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批判:霸道就是“率兽食人”、“人将相食”
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理论,在弘扬王道的文明价值体系的同时,也针对作为王道对立面的霸道展开了猛烈的攻击。那么,什么是霸道?孟子反对霸道主要表现什么方面?霸道是否比王道优胜?霸道与王道两者是否兼容吗?这些问题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人进行思考,在专制皇权下淫威下,孔孟思想的承继者也被迫改变了思想立场,逐渐改变成“外儒内法”的四不象,使国家不断陷于困顿和混乱。现在我们确实需要对霸道的这个极端思想体系进行重新考察和清理,这样才能正本清源,使华夏古国回归文明的基础。
一、孔孟并不反对“霸”,但他们反对“霸道”。
说起“霸道”,自然使人联想到“春秋五霸”:春秋五霸是指东周春秋时期相继称霸的五个诸侯国君,即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宋襄公。但当时的“霸”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蛮横无理”、“欺男霸女”意思,在先秦时期,“霸”与“伯”是相通字,代表长者的意思,“伯”是指“伯仲”的伯,是指家族中的长子,所以“春秋五霸”在先秦古籍往往也写作“五伯”或“五侯伯”。据记载,西周分封各诸侯之时,即设立“伯”一职,又称州伯、方伯,即诸侯之长,后避免与授勋爵位中的“伯”相混淆(据《礼记·王制》的记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故后取谐音转为“霸”,所以霸则为诸侯长,是各诸侯的领袖,其职责为定期汇同各诸侯朝见天子、召开主持大会、纳贡朝庭,这一职位由周天子指定和任命。
但是,进入东周的春秋时期,周天子的权威下降,诸侯国各自为政,拥兵自重,对周天子的政令也是阳奉阴违,周天子指定任命的“霸长”也就没有什么权威,不受诸侯的认可。诸侯国陆续以各种借口不来朝见天子,甚至不向朝廷纳贡,使周天子的财政状况常常出现危机,从齐桓公开始,诸侯强国一方面发出尊王的号召,另一方面以武力相辅助,出头主持“霸长”的职责,周天子也顺势认可,从而在不同时期出现不同的霸主。综观春秋五霸的作为,他们虽然付出财政、军事的努力,他们仍以履行“诸侯长”职责,主要是“尊王攘夷”(尊敬服从周天子,协助各诸侯国抗击境外夷狄侵扰)、“禁篡弑”(禁止和追究诸侯国中篡位弑君事件的发生)和“抑兼并”(主持会盟和裁决诸侯国之间的纠纷、制裁擅自兼并的诸侯)。
所以,春秋五霸的活动仍然是在周礼周制的原有框架内,仍然沿着周朝以仁政和王道为基础的政治运行,虽然有着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的分离主义倾向,但诸侯五霸作出了维护周朝体制的各种努力,孔子仍然给予了正面的评价,例如对于第一代霸主齐桓公的重要扶助者管仲,虽然管仲存在着各种缺点、甚至有不能为旧主公以死表忠、而且甘愿为政敌桓公所用这种不忠的失德行为,但孔子却认为管仲仍是忠孝的仁人:
“子路曰:‘(齐)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召忽是扶助公子纠的另一个大臣,为此自杀尽忠),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14-15)
孔子常有些言论出乎人们的意料,这反映了他的思想有着超乎常识的深度,值得他的弟子和后人的深思。因为孔子的眼界超越了普通的俗人,对忠也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忠要区分大忠和小忠,为公子纠尽忠而死,这是忠,但是小忠;而扶助齐桓公成为领导诸侯“尊王攘夷”的霸业,孔子看来那是“克己复礼”的大忠,以小忠来否定大忠,如果要求管仲为尽忠而死,从而浪费了自己的才能、放弃维护周礼的霸业,反而才是不忠了,孔子是与众不同地认为管仲是仁人,但孔子从来没有称赞同时扶助公子纠、并自杀尽忠的召忽。所以,孔子并没有认为以齐桓公为典型的春秋五霸与他主张的王道仁政相冲突的,反而与他的政治思想和社会理想是相融合的。
但是,后来孟子虽然没有推翻孔子的论断,但也看到了春秋五霸的出现,对王道和周朝原有体制的伤害,存在着极大向霸道转变的风险,因为春秋五霸是以军事的强力作为依靠,才能在对其他诸侯国有影响力,与以前由周天子任命的“方伯(霸)”有着极大区别,因为以前的方霸一般有众望所归的道德影响力,他的号召不是用强力来进行加持,五霸突破了这个底线,强力的加入,亦在很大的程度上损害了周礼与周制的完整性,在历史发展到战国时代,孟子对五霸的事情作一回顾,这种情况暴露无遗了,所以,孟子对孔子的观点作了一定的修改: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13-30)
孟子认为,尧、舜的实行仁义,是习于本性,因其自然;商汤和周武王便是亲身体验,努力推行;五霸便是借来运用,以此谋利。但是,借得长久了,就会不归还,你又怎能知道他不〔弄假成真〕终于变成他自己的呢?所以,孟子进一步断言: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那么,孟子反对的霸道是什么?我们可以从孟子的一段话可以得到答案: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足够)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3-3)
孟子所排斥的“霸道”是与“王道”相反的,王道行德政和仁政,以百姓的利益为先(民为贵),所以百姓诚服、天下归心,百姓就像学生弟子敬佩和服从老师孔子教导一样对待他们的国君或天子;而霸道则不然,它不行仁道(有些则会口头打着仁道的口号,但实际没有),只讲武力征服别人或强力来压服别人,但这个服从并不是从心底下发出的,只是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抗拒,只能选择无可奈何的服从,不难理解的是,大家都可以推导出,被廹的服从不可能无限制地延续下去,只要能力足够,人们又会选择起来抵抗,不再服从强权。
如果从当时社会状况分析,孟子的反霸道思想并非是无的放矢,当时进入战国时代,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成风,大国、强国欺压和吞并小国已经是习以为常,周天子的权威已经坠落无踪,吞并小诸侯国也不再向周室报备,更谈不上批准,所以以强凌弱已经成为常态,那么富国强兵、急功近利的法家思想由管仲采用后获得巨大成功,继而在诸侯国大行其道,传统的王道政治逐渐被抛弃,代之以讲求武力为主的霸道政治,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频繁,而且规模和烈度日增。当然受到以坚守王道为立国根本的孔孟一派反对,孟子就曾猛烈抨击这种抛弃王道于不顾的不义战争:
孟子曰:“……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7-14)
孟子与在秦国推行变法的商鞅是同时代的人,现在没有证据显示孟子与商鞅曾会过面,也没有书面材料证明孟子直接对商鞅的法家思想进行理论的分析、反驳和批判,但以富国强兵、增加国力为第一要务的商鞅法家,正代表着霸道的力主者和践行者,进一步分析法家理论基础,可以深入理解孟子反霸道的立场和重要性。
二、霸道在法家商鞅主持的在秦国变法中确立,又在秦国征服六国中成熟,从而改变了华夏民族的历史走向。
霸道是以商鞅法家思想推崇“力”(武力暴力)为主要特征,从而形成以暴政为核心的政治及其体制。历史上,法家因商鞅变法的成功而名气大涨,特别是秦王嬴政藉法家李斯扶助下征服六国、一统华夏,所打造的秦政体更是深深影响后世历代历朝的政治体制。如果我们进行历史回顾和考察分析,就会发现商鞅的法家理论其实是从军队体制引发出来,本质上説就是用军法刑律改造全社会、改造国家体制,将秦国打造成为战时状态的军国主义国家。在前后两代秦王召开的御前会议辩论最具有标志性的。
一是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召开御前会议,让大臣就应否变法展开辩论,参加者有力主变法的商鞅(当时名称公孙鞅)和反对变法的甘龙和杜挚,具体的双方观点和辩论过程载于《商君书》中。
甘龙和杜挚反对的理由是“法古、循礼”最为稳妥和省心,其他诸侯国也是这样的,这是上古以来因循往例的政治经验主义,属于遵守惯例的保守主义,这有着自上古以来人们与环境交互作用中积累的经验支持,故此对当政者来説是便㨗和有效的路径。但商鞅则是强调变法是富国强兵的有效途径,不变法不但不能富国强兵,反而最终会导致灭亡:
“三代(夏商周)不同礼而王(称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商君书-更法第一》
秦孝公当时急于摆脱秦国因地处偏僻又后起立国而受中原各诸侯国排挤的困境,極欲谋求振兴之策,如按传统政治延续下去,短期是不能指望,所以,他更倾向辩才和理论俱佳的商鞅,决策进行变法。
仔细分析《商君书》,我们发现商鞅的变法理论是基于这样的世界观:
“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商君书-算地第六》
商鞅认为:圣明的君主不是用世上容易做到的驾驭难以做到的,而是用难以做到的来驾驭容易做到的。所以,当人们普遍愚昧时,就可以用智慧胜过他们;而世人普遍有智慧时,就要用强力暴力胜过他们。就是因为当人们愚昧时,他们出力为易事而以知识技巧为难事;而当世人有了知识技巧,则又变成有知识有智慧为易事而以出力为难事。所以,商鞅认为知识与力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作用是不同的和转换的,只有抓住关键之处,才可胜出和称王:
“故曰:民愚,则知(有知识智慧)可以王;世(世人)知,则力可以王。…..故神农教耕(耕种知识)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排斥仁义道德)。” (《商君书-开塞第七》)
所以神农氏教会人们耕田而成为天下王者,这是因为人们拜服他的智慧,向他学习生存技能;商汤和周武王创造了强大的军队而征服天下诸侯,诸侯们屈服于他们的强力。所以,商鞅认为,靠智慧知识称王天下的人不需刑罚暴力就能做到,但用实力来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商鞅进一步论证,这个结论是基于他认识到的人性之上:
“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 (《商君书-开塞第七》)
商鞅认为,人的本性就是无知无识就要向人学习,力量用尽了就会服输。民众愚笨,心中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世人聪明,可是当力量用尽时就会服从。如果违反了人性,任何采取颠倒性的政策只能导致严重的社会效果:
“今世巧而民淫,方傚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加务者,过也。” 《商君书-算地第六》
商鞅认为当时世人多机巧而且民众放荡不羁,正是仿效商汤和周武王使用武力的时候,但君主们却在做神农教化世人的事,这就犯了治国的禁忌。所以即使拥有千辆兵车的军事大国也混乱不堪,即使他们特别认真去做事情,都是错的啊。所以,商鞅得出结论:
“圣人不法(效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遵循)汤、武。汤、武之道塞(堵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第四代天子)。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商君书-开塞第七》)
所以,商鞅法家认为以强力治国、以强力征服诸侯正当其时,追求暴力成为富国强兵的手段和目的,这样才能统一天下,成为新一代天子。所以,可以看出,法家的理论主张集中在“力”上,这正是孟子所要反对的“以力假仁者霸”,孟子认为就是一条歧路,完全违反了上古以来形成的王道。
从后来秦国变法的具体施行来説,甘龙和杜挚看到的是更深的社会政治问题,比商鞅深刻得多。这个问题就是以商鞅变法改造秦国政体,实质是改变了上古以来各朝代积累形成的以仁政为主基调的政治体系,由政治经验为主导的经验和保守主义政体剧变为个别人策划出来的政治架构,使保守稳妥的周制向新的郡县体制急剧转变。周制是夏商周三代以来、特别是周朝集大成者,以各个国君都尊奉以天意、民心为重要考虑的仁礼政治,各地分封的诸侯国实际上是高度的地方自治,国君也以宗亲关系为主的纽带关系施政,
但商鞅塑造的秦政体则是全部推翻了华夏先民积累的政治经验,代之以自己法家设计的政治体系,全面取消灵活而及时反应机制的地方自治,将在全国范围中建立以军事刑法为主的体制,增加了中心的控制力和社会动员力,使军队及其后勤提高了效能,在短时间内建成战争状态的经济和政治体系,呈现出富国强兵的景象。但事实和历史证明,这种政体并不适合社会的长期稳定,是暴政的温床。
二是秦国以武力征服诸侯六国后的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召开御前会议让大臣官员议论统一的大帝国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政体问题,是实行分封制还是实行郡县制。围绕这一重大问题,当时争论很激烈,前后辩论集中在两次,表现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随着帝国疆土的扩大,从帝都咸阳与东方原齐国、南方原楚国都相距路途遥远,公文传送、派遣官员旅行都耗时费力,自然产生了如何对遥远地区做到有效的施政和控制的问题,丞相王绾提出要分封秦王的诸子为王,以此来解决在辽阔区域行政决策和信息传送滞后的问题,群臣都认为可行;独有廷尉李斯力排众议,坚持贯彻原有的郡县制。第二个问题是八年后博士淳于越与仆射周青臣再次提出帝国中枢安全保障的问题,认为分封诸王子到全国各地,有利于对权力中枢帝都的保卫,首都有危急事件时,各地分封王可以驰援救急,平时各封王则可以作为各种潜在危险的安全屏障。新任丞相的李斯仍然出面反对,一面驳斥分封的议论,另一面称颂郡县制度,力主维持郡县制度不变。嬴政两次都支持作为少数派的李斯,采纳李斯建立和不断完善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专制制度的措施,以《焚书令》打击主张分封制的儒生和官员,最后以“焚书坑儒”的大规模迫害杜绝了制度纠偏和纠错的任何思想和尝试,新建立的秦帝国完全继承了商鞅法家发轫的霸道,也继承了霸道带来的头重脚轻和追求强力等各种致命伤残病灶,最后秦王暴政不仅导致秦帝国短命夭折,而且开启了中华民族堕入强人政治的二千多年黑暗历史。
三、商鞅法家构建的霸道改变了华夏什么政治传统?
1、霸道中断的夏商周三代以来千年续存的国脉,把社会主体从“以民为本”转变为“帝王家天下”。
虽然商鞅声称采用的是周武王式的强力征服方式,开启武力征服诸侯的模式,但两者是不同的。第一,周武王在《泰誓》中説得很清楚,他武力对抗商纣王,是“弔民伐罪”,推翻商纣王的残暴统治,师出有名,受其他诸侯部落的拥戴;而商鞅法家推行的富国强兵,推动秦国崛起征服六车,是为征服而征服,师出无名,受天下人反对,甚至众诸侯国联合起来发兵对抗,世人都认为是不义的征服。
第二,周朝建立后延续了王道政治,在这个政治传统的影响和诸侯分封的限制下,各诸侯国国君在施政时,民生、民意和民心是一个很大的考量要素,在国君和民众的利益均衡上,总要照顾到民众的利益,寻找一定的平衡点和一致性,统治阶层与一层民众的关系并没有非常紧张和对立的程度。但商鞅的法家却一改传统,把维持君王权力及其贯彻权力的出发点和标准,不再以民众利益为重,而是以如何役使民众百姓达至国强民弱为目的,所以,国君与民众的关系是非常紧张的,甚至是对立的,是此消彼长的利益争夺,最终演变成为你死我活的对决,这是王道政治下所没有的。
第三,正因为秦政以强力手段不择手段追求更多的领土和更大的权力,这使权力丧失了合法性的保护,最终只显示了强力即正义的启蒙认识,使人得出可怕的政治竞逐认知:社会各阶层、每个人的博弈最终都以“力大者胜”、“胜者为王”,这也引发对强力的崇拜以及野心的扩张,传统在王道政治中形成宗亲秩序下笼罩在政治权力之上的神秘性和合法性消失无综。
秦王嬴政在征服六国后,设想所有贵族、包括周天子都已经通过剥夺社会地位而被消灭,只剩下秦国的一脉贵族血统,没有了贵族的竞争者,后代就可以稳坐天子之位,以及将皇位传至自己的后代,所以他宣布自己为始皇帝,帝位可传至万世。但是,嬴政打的如意算盘,天下人并不买帐,商鞅所认识的人性并不正确,光靠强力并不能使人屈服。当嬴政在各地巡游时,在围观的人群中,反叛的意识也在滋生,观众中就有年轻的刘邦,他的感观是:“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则立定新的志向:“彼可取而代之”。强力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永远不可战胜的强者,只要天子之位是靠强力抢来,不存在周武王那样的“弔民伐罪”、“替天行道”,强力不受合法、正义价值等的制约,那么依靠强力,诸侯易天子、甚至庶民易诸侯易天子,都是随时可能的。后来陈胜吴广更是直接喊出了暴民政治诞生的名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旦打开这个潘多拉魔盒,强力暴民的妖怪就被释放到华夏大地,祸害华夏二千年。
2、彻底剥夺百姓的自由和民权,百姓与社会公权力成为帝王的私有财产,重现反人性的奴隶制。
在周朝的王制下,虽然诸侯国之间有时会剑拔弩张般紧张对立,但不管在什么情形下,贵族和百姓都拥有着许多自由和权利:
(1)思想和学术的自由,当时涌现了思想光辉灿烂的诸子百家,不同思想学派自由争鸣、开宗立派,招收教授学生弟子,通过说服诸侯国君采纳自己的理论主张,施展才华,用自己的理论作用于社会,使社会处处充满着生机。例如孔子孟子的周游列国的政治活动,推广王道的社会理想;墨子学派则宣扬博爱共存思想,常常奔赴诸侯国救急扶危,等等。
(2)百姓有择业谋生的自由,当时虽为农耕社会为主,但并不限制民众从事其他职业,或工或商,不一而足,这也能在某种程度现实“人尽其才、地尽其利、货畅其流、物尽其用”(孙中山语),使社会不会因就业谋生通道的阻塞而发生短缺,从而引发人为灾难。
(3)百姓有迁徙谋生的自由。
东周春秋战国时期与西周一样实行井田制,受封贵族和大夫召募远近的百姓前来垦荒种植自己受封的田地,然后按比例收取岁赋,形成食邑。百姓可以根据不同诸侯国的不同政策和税收比例,选择适合自己的地域或不同诸侯国去定居,形成自由的雇佣关系,这种迁徙谋生自由造成了几个明显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有利于感化境外周围生活艰难的土著部族,使他们放弃原始的生活方式,接受中原先进的稳定的农耕文明,促进了社会的融合发展,有效避免了争夺战争和杀戮。
二是迁徙自由都是以和平方式进行,无形中迫使各个诸侯国不断改良各自的政策以招徕更多的百姓前来定居,以达到增加自己财富和实力的目的,实际上也使政策的天秤向有利于百姓的方向倾斜,使百姓能过上温饱自足的生活。
三是人口的自由流动对于预防社会灾难致关重要,因为华夏区域广阔,地区的地理气候千差万别,有些地区风调雨顺,适宜人类居住,但也有很多地区环境恶劣,很难供养大量的人口,这就通过人口的迁徙来分散可能发生的危机,人口可以从环境恶劣或施行恶政暴政的地区向宜耕宜居的地区迁移,这又反过来促成改善社会政治环境,抑制恶政的产生和恶化。
(4)民众有跨地域旅行访友的自由。在当时印刷业还不发达的先秦时期,通过不同地区的旅行,增广见闻,可以促进信息、知识观念认知的交流,容易普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便于优良作物的交流,从而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粮食产量。
但是,商鞅的法家推行的帝制将以上的民众和社会自由全部取消和抺除,他以及其后继者基于简单化的社会认知,将整个国家改造成处于战争状态的大兵营,社会生产简化为耕、战两大部分,定立严格户籍制度,将绝大部分人口固定在耕种的土地上,限制商人活动,禁止私人讲学和“游宦之民”(门客),通过监视举报、重刑连坐,用暴力和恐惧统治百姓。商鞅这种人为设计出的政体,由于人类自身认识的局限、以及法家的粗陋认知,打造出来的政权简单粗暴而专制,民众百姓被迫成为国家战争机器的齿轮和零件,人生而各异的能力全部被磨平,全部强制塞进简单而重复的农业劳动中,形成的是中国特有的帝王暴政,对原本复杂的社会有机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孔孟一派重点主张教化和发扬中庸的王道,受到打压,被视为有害“六虱”,百姓刻意被改造成埋头耕地劳作的愚民和对生命没有敬畏的兽兵,最终暴政会变成一头怪兽,吞噬全体百姓,也会吞噬了统治者本身。
所以,孟子对当时全社会躁动倾向富国强兵、追求强力取得胜利,从而攻取更大国土的思潮,大加鞭挞,因为抛弃优秀的王道传统,失去了原本拥有的自由,也失去了孔孟原本极力维护的人的尊严(孔子对损害人的尊严曾发生最恶毒的诅咒:“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变成了皇权下的无自主意志的农奴,变成了与牛马锄犁一样的牲口工具,这是变相回复了奴隶制,实现了社会大倒退。孟子认为这是令人不可容忍的暴行和犯罪,“…此所谓帅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所以孟子特别强调“得其民斯得天下”,如果忽视了民心的归属对于国家政权的安稳的决定性意义,则即使以暴力成就统一霸业,也会失去天下的人心和社会的太平,因为社会自有内在的规律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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