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開案陳詞整合 控方一連三日陳詞有何重點?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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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智英以傳媒為平台,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 161 篇煽動刊物,包括報道、廣告、黎專欄文章等,呼籲群眾上街、鼓吹仇恨政權、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控方又指,黎指示推出英文版新聞,要求同事集中報道「黃」觀點、「不要針對特朗普」,以爭取海外讀者支持。

原文刊載於法庭線

黎智英國安案本周四(4 日)完成開案陳詞,案件下周一(8 日)續審,預料控方讀出承認事實。《法庭線》整合一連三日開案陳詞內容,讓讀者更易理解審訊重點。

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智英以傳媒為平台,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 161 篇煽動刊物,包括報道、廣告、黎專欄文章等,呼籲群眾上街、鼓吹仇恨政權、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控方又指,黎指示推出英文版新聞,要求同事集中報道「黃」觀點、「不要針對特朗普」,以爭取海外讀者支持。

另一方面,控方指黎為「激進政治人物」,假借爭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聯絡多國政要,包括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等見面,要求制裁中港,又指他開設 Twitter 帳戶,追蹤及標籤外國政客,以增加自己的國際影響力。

至於與「重光團隊」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為幕後主腦,墊支 510 萬元登報費,經陳梓華指示李宇軒、劉祖廸等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團隊又組織「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建立國際聯繫,遊說外國政客推動制裁。

控方:黎反修例前
指示訪問彭定康籲上街

黎智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根據開案陳詞,黎分別與 6 名前《蘋果》高層,即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主筆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串謀犯案。

就與《蘋果》相關的控罪,控方指黎智英為本案主腦,以傳媒為平台,煽動仇恨港府和中央,以及勾結外國勢力。控方列出黎向高層所作出的指示,包括黎於 2019 年 3 月,要求張劍虹報道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討論《逃犯條例》,形容是「大新聞」,又指示訪問前港督彭定康、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以呼籲群眾上街

同年 6 月 10 日,控方指黎向陳沛敏表示,暫緩修例只是政府策略,巿民應繼續示威,《蘋果》5 日後發布〈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報道。同年 7 月,黎指示陳報道衝擊立法會事件,以爭取公眾對年輕示威者的支持和同情,又著她安排訪問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同年 10 月,黎與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後,著陳沛敏訪問自己。

另外,控方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蘋果》訂閱大幅上升,黎與張劍虹商討推行《蘋果》網上訂閱制,將三分一收入捐予民陣基金,以支援示威者。當網上版達 30 萬訂閱量,《蘋果》告知讀者將捐出 30 萬元予「民陣」基金。

張劍虹(資料相片)
2021 年 6 月 17 日,《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被捕。

控方:《國安法》生效前
黎指示增英文新聞

2020 年《國安法》生效前,控方指黎於 5 月指示張劍虹組織「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邀請香港市民寫信予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請求他針對《國安法》實施作出行動。

黎又應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建議,增設《蘋果》英文新聞,以增加海外讀者支持。控方指,他指示下屬集中報道「黃」觀點,內容「不用平衡」,又要求國際組同事「不要針對特朗普」,因《蘋果》要靠特朗普「支持保命」。

控方指《蘋果》2020 年 6 月頭版宣傳英文版,表明「開拓媒體國際線」。

控方:《蘋果》發布 161 篇煽動刊物
左右公眾輿論

控方指,《蘋果》所發布的 161 篇煽動刊物,時段橫跨反修例運動爆發前至停刊當日,類型涵蓋新聞報道、廣告、黎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內容左右公眾輿論、鼓勵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

例如在 2019 年,黎智英在專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諗移⺠定諗遊行〉等,呼籲公眾參與 2019 年示威;控方又指《蘋果》透過訪問示威者的報道,鼓吹大眾仇恨政權;「攬炒巴」眾籌登文宣廣告的報道,鼓勵公眾以非法手段抗爭「攬炒」,對抗政權;《蘋果》廣告則指控警察是「黑警」,宣揚仇恨警察。

2020 年初爆發新冠疫情,控方指黎專欄文章〈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指控中央封鎖資訊,導致疫情蔓延,又稱疫情可為中國人民帶來反抗和推翻政權的希望。

控方指,涉案 85 篇刊物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蘋果》對《國安法》作出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指控,其中 31 篇涉及尋求外國制裁,故除了「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另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例如黎在專欄文章〈天下圍中 拜登騎虎難下〉,形容中共是「自由世界面對的最大威脅」。黎又在訪談節目中表明實施《國安法》等於香港滅亡,形容自己「越是處於危險之中,越能夠有效引起外界對香港的關注」。

控方:黎《國安法》生效仍請求制裁
還押後續指揮運作

庭上播放多段黎於《國安法》生效後的受訪片段,例如他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時指,「會留在香港直到最後一日,否則會令自己蒙羞、令《蘋果日報》失去聲譽、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又表示若自己懼怕,就不能做任何事。

總括而言,控方認為黎被捕及還押後,仍繼續指揮《蘋果》運作、發布煽動刊物,例如〈坐監都揀呢條路〉、〈手銬不能侮辱我〉,至張劍虹及羅偉光被控還押,《蘋果》仍發布〈黎獄中傳話:don’t be afraid!〉報道,可見他堅持其計劃。

控方指黎智英被捕後,《蘋果》繼續發布煽動文章。

控方:黎為「激進政治人物」
庭上展示政治聯繫圖

另一方面,控方指黎為「激進政治人物」,假借爭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聯絡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例如在 2019 年 6 月多次與外國官員會面,包括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等,商討《逃犯條例》。他又與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人會面時問及,美國可為香港做甚麼,形容港府所做的「壞事」會引致後果,要求美國制裁鎮壓示威行動的中港領導。

控方在庭上展示政治聯繫圖,並指黎以面談、電郵、WhatsApp、Signal,以及透過其訪談節目,與各人聯繫。(見下圖)

圖表提及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又分成「英國線」、「美國線」及「台灣線」。當中「英國線」涉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香港監察」贊助人奧爾頓勳爵及彭定康;「美國線」涉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人,圖表未有列明黎與特朗普的溝通方式。

「台灣線」則涉台灣總統蔡英文、《台蘋》前顧問兼專欄作家江春男。開案陳詞未有提到黎與蔡英文聯繫的詳情,惟從庭上圖表顯示,黎曾於 2016 年 3 月向 Mark Simon 透露,曾與蔡見過幾次面。

控方亦在庭上列出黎在 Twitter 追蹤的人物,如上述提到的蔡英文、彭斯、蓬佩奧,以及早前被國安處宣布通緝的邵嵐等。控方認為,可展示黎智英與相關人士的聯繫及其思想狀態。控方又指,黎在 Twitter 不時轉發《蘋果》內容,又會標註(tag)外國政要,例如向特朗普稱「總統先生,你是信守承諾的人,你曾說如中國在港實施《國安法》,將會受嚴重後果」。

黎智英被指與《蘋果》串謀犯案時序表

控方:黎為「重光團隊」主腦
支援全球登報、打國際線

至於與「重光團隊」相關的控罪,控方指黎智英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透過「中間人」陳梓華指示李宇軒、劉祖廸等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並為他們墊支 510 萬元登報宣傳。團隊其後在 3 次眾籌獲得約 2,450 萬元,根據庭上顯示黎與 Mark Simon 對話,團隊已將黎墊支的款項全數歸還。

控方指「重光團隊」於英、美、加等多國刊登文宣廣告,促請外國向中國施壓。

除登報行動,控方指「重光團隊」曾邀請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 Bob Seely、英國上議院議員 David Alton 等,分別到港觀察示威活動及區議會選舉,又資助大專團隊學生到巴黎、倫敦等地與海外政客會面。

團隊又組織「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建立國際聯繫,遊說外國政客推動制裁,如李宇軒曾向美國政客展示 277 枚彈殼,指稱與「警暴」有關,又獲陳方安生邀請,與英國駐港澳時任總領事賀恩德 (Andrew Heyn) 午膳,李柱銘、郭榮鏗及莫乃光亦有出席。李另向日本眾議院 3 名議員提供制裁草案,又協助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出席記者會進行遊說。

案件下周一(8 日)續審,預料控方會讀出承認事實,之後開始傳召證人。控方早前透露,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亦會出庭,講述《蘋果》運作、編輯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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