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尼古丁困境
让我们从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开始:抛开一些复杂的变量和要素(例如二手烟、香烟税对财政的支持等),在总体上而言,你支持禁烟吗?尼古丁对人体绝对有害,但是有的人又离不开它。有些人会从关心大家健康的角度出发,同意严格禁烟;同时另一些人会说,只要不影响到别人,你凭什么管我?
对于后一种看法,自现代以来已经有大量对其的批判,包括但不限于《罗翔讲刑法》中你罗老师提到的人并没有完全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以及激进女权主义理论中“向下的自由”理论,等等。一种比较通俗易懂的解释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全知全能的,因而无法保证对于自己先前做出的“伤害自己的决定”是否在将来会后悔,因此有必要预防这种事情。或者说,无法保证当事人是在未受他人影响的情况下、完全出于自由意志做出该决定的,所以如果事情的后果可能具有危害性,就必须审慎地进行。
但是,有没有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出于防止当事人不经意间受到伤害的目的而被预先阻止的某个行动,在事后反而让当事人后悔“当初我为什么没有这么做”?例如,在有些跨性别作为合法议题的国家,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做出不够准确的判断,刚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如果想要性别转换(Gender transition),是不允许使用激素的,必须要等到成年之后;但是众所周知,经过青春期,激素就会对人产生不可逆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错过了性别转换的最好时机。
现实情况下的大多数问题更加严峻和激烈。禁烟问题已经经过长久的讨论,目前进步人们争议的焦点是成瘾性药品(drug,其中有一些都可以算作软性/硬性毒品了,不过,为了消歧义和涵盖更多内容,我们在这里还是称它们为药品或者药物)。这些东西相比于香烟中的尼古丁,其作用更加立竿见影,副作用也更加显而易见,可是有些人却非常依赖它们。类似的,不那么严峻,不过也颇有争议的问题,例如现代性的代表之一——令人着迷的声光娱乐,即时反馈的刺激(我们进步人朋友们非常看不起的抖音就是其中集大成者)。这些会令人相当依赖,却对当事人有不可忽视的危害的议题,我们轻易地就能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甚至,范围也不一定非要限定在对当事人自己的危害,也可以是对别人的危害——通常,我们都会统称其为“有害的”。
总之,关于此类(对自己/他人)具有危害性的爱好/文化的争端,因其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在此给它们一个统称“尼古丁困境”。它们往往是有害无益,或者只有短期而有限的一点点收益;且往往具有成瘾性和黏着性,容易形成一种习惯甚至文化。从这些问题的争议程度来看,并不能用简单的风险评估去解决,其原因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人们总是会对这些问题有着不同的见解——例如在加拿大,有些州就允许一些“轻度”的毒品,而在中国,这样的政策真是想都不敢想。再就是一些比较先进的国家对儿童色情的管控相当严格,在中国这个问题虽然也常有讨论,但大家的共识只是不接受有真人出演的儿童色情,对于 ACG 之中的未成年人色情制品则是无所谓的态度。列举这些并不是想说这些案例中哪一方的看法是错的,而是为了说明,仅仅靠针对每个问题的价值判断无法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意图讨论“人类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具有危害性且并不必要的欲望”,会不可避免地牵涉一些古老而经久不衰的人性讨论:悲观主义者们会说,人性本就是如此——不是互相残害,就是自我残害;同时和谐社会的爱好者们会认为这些只是正常的欲望被扭曲的产物而已。有意思的一点是,无论我们采取哪种说法,悲观或是乐观的,都会得到类似的答案。如果根据悲观的看法,这些人类隐秘的阴暗欲望只能部分管控,无法真正消除;根据另一种看法,想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而不是像悲观主义者的办法,有限的管控),需要令人们的正当欲望有合理的满足渠道。如果对于所有存在争议的事情相关的欲望,都能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式的话,绝大部分人就没有理由再沉溺于其中了。至于条件不合适的“现在”怎么办?也是只能管控了。一言以蔽之,反正都是要管起来的。
但是,我们还是要反思性地思考一个问题:管控能解决多少问题?——甚至,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也说不定。人类社会早已度过了禁欲和原罪的时代(尽管还有一些余孽),当代的我们,尤其是青年人,几乎一致地同意一点:比起所谓长久的安宁,眼前的幸福更为重要。对糖类的热爱是一种侧面体现,单纯的糖分并不是我们身体所必需的物质,人们热衷于它,并且选择性地忽视了各种相关并发症,只是因为此类东西能即时带来的愉悦感。糖类、酒精和现代性中的各种声光娱乐,其在性质上和香烟与药物别无二致,只是在“剂量”(可能造成损害的阈值)上有所区别;但剂量并不构成什么真正的问题,控制剂量自有其方式。
应该注意到,这些问题之间除了剂量以外,还存在适性的区别。香烟之所以会成为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与酒精并列的——话题,是因为它从古至今都是各种群体、各种阶级中的各种人的快速享乐方式:上至两广总督李鸿章的旱烟袋,下至村口小憩老农民的大烟杆,其成分和性质或有不同,但本质都是尼古丁刺激大脑导致分泌多巴胺。
说到底,这些现代香烟——药物 OD(overdose),糜烂的文化,乃至于成瘾性的社交媒体,其与传统香烟最重要的区别,只是还未被人们广泛接受。因此我们会看到,随着现代性的普及与演化,毒品的解禁居然已经被提上一些进步神国的日程。你可以不喜欢这种万物皆可解构的氛围,但这就是现代社会(从现代生活维护者的视角),况且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神圣的(从进步人的视角),所以除非你是老古董,否则最终还是要接受“从来都没有,而且不应该有什么原则性、不可讨论的问题”这档事。
确切地说:是否接受这些东西,以及是否接受这类东西之中的某一件,总的来说要具体到每个人或者每代人的观念。例如(中国的)年轻人对香烟和白酒大多深恶痛绝而享受着现代声光娱乐,中老年人们视娱乐如洪水猛兽,但他们也有自己的一些老式精神鸦片。你可以管控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但终究无法治本:因为指望人们在现代社会之中不害自己和互相残害,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在激烈的争执之中,唯有一点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无论是哪一种痛苦——由这些有害的娱乐方式直接带来的痛苦,还是现代社会中无所事事的倦怠性痛苦,其根源都是一些你知道、我知道但分析问题时经常忘记的现代性问题,也就是现代社会本质上无法化解的矛盾,因此人们才会选择自己的各种方式——健康的或者不健康的,有害于自己或者互害的,来缓解这种矛盾。
到接近结尾处,还是要回归本文写作的起因。笔者每每看到有朋友对诸如香烟和酒精、药品成瘾、泛滥的色情业这些现代性问题产生的结果而义愤,但是又仅仅停留在义愤:只是说着它们是如何害人、压迫人,多么的可恶,却又很简单地认为,只要取缔/限制了它们的发展,事情就自然地会变好——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真正的庞大假想敌还隐藏在幕后呢。
确切地说,尼古丁困境,虽然直接原因和种类五花八门,却因为其性质总是不能简单地说解决就解决。——可能有人会不满意于如此的答案。现代性和现代社会对人类的戕害,真的是无法避免的吗?自然,笔者非常乐意,而且鼓励大家去思考相关的办法,以及筹划更好的、更少现代味儿的社会形式。但是,即使你已经提前找到了完美答案,社会性质的变化也必然是一个漫长且曲折的过程;真正有能力影响到这个社会的人,例如各个国家的首脑,则本身就是现代社会的得益者和重要的一份子。我不反对朋友们的义愤,但义愤过后还是要冷静,更要沉淀和见怪不怪:现代社会只会越发疯狂和出离人性,你我都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用一句老话结尾:“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注:本文没有特指中国的语境;实际上,在西方的这一代年轻人身上这点(指“及时享乐”)更为显著。
作者:创伤后应激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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