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文化行動」?

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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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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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文化行動」(Cultural Activism)?跟不少人相似,我大概是先從事了好些文化行動,許多年之後,才知道這些活動叫文化行動。[1]所謂文化行動,簡言之,就是以文化為主要手段的政治或社會行動。九七前後,有不少人從事文化行動,民眾戲劇、一人一劇場、嘯聚街頭[2],當中有社會行動者,也有藝術家,可謂百花齊放,不一而足。

雖然自九十年代開始,我都有斷斷續續的思考文化與行動的關係,但真正認真思考兩者之間的辯證,則起碼要等到1997年後,有機會陸續接觸到德國藝術家漢思‧哈克(Hans Haacke)與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廸厄(Pierre Bourdieu)的對談 《自由交流》(Free Exchange)、Nina Felshin所編的《但這真是藝術? — 藝術行動的精神》( But is it art? : The Spirit of Art as Activism)(1995)等著作,才比較有系統地理解文化行動為何物,而其中尤其以美國藝術家蘇珊.雷西(Suzanne Lacy)所編的文化行動研究經典著作《量繪形貌:新類型公共藝術》(Mapping the Terrain: New Genre Public Art) (1995)最具啟發性。

作為新類型公共藝術的文化行動

當然,文化行動一詞並未見於《量繪形貌》,而該書所論述亦以藝術家所主導的文化行動為主,但在二十一世紀社會行動者與藝術家混合的文化行動光譜中,雷西在《量繪形貌》一書序言所提出的「新類型公共藝術」(New Genre Public Art)觀念與相關分析,似乎仍有助我們思索文化行動的發展脈絡,以及種種相關的政治和美學的問題。

根據雷西,美國的公共藝術始於美國國家藝術基金會於1967年推出的「公共空間藝術計劃」。「公共空間藝術計劃」也促成了後來的「百分比藝術計劃」,這些計劃「讓市民有機會在美術館的圍牆之外,接觸到這個時代最好的藝術作品。」然而,把高級藝術品陳列在公共空間,並不代表這些藝術品便跟公眾有關。藝術家仍然可以忱溺在自圓自足的藝術世界中,公共空間不過是他在美術館與畫廊系統以外的其他展示空間。

及後七十年代,無論是國藝會、藝術行政人員,還是藝術家,開始愈來愈強調藝術作品的「場所性」。自1974年始,國藝會強調公共藝術作品必須「適合於所在的場所」,而大量的「在地創作」(Site Specific Art)亦隨之應運而生。第二階段的公共藝術家更多時候像一個空間與社區的規劃師。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謂場所不侷限在物理空間的層面,事實上,隨着公共藝術在八十年代的進一步發展,藝術家的關注點漸漸轉向場所的歷史、生態與社會的面向。

當文化遇上行動

至於八十年代末出現的「新類型公共藝術」,則以「觀眾、關係、溝通和政治意圖等想法為主」,透過藝術創作,新類型公共藝術家更在意為社會帶來改變。雷西認為,新類型公共藝術分別受五十年代的前衛藝術「偶發事件」(Happening)、七十年代的「媒體突擊」等對挑戰主流文化與社會的文化實踐所影響,其中六十年代的美國反抗運動,就更促成了「把行動者的文化觀點和新類型公共藝術連結起來」,為八十年代末冒起的「新類型公共藝術」舖路。換言之,「新類型公共藝術」可算是美國社會運動與反抗文化的產品,這恰好與香港自八十年代興起的文化行動的背景類近(例如八十年代成立的民眾劇社、黑鳥樂隊、九十年代成立的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等)。

但正如雷西所言,我們該如何評鑑這類文化行動?一個文化行動之所以受到讚揚,純粹是因為行動者所選擇的主題嗎?還是他們對這些主題的態度、認識與分析?顯而易見,純美學的分析已無法完全把握這類文化行動的精髓,尤其是當新世代的文化行動參與者大多已藝術家與行動者不分,很多時候,要評鑑這些文化行動,唯有求諸藝術理論以外的文化理論,甚至政治理論與社會理論。反過來說,《量繪形貌》一書針對新類型公共藝術的藝術分析,也有助我們更充份分析和評價社會行動者的文化行動的特點與有效性。

例如雷西提到新類型公共藝術作品講求群眾參與以及持續性,即藝術家很多時只扮演一個引導的角色,作品的內容則交由社區成員填滿與延續。拿這個標準來檢視雨傘運動期間由人民集體創作的「連儂牆」,我們便不難看出這個非由藝術家主導的文化行動,比任何新類型公共藝術創作都要來得成功。事實上,早在1999年,香港藝術家蘇恩琪便在香港藝術館便創作過一件意念差不多的互動裝置作品《Memo》。跟「連儂牆」相似,《Memo》也是由多張不同顏色的便條紙所組成,在展覽開幕當日,蘇恩琪只是把數疊便條紙放在展場一角,之後空白牆壁便瞹即給觀眾填滿。但跟「連儂牆」相比,《Memo》侷限在多多少少跟日常生活空間切割的「白盒子」博物館空間,而來的觀眾也跟日常的香港人有別,相比之下,「連儂牆」的力量也就不言而喻。

註釋

[1] 曹百達著﹕〈「文化行動」筆記〉,《基進論壇》第三期,1999年春季號,頁78–80。

[2] 「嘯聚街頭」是一個由一群婦女團體成員所組成的文化行動組織,根據她們的官方描述,之所以稱為嘯聚,是因為她們希望「來自四方八面的婦女聚在一起舞動、吶喊、狂笑、嚎哭,匯聚力量後各自散發到原本的角落」,強調街頭,則因為「傳統觀念將婦女局限在四堵牆裡,街頭上沒有良家婦女的足跡。衝出圍牆,走上街頭,象徵著婦女的解放」,見http://www.infodesign.com.hk/outcry/。另外,有關嘯聚街頭的組織詳情可參考司徒米著﹕〈笑嘯、女人、街頭〉,《基進論壇》第三期,1999年春季號,頁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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