,因此才會出現原作反而敗訴、反過來要承擔「侵權」抄襲者的問題。
本着同熱愛這片土地的心,不少創作人都會創作針砭時弊、反映現實的作品。然而,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的人們卻大為轉發非原作者的作品,甚至刪除原作者的標記、擅自更改作品。短期來說,這些諷刺時弊的作品或許會廣泛流傳;長遠來說,卻只會令創作人心灰意冷,不再創作相關作品。香港不乏文藝界人才,卻長期被忽視、打壓,難以在本地生存。究其原因之一,就是港人欠缺知識產權意識,從未想到文藝界人才也需要吃飯,不願意身體力行地支持本土創作之故。政權只會資助同流合污的創作者,而擇善固執、有風骨的創作人,缺乏大眾的支持,是不可能繼續發聲的。
不論政治立場都大為轉發內容農場,無視原作者付出的心血,是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的另一個現實問題。誠如傳媒人Terry及記者在鏗鏘集<內容農場>所說,實地採訪、寫作、冒上被捕以至生命危險的傳媒經營困難,竊取篡改傳媒人心血的抄襲者卻獲得大量流量及廣告營收,只會令發揮第四權作用的媒體日益疲弱,最後只剩下政權喉舌。
相較於國外,港人的知識產權意識確是有所差距。比如在Twitter上,不時有人會擅自下載他人拍攝的相片、製作的作品,然後以個人賬戶上載分享。此舉可能會獲得一時的按讚和轉發,但往往會換來底下大量批評和謾罵之聲。留言者也會附上原作的鏈接,呼籲愛好者支持原作。發帖文者輕則謝罪、刪除帖文,重則刪除帳戶,可謂得不償失。這並不是說國外就沒有侵權問題,而是不少港人似乎並未意識到需要批評盜竊者、為原作者發聲。長此下去,只會跟進步社會越來越遠,難以與他人溝通、接軌。生活在新時代中,我們都需要培養媒體素養和數位公民意識,學會尊重別人,才能被別人尊重。
回到敵我矛盾的思想,究其問題,就是忽略了我方的多元性,連我方都不予尊重。敵我矛盾思想之下,即使站在同一政治立場,也像技安/胖虎一樣,「我嘅野係我嘅,你嘅野都係我嘅」(我的東西是我的,你的東西也是我的),無視意願奪取別人的成果。不懂得尊重,便會製造和加劇內部矛盾,從而傷害己方民心、民氣。作為雞蛋的一方,立足點本已較高牆為弱,經不起長久的自我削弱,亦因此學會彼此尊重、珍重更為重要。
延伸閱讀:
Terry的媒體懶人堂 (2020年8月14日) <踢走內容農場,是養活傳媒的第一步。>
RTHK 香港電台 (2020年6月29日) <鏗鏘集:內容農場>
敵我矛盾部分的參考:
Gavinchiu趙氏讀書生活 (2020年6月24日) <粉紅藍C老美沒認真學習共產理論終必吃大虧,學習強國思想,讀書有氣力,考試更出色!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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