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定價的歷史觀察
文|孔德維
「寫字人」與「賣字人」的距離
純粹歷史問題:今天我們所熟悉,由出版社、刊物與報章「賣紙」換來金錢,再派予作者的「稿費制度」有多長的歷史呢?以華文世界為例推想,「稿費」大概不會在邸報、小報、小抄、揭帖等私人刊出品出現。然而,非制度化的用「字」換「錢」,畢竟有漫長歷史。(不然文人吃甚麼?)司馬相如(約前179年-前117年)以《長門賦》換來廢后百金,既有文學價值,又具市場價值,可說是「賣字人」的理想。但文人大概沒有多讀的亞當.斯密通(Adam Smith,1723-1790)早在《國富論》提出「文學價值」或其他內具的價值(intrinsic value)與市場價值沒有甚麼緣份,更或是相互矛盾:
「價值一詞有兩層意義:它有時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時又表示為佔有某物品的代價。前者是『使用價值』,後者是『交換價值』。『使用價值』很大的物品,往往具有極小、甚或是零的『交換價值』;反之,『交換價值』很大的物品,往往具有極小、甚或是零的『使用價值』。例如,水的用途很大,但我們不能以水購買任何物品,也不會拿任何物品與水交換。反之,鑽石雖然幾乎無『使用價值』可言,但須有大量其他貨物才能與之交換。(註1)」
兩種價值的落差,當然容易惹來自視為「賣字人」的「寫字人」不滿。早在15世紀,自比為孟子(前372-前289)的桑悅(1447-1503)就被同鄉李詡(1506-1593)在《戒庵老人漫筆》當成日笑話紀錄了爭取稿費的故事:「常熟桑思玄曾有人求文,托以親昵,無潤筆。思玄謂曰:『平生未嘗白作文字,最敗興,你可暫將銀一錠四五兩置吾前,發興後待作完,仍還汝可也。』(註2)」 除了「write-by-order」的「賣字」,作者印刷個人文集、詩集賣書的生意也早在10世紀流行,印刷商分為官刻、私刻、坊刻三類。然而,當時的書商往往不會向作者支付稿費,大部分的出版都是作者自資;而出版復,盜印書籍的情形也與今天的中國一樣非常普遍。文人寫作與書商出版,是相互 獨立的,基本上沒有利益上的聯繫。也類同於今日未具名聲的「寫字人」,刊刻自己的文集但求讀者一閱,鮮有關心能否回本的問題。在儒教盛行的大宋國,一些文人更是以交付零售商代為銷售獲利為恥(註3)。 發明在書中都放春宮畫以防火災的19世紀目錄學與出版史研究者葉德輝(1864-1927)早就留意到10世紀以來的盜版問題:「是則肆估翻刻他人書板,誠有害於士林。宋時文綱甚寬,故官書均未申禁。世風日降,遇有風行善本,無不展轉翻雕,則又無怪刻書者之防範增嚴矣。(註4)」
在桑悅聲稱「平生未嘗白作文字」的15世紀商業行為遠較10世紀普遍,儒教中人亦演化出接納商業行為的倫理,「寫字人」與「賣字人」的距離自然縮減(註5)。 市場主導,純文學仍然與500年前一樣難以獲得稿費。真正在15世紀令書商與文人開始合作的,是有允定讀者群的科場考試詩文選集(考試天書)、才子佳人與章回小說,以及公文案牘等實用書類。書商預付稿酬約稿或是富貴作者兼營出版事業,往往成為當時通例。到了17世紀初,陳仁錫(1581-1636)編刊《明文奇賞》(天啟刻本)時,就刊登〈徵啟〉表示「願與徵者,或封寄,或面授,須至蘇州閶門,問的書坊酉酉堂陳龍山,當面交付。」明代崇禎杭州崢霄館錢塘家貧而與屢屢科試不利的陸雲龍(1587-1666)、陸人龍(?-?)兄弟共同經營的商業坊間書肆,更在徵文啟事更詳細列出所出版商需內容及書目,希望獲作者提供(註6)。
經營出版業的陸氏兄弟,可說是15世紀末以來華南出版業興起的典型案例。美國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周啟榮(Chow Kai-wing)觀察了既期帝制中國的出版業發長展後,就指出了當時識字率提高造成的知識人供應增加,減低了科試的成功率。傳統以科舉考試為主要教育投資回報的形式在當時已步入邊際收入遞減的階段。而為了維持漫長的科試生涯,知識人參與教育或出版工作以求收入就成為了當時的常態。既然出版事業是為了謀生,稿費、書價、分紅自然成為了錙銖必較的議題(註7)。桑悅的「平生未嘗白作文字」放在這一歷史處境下,也大概可以理解。在市場主導之下,自由之手很快就促成了一套成熟的經濟活動模式:作者花費心神經營自身的「品牌」、出版商花費重金向潛在的作者徵稿增加生產、書商以名人文士的名氣推書(如金聖歎(1608-1661)的「點校序跋」)。當時,為了保護產權,也會研發打擊盜版的方法,並嘗試引入公權力訴訟。
文字傳播形式導致輿論社會形態的改變
市場導向影響了生產面的生態,同樣也改變了出版品的種類與結構。稿酬與今天一樣,受出版品的內容影響。真正有利於收益的暢銷小說、科考試題解題、名人作品自然是闊綽支付稿酬;而詩集、文集一類公開徵集而來的文學作品或是名稱不見經傳的「寫字人」求名之作,大抵就是高風亮節的免費供稿了。當然,如果書商對稿件信心真的不足,但「寫字人」財力足以承擔刻印的費用,類同於「負利率」的「負稿費」方式自資印行,也是可行的「買名」之法。以詩文「買名」不是出版業盛行以後的新現象,8世紀時白居易(772-846)以詩文向顧況(?-約814)行卷被取笑「長安百物貴,居大不易」;到了14世紀,準備編集近人詩作出版的羅西林(?-?)家中幼子可以攔下攜詩文而來「投稿」的「寫字人」考核一番才代為通傳(註8)。 白居易行卷是為了應試入仕,到訪羅西林家中的詩人卻不過是為了出版,這不過是「文名」由「公」入「私」的體現。然而,這一種「私」的「文名」,也有一定局限。同樣觀察近世中國「稿費制度」的柳雨青認為「此時售書賣錢的商人有之,但專靠賣稿給書商謀生的文人卻幾乎沒有,通過科舉考試謀求官職仍然是讀書人的正道。(註9)」 這其實是反映了15世紀以後「寫字人」仍以「入仕」為「正路」的觀點。這一現象從側面印證了何炳隸(1917-2012)根據大量明清進士登科錄、進士三代履歷、進士同年齒錄和舉人、貢生三代履歷等史料呈現的近世中國高度社會流動。從何氏量化分析的四萬個案例中,祖上三代為庶民的舉人和進士高達40%以上(註10)。 既然入仕為官可以發家致富,出版謀生的小財也不過是成功路上糊口的小收入罷了。明顯,近世中國「賣字人」的收入在20世紀以前大概都是業餘的程度。相反,投資額鉅大的書商甘願負回報期甚長的風險印刷發行,反映的是書商的收入與回報大抵相對穩定。正如今天出版社會因為簽下J.K.羅琳(J. K. Rowling,1965-?)或倪匡(1935-2022)的小說版權而致富,暢銷小說在16世紀以後也是書商發財的終南之路。但這一類「寫字人」的「文學價值」與「市場價值」都是不穩定的數字,每月固定支付僱員薪金的書商,自然需要更平穩的收入。周啟榮介紹的考試用書,其實就像香港本地出版社Hong Kong Joint-Us Press Limited 與翰林出版(亞洲)有限公司(Original Press (Asia) Ltd.)一樣,前者每年出版香港公開考試相關歷年試題參考答案,後者則以考試前「最後一分鐘系列」(Last Minute Series)聞名。考試用書風行多年,為出版社帶來穩定收入,與高槓桿的流行文學作品恰巧分散了出版投資的風險(註11)。
「寫字人」轉化為專職的「賣字人」顯然需要更穩定的收入。在日清戰爭(1894)後,新/西式報刊的普及改變文字與輿論載體的運作邏輯,王汎森(1958-?)早就留意到文字傳播形式導致近世輿論社會形態的完全改變。由於大規模的新式報刊定期發行,不同階層的「寫字人」相對公平地進入了政策討論的平臺,科試的成績與「入仕」對於文字在媒體的傳播影響有限。大清帝國末期改革的推手康有為(1858-1927)與梁啟超(1873-1929)成名之際,都是未獲官員身份的平民。較於19世紀以前由知識人主導輿論的時代,20世紀的「公眾」取代了「政府」成為社會訴求的對象,「精英」的身份既不再由科試斷定,那就使「橫向」及「非親緣性(impersonalize)」的市場與讀者決定哪個「賣字人」的「價值」更高。到了1920年代五四運動與新文化運動的時期,不同政治與商界人物愈益留意到報章的功用與影響力,明白到是非標準已轉為操於群眾。這裏所指的「價值」,也就因此包含了政治、社會的影響力與市場價值(註12)。 新式媒體既為時代寵兒,也即是成為社會願意花錢購買的資訊渠道,作者的稿費自是水漲船高。具體的數字,可參考黃公偉(1908-?)所編的《中國近代人物逸話》:
市上某雜誌規定稿費每千白米二斗,出版界目作豪擧。但有人指出美國若干特約稿件,稿費每字美金一元,已經不算希奇,而邱吉爾國憶錄交由紐約第一出版公司刊印,單發表費便是一百萬美元,以後每冊抽版稅百分之廿七。一字一美金的稿費誠然令人豔羨。可是我們不能忽略中國少數古文家的壽序,碑誌潤筆,較之邱吉爾(Sir 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1874—1965)更高。章士釗(1881-1973)目前一篇序,普通大條兩根,過長面議。章撰吳鐵城(1888-1953)壽序,于右任(1879-1964)壽序,杜月笙(1888-1951)壽序皆不過千宇,這就不止一字一美金了。歷史上最大一次稿費是康有爲送給吳佩孚(1874-1939)的五十壽聯。句云:「牧野鷹揚,百歲勳名才半世;洛陽虎踞,八方風雨會中州」。康有爲正窘乏,吳一見激賞,命酬四十萬,當時四十萬抵今日三千億故每字值百四十億。(民國三十七年初法幣計算/註13)
華人世界,「賣字」維生?
上載康有為與章士釗的「潤筆」不是新式媒體的「稿費」,反而較類於帝制晚期的文字酬金,但康有為與章士釗的「潤筆」之所以價值千金,卻是因為在媒體上養成的文名。如果說康有為尚有宣接參與政治,章士釗就是單純地以《蘇報》、《民吁日報》、《民立報》、《甲寅》的活躍政論家或主筆的身份在社會上獲得地位(註14)。 事實上,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的「寫字人」也未有專職以「賣字」為生。陳明遠《何以為生:文化名人的經濟背景》一書考證了魯迅(1881-1936)、章太炎(1868-1936)、陸費逵(1886-1941)等著名知識人的經濟狀況,發現幾乎所有的文化名人都有「賣字」以外的正職,而真的以「自由撰稿人」為專職的柔石(1902-1931),不幸地在29歲就被國民政府秘密活埋處決,我們也無由得知戰前的「自由撰稿人」收入是否具「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註15)。 不過,大概去到20世紀末期,在華文世界「賣字」維生也沒有甚麼好生活。沈西城(1948-?)曾寫過金庸(1924-2018)《明報》的稿費,在當時華人世界最富裕的香港,也是「不如理想」。在1980年代,一眾香港著名文人就曾協力向《明報》叫價,但最終也被代表資方的查先生輕輕帶過:
林燕妮(1943-2018)叫金庸加稿費,金庸笑眯眯說:「你那麼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亦舒(1946-?)也鬧騰,依然笑眯眯地說:「你都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麼用?」亦舒氣不過,在專欄裡罵金庸,還是笑眯眯:「罵可以罵,稿照登,稿費則一概不加。(註16)」
「文學價值」對「市場價值」的轉換率(conversion rate)有限,要君子固窮嗎?這其實已不是偏激了。歐陽修(1007-1072)〈梅聖俞詩集序〉的「詩窮而後工」,簡直就是60年代的「愈窮愈光榮」(註17)。 這樣看來,為了爭取稿費夠五毛錢一隻字,寫下免費的萬言書練練筆,其實也不算甚麼。
註:
1. Smith, Adam (1776). "Of the Origin and Use of Money".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2. 張廷玉等撰;楊家駱主編:《明史》(臺北:鼎文書局,1980),頁7535;李詡:《戒庵老人漫筆》(北京:中華書局,1982 ),頁 16。
3. 柳雨青:〈文人與錢:稿費制度的建立與晚清〉,《中國文學研究》,第40期,2015 年7 月,頁343-378。
4. 葉德輝:《書林清話》(揚州:廣陵書社,2007),頁 29-31。
5. 余英時:《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18[1987]),頁74-94。
6. 袁逸:〈古代徵文徵稿史實考析〉,《圖書與資訊學刊》,第 69 期,2009 年 5 月(第 1 卷,第 2 期),頁 78-83;柳雨青:〈文人與錢:稿費制度的建立與晚清〉,頁9;顧克勇:《陸雲龍、陸人龍兄弟文學研究》,浙江大學中國古代文學博士論文,2004 年5 月,頁6-9。
7. Chow Kai-wing, Publishing, Culture, and Power in Early Modern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48-56.
8. 王定保:《唐摭言》(嘯園叢書乾隆丙子(1756)德州盧見曾序本),卷7,頁11a;蔣子正:《山房隨筆》,收入《欽定四庫全書》,卷142,頁9;參見袁逸:〈古代徵文徵稿史實考析〉,頁 79。
9. 柳雨青:〈文人與錢:稿費制度的建立與晚清〉,頁352。
10. 參何炳棣著;徐泓譯:《明清社會史論》(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臺北:聯經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013)。
11. Chow Kai-wing, Publishing, Culture, and Power in Early Modern China, pp.57-85.
12. 王汎森:《近世中國的輿論社會》(桃園:國立中央大學出版中心,2020),頁27-62;孔德維:〈形式決定本質:《王汎森:近世中國的輿論社會》與訊息傳遞方式的思考〉,政府出版品資訊網,https://gpi.culture.tw/news/12698,瀏覽於2022年10月24日。
13. 黃公偉編:《中國近代人物逸話.初集》(臺北:臺灣全民日報,1948),頁67-68。
14. 朱茂欣:〈建構民國—從政黨內閣到農村立國:章士釗政論研究(1912-1927)〉,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
15. 參陳明遠:《何以為生:文化名人的經濟背景》(北京:新華出版社,2007)。
16. 沈西城:〈倪匡電話、信件輪番上陣,猛烈攻勢向金庸喊著加稿費〉,《閱讀最前線》,https://news.readmoo.com/2022/07/04/ni_kuang/,瀏覽於2022年4月24日。
17. 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成都:巴蜀書社,1991 年),卷 716,冊 17,頁 425-426
孔德維
香港人,1991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學宗教研究學士及哲學碩士,香港大學中國研究博士。現任費薩爾國王學術及伊斯蘭研究中心研究員,曾任訪問學人於中央研究院,並參與歐洲、海灣地區及東亞不同學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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