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一個荷蘭士兵與平埔族少女的愛情故事(一)

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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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外海的小琉球,荷治時期叫做[金獅島],這個名字是從一艘名叫金獅號的船而來。十七世紀初,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商船頻繁地來往澎湖、中國、台灣、日本、東南亞各地,金獅號也是其中之一。不幸的是金獅號選擇小琉球作為他停靠補給的地方。小琉球島的原住民殺害了金獅號上的所有人員,這起不幸的事件,讓荷蘭東印度公司決定討伐這個離島,進行離島淨空政策。

原住民的武力當然不及荷蘭人的火繩槍,大部分小琉球的男人被運送到巴達維亞或熱蘭遮城做苦工,婦女和小孩大約四百多人,被送到與荷蘭人友好的新港社原住民部落。比較特別的是,其中有24名兒童,被送與當時在大員的荷蘭家庭收養,在西方文明與基督教信仰中成長。

荷蘭的東印度公司對這些孩子有一個計劃,其中之一是將他們教育成來到台灣工作的荷蘭男子的理想新娘。當時被派遣到台灣工作的東印度公司雇員、士兵、水手、教師,多半是年輕的單身男子,為了使他們能夠有更好的道德與紀律,公司鼓勵這些職員結婚,但是願意從荷蘭遠嫁而來的女孩實在太少,並且純西方血統的嬰孩在熱帶氣候環境下,似乎容易水土不服,嬰兒的夭折率很高,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殖民地婚姻政策,於是轉向與當地的原住民女孩通婚。

但是這個跨文化聯姻的障礙是,當時平埔族的婚姻觀念,與基督教信仰的荷蘭文化有很大的不同。當時在新港社傳教的甘治士牧師,紀錄了當時在台南地區平埔族的婚姻習俗。婚姻關係雖然是一夫一妻,但是丈夫和妻子在結婚以後,並不同住,而是訪婚制。丈夫會在晚上到妻子的家同睡,但是白天還是各自住在自己的家族工作、生活。一直到五十歲以後(大概到退休年齡),才會一起住在田間的小茅屋裡。在婚姻關係維持的途中,只要任何一方移情別戀,都可以隨時中止,另結新歡,只要退還結婚時贈送的禮物就可以了。這個相對自由薄弱的婚約,在當時教會法律的眼中,是無法忍受的敗壞。有一個記載是甘治士牧師的妻子Sara(日荷混血),曾經在婚前與一個中尉戀愛,結果男方被斬首,Sara也被處以鞭刑。可見當時教會對婚外性行為的嚴厲態度。

於是這些平埔族女孩,如果要與荷蘭人通婚,組織理想的家庭,就必須要先被教育。被移植到荷蘭家庭中養育的這些小琉球孤女,自然成為最好的實驗對象。他們被以西方的價值觀、文明信仰餵養長大,目的是作為荷蘭職員的理想土著新娘。比起遠渡重洋嫁來的荷蘭女性,土著女孩明顯要求的物質水準較低,這也是公司不必在薪資上提高成本的利點之一。

范勃亨是當時東印度公司駐紮在新港社的士兵之一。和其他公司的下層工作人員一樣,他並不是荷蘭人,而是邊緣的外邦人。但是范勃亨的身上,有著與其他士兵不同的特質,使得他後來能在公司裡,擔任通譯及更重要的職務。他不像其他的荷蘭人那樣,用鄙視原住民,來平衡自己在公司中相對低下的位置。他似乎對於當地居民有更大的同理與理解的態度。這使他比其他人,更被當地的人接納成為其中的一份子。

從但澤到荷蘭,從荷蘭到福爾摩沙的小島,范勃亨或許一直感到自己是一個異鄉人。在漂流的身世當中,他似乎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內在信念,由這信念所展現的外在性格,使他在與人交涉時容易取得信任,他逐漸成為公司與當地居民中間的橋樑,擔任起通譯和協商的角色。

當范勃亨遇到新港社的少女Tagutel時,在她身上看見與自己相同的影子。Tagutel其實不是新港社族人,她和母親與小琉球人一樣,是被強迫離開自己的居地,移居到新港社的外族人,在新港社的地位低下。范勃亨愛上了Tagutel,對這個出身貧寒的女孩,他補償性的寵愛她,對於她所需要的一切物質需求,都過分的滿足她(至少在當地牧師尤紐斯的眼光裡,他[不必要地]買了太多禮物給她,以至於把她寵壞了)。

Tagutel對這個荷蘭士兵不是很了解,雖然她知道,他和其他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的荷蘭人不同。例如,他很認真地學習他們的語言、習俗,並且謙卑地想要理解他們的想法,不是將所有與荷蘭人不同之處,全部都視為野蠻的、原始的。在他藍色的眼睛裡,似乎沒有其他歐洲人那種鄙視、批判的眼光,這讓她覺得雙方是平等的,至少有時候她覺得是如此。他送給她那麼多貴重的禮物,即使是族裡身分最高的女孩出嫁時,都沒有見過這麼貴重的聘禮。那些讓她感覺到自己配不上的禮物,令她深受感動,但是這就是[愛]嗎?

有的時候她問自己,她愛的究竟是那些禮物,還是這個人呢?雖然兩個人已經結婚了,但是她還是時常感到兩個人之間那些無法跨越的差距,在范勃亨的身上她找不到那個[家]。那個她在小時候失去了,後來一直在尋找的家。在他的身上,她找不到自己的歸屬感。

這是不是Tagutel被族裡的年輕人Packoy吸引的原因呢?Packoy的出身背景和Tagutel很像,他的部社也是被滅了,遷移到新港社來。但是Packoy的個性活潑,具有領導氣質,在族人當中很吃的開,大家似乎都喜歡他。Packoy有事沒事的在她身邊轉來轉去,表現出對她明顯的好感。她喜歡他開朗的笑容,和總是能掌握氣氛的特殊魅力。Tagutel知道Packoy在追求她,族裡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像Vacca和Gavail,兩個人都已經各自有婚姻,卻宣稱彼此相愛。牧師尤紐斯氣壞了,派人去抓他們,打算把他們關起來,但是有其他人事先通知他們這個消息,讓他們得以逃跑躲藏。從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族人還是有自己的想法和習慣,並沒有打從心裡接受教會加在他們身上的信仰教條。

事情是發生在范勃亨到瑯僑社出差的時候,大約有三個月的時間他時常不在家。Packoy引誘了她。事情很快被發現了,傳到牧師尤紐斯的耳裡。牧師先是不動聲色,等到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之後才逮捕Packoy,Packoy在新港社頭目理加面前認罪,尤紐斯才叫來Tagutel,驚慌失措的Tagutel一開始全盤否認,但是尤紐斯已經取得Packoy的口供,這讓Tagutel又急又氣,感覺到自己被背叛了。她對牧師說,一切都是Packoy的錯,是他先主動的,令人吃驚的是,Packoy聽到她這樣說,居然生氣起來,指責她說謊。一直到此刻,Tagutel才對這段婚外情的關係,徹底感到後悔。自己居然為了這麼一個膽小的男人,背叛了丈夫范勃亨。

在范勃亨從瑯橋回來得知此事之前,Tagutel坐立不安地想著范勃亨將會有的反應,她想像那雙藍色的眼睛,會出現的鄙夷和憤怒。無論如何,看牧師尤紐斯的態度,他們的婚姻關係是不可能再繼續下去了,牧師一定會逼他離婚,甚至討回所有結婚的禮物。Tagutel從新覺得自己是那個毫無價值的女孩。她憶起所有和母親在新港社所遭遇的冷眼與歧視,有一股寒意從脊椎往上竄。

范勃亨回來了,在得知了Tagutel的婚外情後,出現在她面前。他看起來很疲倦,大概是長途跋涉之後累積的疲勞,他沒有梳洗休息就回來,似乎只想盡快的能看她一眼。意外的在他眼裡並不是鄙視,也不是憤怒,卻是一股說不出來的悲傷和憂慮的神情。

從那之後范勃亨就沒有再來拜訪她。據說他想要來,卻被牧師阻止了。村子裡的人傳言荷蘭人非常的憤怒,認為統治者的面目都被這場婚外情丟光了。他們的怒氣甚至牽連到身為受害者的范勃亨身上。他們果然強迫他離婚,但是他拒絕取回所有的禮物,這讓Tagutel覺得很感激。另新港社族人吃驚的是,范勃亨居然為Tagutel和Packoy求情,不讓教會和地方官嚴厲的處罰他們。

Tagutel最後被處以鞭刑。這比她原本所想的刑罰更輕,但仍然是十分可怕的恥辱。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她不敢出門,披頭散髮地待在家裡。原本以為范勃亨會對她和她的族人生氣,申請調離新港社,但是沒想到他留下來了,繼續擔任尤紐斯牧師的助理傳道。雖然他已經升職為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代理政務官員,但是還是時常待在新港社裡。後來她才知道,頭目原本打算將她和母親逐出新港社,是范勃亨阻止他這麼做。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這天Tagutel趁著中午的時候到河邊洗澡。她知道這不是最適合的時候,天氣十分炎熱,河邊一個人都沒有。村子裡的女孩多半會等午睡後比較涼爽的時候,才成群結隊的到河邊洗浴。Tagutel記得她從前也是跟著知心好友,在河邊一邊玩水,嬉戲聊天,一邊享受傍晚的微風。但是她不想遇到任何人,所以才會選在這個時候出門。

她把衣物整齊的放在岸邊的樹上,然後緩緩走近水裡。她低著頭望著水裡自己的倒影,她仍然是很美的,或許她仍是村子裡最美的那個女孩。但是現在她卻討厭自己的臉。忽然她發現河邊並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

她迅速地躲藏河裡,然後她發現河邊的另一個人是范勃亨。他把用來擦乾的棉布遞給她,等她穿好衣物。他們在岸邊的草地上聊起來。

最近村裡搬進來一群新住民,從東港外海的小琉球,有一大群女孩被送到新港社來。范勃亨一直在忙著安置這些婦孺。離婚之後他似乎更投入在工作上,不久前到阿里山調解鄒族部落之間的紛爭,負責唐人商船查緝工作、東印度公司一年一度的地方會議,也是他在其中擔任新港語的翻譯。Tagutel發現久違不見的丈夫看起來有點疲憊、消沉,他的臉色粗糙、發紅,而且散發一股酒味。(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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