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智所認為的內卷化與破解內卷化之道
黃宗智不但是一個研究中國社會變遷繞不過去的著名歷史學、社會學、經濟學專家,對中國當代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也很關心,特別是對重慶模式的推崇。比如觀察者網還掛著他2011年的這篇《黃宗智:重慶——“第三只手”推動的公平發展?》很有趣,不妨搜索一下(不過可能全文太長的緣故,觀察者網的不是全文,後半部分更有趣,建議找一下全文)。他有一顆積極入世的心,以下對他學理的分析也要從這個角度考慮。請注意以下並非是我的觀點,而是我讀過黃宗智的著作和觀察者網上所有文章的對學理的梳理和延伸,很多觀點我並不同意,但我也並不準備在此表達我的觀點,這種理論體系對大部分人來說陌生,但卻是一部分智庫精英的思路。
一、傳統小農經濟的內卷化
清末,由於人口壓力導致越來越高的單位土地勞動投入和越來越低的邊際回報,從而形成一個比較頑固難變的封閉體系。黃宗智稱為內卷化或者過密化。
由於收益極低,抗風險能力極差,經營式農場主很少能夠連續數代維持富戶地位。十九世紀一個經營式農場主(以能維持的最大規模200畝地算)全年收入可能有200兩,而一個總督平均一年估計有150萬兩,一個縣令30000兩(包括正規養廉和公費,以及正常浮收的禮銀)。真正富貴之途,不在農場經營,而在進入商業與仕途。對有條件從事他種事業的人來說,放棄農耕而把土地租出,冀有時間經商或讀書,是個合理的抉擇。所以,最成功的經營式農場主會變成不在村地主,而最成功的不在村地主,會變為成功的商人、士紳或官潦。
家庭式農場不只是一個生產單位,而是生產與消費合而為一的單位。這樣一個單位的生產決策,是同時由家庭自身的消費需要及為市場而生產的收益核算而形成的。較貧窮的家庭式農場,尤其不得不以應付生活需要為主。這樣一個家庭式農場,並不以資本主義企業行為的邏輯來支配活動。對一個有剩餘勞動及掙扎於饑餓邊緣的貧農家庭式農場來說,只要邊際勞動報酬保持在零以上,便值得繼續投人勞力。
中國古代專制政府權力完全不受約束,這導致資本無法發展,經濟結構非常落後,產業無法分化。農民借錢只能拿土地抵押並最終失去土地,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多生兒子多種地,富不過三代,無法通過土地生產積累資本。
一個完全無產化了的長工,他的工資,在自己膳食之外,只夠用於一個成男的口糧,不足以維持一個家庭。結果一個完全“無產化”了的雇農一般只可能是光棍一個,而成為他家最終的一代。由於過於貧窮,反而完全無地長工的比例很少,因為這種人無法維持繁衍生存的需要。
家庭農場經濟吸收了商品性的手工業生產,使它成為自己的附加支柱。舊式的商業資本利用了只具低廉機會成本的家庭農場勞力,來和新式近代紡織廠競爭。家庭手工業幾乎能在任何價格上與工廠工業競爭,只要現代公司必須付給它的工人僅夠維持生活的最低工資,而手工業工人在掙得收入上沒有選擇的餘地。結果,這種商業化了的手工業,與其說是象有的人說的那樣成為過渡到資本主義工業的跳板,不如說是資本主義發展的障礙。
二、公社集體經濟時期的內卷化
黃宗智基於長江三角洲的研究,得出了“集體生產制度不僅沒有消除過密化的傾向,反而進一步加強了這一傾向”的結論。“到70年代末,農村勞動力的報酬仍只夠維持生存,與解放前數百年一樣。”
一個集體化的自然村,和家庭生產單位同樣,既是一個生產單位,也是一個消費單位,和生產與消費完全分開的資本主義產業單位截然不同。其勞動力也是給定的,和可以按需要而雇傭或解雇工人的資本主義生產單位完全不同。在人口壓力下,集體時期的自然村同樣會採用資本主義企業所不會採用的經營方式:即在勞動力邊際報酬降到低於勞動力價格的水準下,仍然繼續投入更多的勞動力,進行更高度的勞動密集化生產,邏輯上直到其邊際報酬接近於零。
同時,只要單幹戶可以搭套組成必要的耕種組,他們的工作效率並不劣於經營農場上的4一8人一齊工作。在傳統農業力的技術限制下,集體化農耕的優越性,也許只在於大規模的合作勞動,例如平整易澇上地和建造排水系統、疏浚河流、以及其他中型和大型的水利工程。
三、改革開放之後的去內卷化
黃宗智認為改革開放主要從兩方面去內卷化。
一方面,在農村農業方面,國家使用聯產承包責任制來賦權(經營權)、賦能予小農戶。中國農業迄今的現代化則主要是由“小而精”的農業推動的,特別是改革後的1980年以來“隱性農業革命”的“新農業”:諸如高附加值的一、三、五畝的小、中、大拱棚蔬菜,一到數畝地的果園,小規模(十來畝地)的種養結合(如“小麥 + 養豬”)的小農場。它們都是勞動與現代投入(“資本”)“雙密集化”的“新農業”。 “新農業”已經達到中國農業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二。
小農經濟的新農業是一種能夠在小面積的土地上吸納更多勞動力並給予其耕作者更高的工作日日均收入的農業,也就是說,能夠給予農業一定程度的“去內卷化”。
其背後的動力乃是“三大歷史性變遷的交匯”:一是1980年以來強力實施的計劃生育,導致2000年以後每年新增加勞動力數量的遞減;二是農民的非農就業大潮流,促使幾乎每個農戶都變成“半耕半工”的農戶,由此減輕了人地壓力;三是伴隨中國經濟發展而來的人們食品的根本性變化:即從8:1:1的糧食、蔬菜、肉食的結構轉向4:3:3比例的城市中產階級的食物結構,由此而產生的市場需求,特別是對(高檔)蔬果和肉禽魚的大量需求。
第二方面,向社會和地方政府賦權的改革,則在不斷地推動官僚體系的去內卷化。黃宗智認為,人們大多將中國的“改革”簡單視作向西方的“市場經濟”的“轉型”,有的更簡單將其視作向市場經濟=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現代科層制化的轉向。殊不知,從中國自身的演變歷程來看,它實際上代表的是一個從高度內卷化的計劃經濟和官僚主義體系出發,有意識地讓權、賦權予社會的改革:先是將土地經營權賦權賦能予小農戶,而後是將市場創業權力和權利賦予不僅是小農戶,更是城鎮市民。同時,還由中央賦權賦能予地方政府,在行政體系中廣泛採用了(中央)發包予地方政府,也包括政府通過“項目制”發包予社會人員(包括學術界人員),借此來激發由下而上的積極性。這些做法與其說是來自西方,不如說是來自傳統的“集權的簡約治理”中的“簡約治理”。它是個有實效的去官僚主義內卷化的政策和機制。
改革過程中所形成的體制既非簡單的資本主義,也非簡單的舊計劃經濟體制,而是兩者結合之後的產物。它以發展主義式的地方政府為主體和動力。它是市場化、企業化了的地方政府,是一種地方—國家 + 企業的結合體。
政治學家戴慕珍(Jean Oi, 1992, 1999)和社會學家魏昂德(Andrew Walder 1995)的"地方政府公司主義"(local state corporatism)論點,其主要經驗根據是上世紀80年代興起的鄉鎮企業。在他們的概念中,地方政府幾乎等於就是一個一般經濟學意義中的盈利公司,其行為幾乎和資本主義公司相同。根據魏昂德後來的進一步闡釋,在中國的行政體系中,越貼近基層管轄範圍,其政府行為的性質越像一個私營企業公司,即福利負擔越輕、獨立權越大、預算約束越硬。鄉鎮企業之所以成功正源於這樣的原因。另一條思路則來自經濟學家錢穎一(Yingyi Qian)。他加上了地方政府間的競爭動力因素。
其背後的理論模式不是西方的、抗拒國家權力的“公共領域”或“市民社會”,更不是其所虛構的“無為”國家,而是一個政黨—國家體系。相對“社會”來說,它不是一個被認作與其對立的實體,而是一個將社會/人民視作與國家二元合一的治理進路和設想。如今,國家已經朝著放權賦能予社會的方向邁出巨大的步伐,成功地釋放了強大的能量。今後,應該會繼續邁出更多類似的步伐。
蘭德裡認為主要原因是幹部任命制度。它通過各級組織部門有效地控制了幹部的選拔和提升。正是這個幹部任命制度奠定了改革中高度奏效的政治經濟體系。它既是一個分權的體制,也仍然是一個中央集權的體制;它是兩者微妙結合的體制,也是政府和党微妙結合的體制,缺一則不可理解。
四、當前的內卷化
黃宗智認為,當前的內卷化,同樣是有兩個方面。
一是非正規經濟人員問題。國際勞工組織對“非正規經濟”和其就業人員採用了合理和實用性的定義:即缺乏就業保障、福利和法律保護的勞工。在中國,最恰當的例子是人數龐大的“離土離鄉”的農民工,包括城鎮中新興的較小規模的“私營企業”員工以及“個體戶”,更包括農村的“離土不離鄉”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員工以及個體戶。此外則是農村的農業就業人員,他們和農民工密不可分,幾乎全是“半工半耕”的家庭,農業收入還要低於打工收入,並且同樣沒有國家勞動法規保護和基本沒有社會福利。以上人員占中國總就業人員數的83%。
非正規經濟人員之中有許多以低報酬、無福利的臨時工身份就業于正規部門。正規與非正規經濟之間的區別大致相當於中國現行法律中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勞動關係指的主要是具有法人身份的企業“用人單位”和其職工間的關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國家勞動法。它指的是固定的、全職的勞動關係。勞務關係指的則是其他的雇傭關係,包括不具有法人身份的單位與其員工間的關係、未經登記的單位的員工、沒有合同的、或短期的、臨時的、非全日制的或以某項勞務工作為目的的關係。
在一個仍然是相對可用資源而言極高人口密度的中國來說,在眾多領域中都會呈現類似的改而不變的現象。譬如,改革以來借助超過之前的勞動法律規定的工時來用工,最終形成通過用仲介性的勞務派遣公司來聘請沒有或少有勞動法律保護和福利的“合同工”,借此來達到比使用正規職工的企業更高的利潤率,迫使它們要麼使用同樣的“內卷”策略,要麼無法與其競爭。如今那樣的“非正規”勞動力已經達到城鎮職工總數的75%。對處於那樣的用工狀態下的職工們來說,“內卷化”概括當然會引起其感同身受的共鳴。
農民工報酬被壓到如此之低的水準的一個重要組織性"秘訣"是家庭作為農村基本經濟單位的頑強持續至今。來自農村的農民工,即便能夠憑薪酬在城市維持生活,很容易被逼依賴其家鄉的家庭農場來替代其退休、醫療、失業、教育等"福利"。正因為"農民工"家有小農場,地方政府和企業更可以不為他們提供(或更充分地提供)社會保障。因為他們一旦失業,或者到達退休年齡,可以返回家鄉種地。地方政府和企業也可以不為他們的子女提供教育條件,因為他們可以變成"留守兒童"在家上學,由爺爺奶奶(或姥爺姥姥)來帶,形成所謂(父母親外出的)"空巢家庭"。其結果也是促使他們的勞動價格更加低廉。
二是官僚體系的內卷化問題。黃宗智認為在改革期間,國家已經轉向依賴規範化、法制化和科層制專業化來應對內卷化官僚主義的傾向。但即便如此,其由上而下的治理態度根深蒂固。黃宗智以高校管理體系為例:中美的一個關鍵不同是,美國的高校管理重心主要在最基層的系一級,無論是教員的學術成績的審核評估,還是新教員的聘請,還是學生的分數和學位,主要權力都在本系的教授們,那是應對官僚主義的有效方法。其體系的一個關鍵信念是,那樣才會達到真正專業化的執行。中國則完全不同,主要權力不在教員們而在教育管理機關。正是在後者那裡,由負擔沉重又多有不懂學術也不懂專業的官員們來制定越來越多的一刀切規定和要求。
譬如,採納自以為乃是“科學的”量化管理,設定研究生們的論文發表量化指標,包括對各種不同刊物的量化等級劃分,實質上是一種計劃經濟做法。結果是,研究生們被迫花費越來越多的時間和精力來滿足官僚們設定的要求,而且,有意無意中僅能遵照本領域的“主流”傾向來做研究,不然便更難在“核心”刊物發表。許多學生會採用某種時髦的引進的“理論”與/或技術來寫(不用花太多功夫的取巧性)論文。結果是,排除真正創新性的和需要大量時間的真正有分量的學術探索。學術研究也因此越來越內卷化,只見量的膨脹,罕見實質性的創新和提高。
五、黃宗智對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反對
黃宗智對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反對主要有兩方面。
一方面,黃宗智反對以天則經濟研究所所代表的對制度經濟學的宣導。在中國,更甚於美國,佔據主流地位的理論是所謂的"新制度經濟學"。那是源自一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尤其是科斯(Ronald H. Coase)和諾斯(Douglass North)的理論。他們強調,唯有清晰的私有產權才可能導致市場經濟的高效運作,而唯有市場經濟才可能推動經濟發展。這已經成為這個自我表述為"硬"性"科學"的經濟學學科的核心前提,黃宗智稱為霸權話語。(黃宗智批評天則有歷史背景,如同他對賀衛方的批評)
在科爾奈看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經濟是兩個截然對立的體系,分別有其自洽的邏輯,也是完全敵對的邏輯。資本主義的關鍵是其經濟抉擇來自基於供求規律的市場價格信號,由此而達到資源的最合理配置。對科爾奈來說,資本主義的這個特點和私有產權是不可分割的:正是私有產權,相對於國家所有制度,才會導致市場經濟的“硬預算約束”而不是官僚經營制度下的“軟預算約束”。與此不同,計劃經濟的經濟抉擇,不是來自市場信號而來自官僚抉擇,因此造成極其不合理的資源配置。
黃宗智認為,科爾奈關於計劃經濟“短缺”弱點的分析無疑是正確的,但是,科爾奈認為唯有私有產權下的公司才可能利用市場信號的看法,則是錯誤的。他以某市為例,國有的企業公司,以及它們的市場收益和增值,來為社會公平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財政。它證實,國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信號和動力來運作,而其目的可以不是私家利潤而是公共效益。
對於國營企業構成不公平競爭的批評。黃宗智是以舉出國有公司正面價值的方式來反駁:發達國家的全球化公司相比,中國的企業和其它發展中國家的同樣,是比較欠缺資本和落後的。正因為如此,唯有在國家的積極扶助和參與下,它們才有可能和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競爭。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中,它們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不然的話,它們不會如此快速地進入財富500強的行列,也不會展示如此成功的利潤績效。正因為國有公司乃是"全民所有",它們的利潤和資源可以不侵犯私有經濟和利益而被用於公益,遠遠超出一個私有經濟體系所能想像的地步。黃宗智這裡以肖剛領導的中國銀行實現利潤快速增長來舉例。(這是很容易以金融機構利潤在國民收入中占比極高其實是問題來進行反駁。38家上市銀行的利潤佔據了全上市公司的 42%。)
黃宗智反對產權理論。以征地為例,征地問題影響的主要是城郊的農民,只占全國農民中較小的比例。而且,征地過程中雖然有許多過分強制的行為,但是,總體來說,被征土地的城郊農民所獲得的是比一般農民高得多的土地等值。涉及全國大多數農民的基本問題不是征地,而是農業和打工。他認為產權問題其實主要是一個源自西方理論所虛擬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很容易反駁,就是議價權和最終利益分配結構問題,這點黃宗智並非不知,而是認為征地最大受益方是地方政府,而他認為地方政府利益和民眾利益一致。)
另一方面,黃宗智反對以林毅夫為代表的比較優勢理論。對林毅夫來說,制度經濟學家們過分強調私有產權的決定性作用。林認為,更加基本的因素是理性的資源配置。中國"資源稟賦"中的"比較優勢"是充裕的勞動力。因此,最關鍵的改革不是樹立私有產權,而是遵循比較優勢的基本經濟規律,也就是說,中國國家要優先發展勞動力密集、非資本密集的輕工業而不是重工業。
黃宗智認為,正是對比較優勢的追求,才有可能在現有勞動法規之外,使用不必遵守勞動法規、也不必為之提供福利的廉價勞動力——即2.5億“非正規經濟”中的“農民工”和“下崗工人”。通過壓低勞動成本,甚至省略基本安全措施、使用每日工作時間超出八小時半倍到一倍的、不附帶福利成本的的勞動力,導致內卷化。
六、黃宗智對未來社會治理的觀點
在觀察者網上,相關文章以2012年前後為主,並持續至今,通常會以重慶的社會治理方式作為正面例子。黃宗智認為這是實踐既不是市場資本主義也不是計劃經濟的、而是經過兩者部分特徵之重新組合的新穎的可能。
首先,依賴的是國有的企業公司,以及它們的市場收益和增值,來為社會公平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財政。國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信號和動力來運作,而其目的可以不是私家利潤而是公共效益。用市場化了的公有資產的增值來投資于公共建設,並帶動私人資本的參與,再用進一步的增值來再建設——便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這樣的一種嘗試。適當納入私營企業來激發創新性,利用競爭(包括地方間的競爭)來提高效率,考慮部分採用公私合營的半企業性的服務,由政府來領導、發動,地方社區來配合和監督,私營企業來參與。將利潤用於民生工程。他舉例,某市的國營公司須要為公共利益上繳其利潤的30%給市政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2),每年把其總支出的50%以上用於民生工程。
其次,土地開發是政府主要的利潤來源。地方政府的盈利主要來自土地。地方的土地儲備公司、投融資平臺和下游的房地產相關行業。這些平臺徵收土地,搞一級土地開發。房地產公司從這些平臺買地以後蓋房子,之後賣給老百姓。可以說是老百姓用自己的存款,支撐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然後老百姓再去貸款消化市面上的房屋,推動經濟發展。很長一段時間裡,內迴圈就是不斷通過城鎮化和房地產投資,來帶動經濟的。要保證土地開發的可持續性。
三是,改變政府考核導向。如果能夠把優質福利、社會公平和環境保護真正變成“硬”道理,採納具有長遠視野的審核制度來替代現在仍然主要以經濟發展為標準的政績機制,應該不僅能夠推動市場發展,也能促進國家體制本身的轉化。毋庸說,目標是從舊管制型國家體制轉化為真正為人民服務的體制。
四是要大力扶持農民自己的合作社,通過合作社來進行“縱向一體化”(即產、加、銷一體化,亦稱“產業化”〕。 通過農戶聯合而形成的合作組織來負責單個小農無力承擔的農產品加工和銷售,進而實現農業生產“縱向一體化”,把農產品產業鏈中的大部分利潤歸於農戶。
五是,一種更為中允、更可持續的新型“人民主義”。政府積極納入民眾的參與和能量,借助人民的參與和主體性來克服長期以來的經濟和政治內卷化弊端,才是真正的現代中國治理模式的走向和願想。
七、餘論
再強調一遍,以上是我對黃宗智的學理的梳理,如果不是因為他是討論中國社會治理繞不開的人物,我是不會費那麼大的事的。這裡能夠看到的是比較現行的更高階的土地財政,以及商業資本的國有化思路。其中很多內容是被現在所繼承的。我這裡不評判對錯,只提一點,黃宗智認為政府和國營企業是服務於現代化社會治理的,那麼他們是如何獲得授權的?權責邊界在哪裡?與其他利益主體出現衝突怎麼解決?
黃宗智身為功成名就的海外華人學者,年已八旬尚關心祖國建設,對未來發展不斷著書立說,尚能見到他的最新觀點,雖然那一年他的自由派對手們為戰勝了他老闆而歡欣鼓舞,但是卻沒能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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