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也算是经典了,开篇关于蚊子血和朱砂痣、白月光和饭粘子的比喻,这些年来成为众多人满心遗憾的注脚,仿佛真的会为了得不到的而一直骚动。
佟振保是什么人呢?“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勤恳端正,稍微有点俗气又不至于使人厌烦,这是外人看见的;而奋进、自卑、孤独、禁欲,这是张爱玲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们的。
他喜欢的红玫瑰,充满了情欲的色彩,从一开始的“交际花”到他心里闪烁过的水划过的鲜活的身体,王娇蕊出场时身上仿佛自带红黑配色的灯光,神秘而魅惑。想来这样肉体的吸引是无关精神恋爱的,但佟振保和王娇蕊偏偏动了真情。
佟振保最开始总以为自己是受了蛊惑一般,害怕这是“到处一触即发”的欲望,又因为王娇蕊有意无意的撩拨,多了几层戒备,但是被比为柳下惠的他,依然软化在王娇蕊甜丝丝的柔媚里。
这是欲望么?分明是情意。面对小女友玫瑰的投怀送抱仍能坐怀不乱的他,并非完全不能抵制诱惑,只是一见钟情又情投意合的王娇蕊,对他而言不只是欲望。“就在这上面他感到了一种新的威胁,和这新的威胁比较起来,单纯的肉的诱惑建制不算什么了。他绝对不能认真哪!那是自找麻烦。”他也同样知道自己动了真情。
此时此刻他想到她的身体上来,找尽理由想发生关系,说服自己了却又被当初那个道德标杆般的自我打败,退缩下来。“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
张爱玲仿佛有意无意地告诉我们,打败欲望的矜持的唯有爱情。当王娇蕊在佟振保的大衣下,被他吸过的香烟味道笼罩着,她的真情全被他看去了。两情相悦下,钢琴上的拥吻就变得理所当然,即使在佟振保看来,这快乐是那样无耻。但张爱玲说,他的快乐植根在这种不应该上,他以为他堕落了,他以为罢了。
可悲的是佟振保即使爱了,也不愿为了爱情破坏自己的名声。即使他明白“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根本就觉得没有辩论的需要,一切都是极其明白清楚,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应当爱下去。”,但他不舍得那个他苦心经营的 “对”的世界,让一个女人毁于一旦。张爱玲笔下的人从来自私,而这种自私又是可以理解的:“他所有的一点安全,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我是想问“不舍得又何以要开始?”的,但张爱玲不问,我无计可施。他最终娶了乏味的太太,便开始宿娼,专挑能与玫瑰和娇蕊类似的,以为是报复,其实不过是念念不忘。而他的“对”的世界,仍然好好的,被人羡慕着,他也只是为了这种外人眼里的“对”而生存着罢了,他希求的不过是他人的一份敬意,然而有或者无,他能否判别?又是否真的能填补他那颗空心?
说回王娇蕊,倒是张爱玲笔下一个不自私的例外。她坦荡地承认这份情,又果断地离开了王士洪,最终又正眼都不看地离开佟振保。在自知自主层面上,她无疑是比佟振保高出一个境界的,为了一份生平第一次的爱,她离开当年错投的怀抱,心甘情愿承担起爱情里自己的责任。可惜的是她未曾注意到他的迟疑。但明白过来之后,几次痛哭,也就这样结束了。张爱玲到底是给了她一个好结局,懂得爱、受过爱的伤害之后再往前走,人生就不至于像原来那般只有调情与爱欲了。“你很快乐”,这样一份美满足以让佟振保潸然泪下。
看下来只觉得张爱玲神奇,她那么理解这样一个背负道德包袱又深受父权意识影响的男子,从他的禁欲到他对于女性的鄙薄到他的自暴自弃,她从来平实地叙述,不带有一丝讽刺。可是佟振保最后哭的那段,又仿佛能看见张爱玲拿出手帕小心翼翼替他擦眼泪似的。她在惩罚这个压抑自我的男人,可她又怜悯,像对待一个不知真情的孩子。
你说她厉害么?在文章开头就拿红玫瑰与白玫瑰出来比较,其实写到最后,唯一让佟振保动了真情与欲望却又按捺住的唯有红玫瑰,红玫瑰是朱砂痣没错,但如果他娶的是红玫瑰,白玫瑰真能变成明月光么?未必如此。在王娇蕊的床上醒来的那天早晨,他分明看见了红色的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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