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否自相予盾?
聖經是否自相予盾?談的不只是經卷之間,更指同一經卷內的内容。
舊約學者Thomas B. Dozeman在其學術文章 The Midianites in Numbers 中指出,民數記的敘事文本中分別有兩種對米甸人的看法,並且是互相衝突的。
民十29–36是摩西與⽶甸族岳⽗——何巴的對話,重點有二:第一,岳⽗的種族顯示摩西的妻子是⽶甸人,即是摩西與外族通婚;第二,摩西兩次請求⽶甸族的岳⽗去帶領以色列民(v29, v30–31),甚至能夠與他們同得上主的祝福(v32)。由此可⾒,⽶甸⼈的形象是正⾯的,是以色列的同盟。
不過,在民廿⼆至〺三章,⽶甸⼈的形象卻出現突破性的變化:第一,⽶甸女⼦與以⾊列男⼈通婚被視為彌天大罪;第二,⽶甸⼈瞬間成為以⾊列外來威脅,由非尼哈帶領將他們滅絕。乍看之下,差異可以是敘事發展的改變,不一定是矛盾。可是,在更廣闊的文本視野之下,矛盾變得無庸置疑:
在士師記,敘事兩次提到摩西岳父(一16、四11),講述何巴的後裔兩次協助以色列人打勝仗。意思是,士師記依從民十29–36的敘事,賦予⽶甸⼈正面形象、同盟身分;但有違民廿⼆至〺三的故事,因為顯然⽶甸男人在士師記的敘事中是沒有被滅絕的,使民廿⼆至〺三產生極大的爭議。
因此,Dozeman提出他的論述,認為以上差異反映出民數記是來自兩個傳統的作者:正面的⽶甸⼈是出自申典傳統作者的手筆,相反的是祭司傳統的,是第二次聖殿時期關於蒙恩式與宗教式信仰的神學之爭,並一同保存在正典之內。簡言之,他認為希伯來的聖經經卷的最終文本是由不同作者在不同時間經寫作和編修發展而成——明白部分讀者感到非常震撼,但讀者必須意識到此乃福音派學術界也近乎沒有爭議的論述。或者,問題反而是為何不少傳道人在神學院接受裝備後,在堂會教導時卻隻字不提。
説到這裡,本文想表達的是——
如果聖言也坦承其矛盾之處,勇於保留,沒有嘗試統一當中的多元聲音,建構一種虛構的和諧,那麼我們也不用害怕其中的矛盾和不準確,應敢於指出和面對。或者,它們的存在不但不會推翻其可信性,反而更豐富其意義和價值,更貼近上主原來的啟示。
如果聖言不是單一權威,不容爭議,那麼我們的信仰也不會是一成不變,拒絕批判和質疑,固步自封。相反,接納多元下的矛盾與張力,鼓勵獨立思考,反對盲從權威才是忠於聖言的表現。
最後,我想起一位舊約研究學者在課中的話,意思大約是:「只有極為認真和嚴謹對待聖言的人才能夠發現其中的矛盾與不準確。」或者,此刻抱有懷疑、不甘於既定的你,也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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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zeman T. B., "The Midianites in Numbers." in Studies in Leviticus and Numbers, ed. T. Römer, 261–84. Leuven: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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