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事作為工作的感受是什麼樣呢
大學畢業兩年,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是電商行銷企劃,老闆沒什麼靈魂,秉持著跟風跟流行的方法做電商,養得活幾十名員工,但我明白不是我想待的地方,所以不到一年離職。為了賺更多錢買更多喜歡的東西,接著也捨棄自己的靈魂,換到沒興趣但錢多的大公司,待不到一年又升職,錢更多之後我卻又貪心的思考著其他的可能。
大學的時候秉持著喜歡做了很多事,不在意金錢,只要喜歡都去做(有錢更好)——做直播唱歌、和一群人經營推廣蔬食的社群、偶爾去駐唱(只有打賞沒有時薪的那種,開始工作之後只接有錢賺的了)、有機會接點小業配(互惠那種,一樣,開始工作之後就只接有錢賺的了)⋯⋯那時候總覺得,錢是很重要沒錯,但也不至於事事都要以錢為基準去衡量值不值得去做吧。
那時談了一個對象,大了八歲,事事以錢為基準,也特別會理財,年收兩百,靠著買賣房產和房產,現金購入一百多萬的車子,買的房子也在幾年內翻倍,很實際在規劃哪一年可以退休。會換到現職工作,有部分也能說是被他影響,理解也享受著資本的力量,儘管我不像他賺著大數目的金錢,至少想買的小東西都不需要思考了,每個月還能給家裡一些錢,這是第一次體會到一種長大自由的快感。
後來也因為他放棄許多事——一些他覺得不值的事:花時間無償經營蔬食推廣、在假日去唱不一定賺得到錢的歌、有興趣但賺不多的工作。我也開始明白,現實就是現實,不是每一件事都要拿喜歡去衡量的。但過了一陣子,現在我又重新明白,活著的意義本身就是體驗,他的選擇是由他的價值觀篩選出的,而我的價值觀和他的相異,所以做出不同的選擇,本是正常。沒有誰高誰低,誰比較優越、誰比較愚笨,「最低生活標準」這件事也因人而異。或者說,快樂的意義,本來就因人而異。(這麼簡單的道理我竟然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明白。)
理解之後,我的自由又更上了一層,但困惑也變得更多了。既然有無數種選擇,那我要選哪一種?我該怎麼選,才比較不會後悔?
現職工作和收入穩定,但我還是時不時滑著104,看看所謂我「更有興趣」的工作,工作內容是什麼,須具備條件是什麼,待遇給得如何,是怎樣的公司,如果去上班我可能會有怎樣的生活⋯⋯云云,開始一個假想的平行時空生活。
我也變成了我討厭的那種人。無論什麼都以金錢為最高優先順序考量,因為有房租、水電、手機費、月繳的音樂串流費用、吉他譜訂閱、要給家裡的錢、該存的錢、偶爾還是想買衣服、定期要補充的保養品、想買就買的自由費用、最近想做近視雷射⋯⋯。我也太明白我的貪婪,想著想著,似乎喜歡的事情難以從換工作下手,只能先從這之外的時間開始。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好方法呢?可是一片茫然,敲著這些字,然後呢?
在最近讀了李惠貞的《成為自由人》後,我無法停止去試想生活的另一種可能性,我想在此時此刻生活摻入更多的所愛,以快樂滋養自己。物質是必須,但能給予的依然有限,深知這個道理後,就無法再無視心癢癢的感受。「好想改變,好想不一樣,好想再多為自己做點什麼啊。」心裡這樣喃喃著。
剩不到半年就25了,或許對大部分人來說還是年輕,可是這是對以前的我來說「算是大人」的年紀了。不免有些心慌,我成為想成為的樣子了嗎?還是太孩子氣嗎?這個階段在各方面該做到什麼地步?我毫無頭緒呢。
最近常常哭,輕輕的掉眼淚,或是哭到鼻塞的大哭,都有。常常語塞說不出原因,但我想大概就是這些想法困擾著我,當然也有一部分,總是要歸咎於季節轉換吧。地球這樣繞著太陽轉,每年總是有些時節無端地被我怪罪。想想這也是挺無辜,但我不也是嗎,上一秒還快快樂樂的,怎麼天黑了就想哭了,我也很困擾啊。
所以喜歡的事長久作為工作是什麼樣的感受呢?我曾當了幾個月的直播主,對著手機唱歌比愛心謝謝大家的打賞,不靠打賞就活不下去的職業,不是努力播、努力唱就能賺錢的行業,後來檢討,是沒拿捏到直播主這份工作的要領。那算是第一次體驗了喜歡的事作為工作的感受,不是很好。
後來第一份工作如第一段所述,其實離想要也有點距離,但那時候也不是很懂,是不是想要的,通常也是要得到了之後才會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嗎?
現在算是半妥協的方式,是偶爾在餐廳駐唱,那些時候我總覺得自己閃閃發亮的活著,聽到有人說喜歡我唱的歌,有人說謝謝我給他們帶來美好的音樂,有人不說,只是認真著聽,我都覺得,這才是活著的意義嘛。
這樣叨叨著「想要」,又覺得有點煩了。想得太多,就想不懂了,就好像一直看著一個字,就會覺得它很陌生那樣。世界上還是有太多不得不的時候對吧。
話說會想寫這個,是因為昨日和另一半去台中的「潮返書店」,很喜歡非常推薦!有咖啡、有甜點(有肉桂捲!!!!)在那邊看書,待了兩三個小時。回家後,另一半說,老闆一定很喜歡讀書吧,把喜歡當成工作感覺很幸福。於是默默地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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