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何時成為一名寫作者?
最近常被許多寫作課廣告推播,雖然多半以產品文案為主,但總覺得有趣,今日常聽到其他人呼籲透過寫作來培養個人品牌,似乎每個人都有個斜槓身份,而寫作者一定是其中之一。只要在網路上擁有一定聲量,或者是寫出爆款文案。流量一高,錢就進來了。
來到這時,寫作似乎一定要跟賺錢綁在一起,這件事情才有產值、有意義。
可不得不否認,喜歡寫作的人,若能透過寫出自己感到驕傲的作品,而得到應得的報酬並支援自己的生活,也不是件壞事,甚至我希望自己身處的環境認真地將寫作看作一種專業。
寫作者多半是需要回饋的,不論實質或精神上,或是來自自己或是他人的肯定,才有辦法自己的投入值不值得。但,我好奇的是,寫作價值的多寡又是由誰定義?
在媒體產業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寫作能力是可以被逼出來的。當你經歷過各種交件死線的抗壓訓練,或是在一定時間內寫稿產出突發新聞、寫專題企劃,腎上腺素的湧現會驅使我們快速有邏輯地整理事件脈絡,而隨著時間累積,這一切會變得更加熟練。
過去看過這麼一句話:「寫作就是訓練大腦肌肉,寫久了便會成自然」這句話是真的。
先前讀到一篇我個人很欣賞的時尚記者 Lauren Sherman 專訪,作為一名記者,她被問及是否經常遇到寫作瓶頸,她回答:「寫作對我來說是工作,而不是創作;時間到了我稿子定要交,不然我會被炒。」
對我來說,寫作真正困難的是挪用個人觀點在文章中,而這可不是說出好壞就夠了。而是透過統整歸納自己擁有的背景知識,並找尋與該事件有關聯性的事實相互串接,再融入自己的分析角度。這真的很難。先前應朋友邀約,我與一些國中生分享自己在媒體業的工作心得,不確定他們聽得懂多少,可我只記得每個人覺得寫作很難,也不知該如何開始。
但對我來說,你只要開始寫,就可以稱得上是寫作者。而不是非得要出書,接受演講,才配得上這稱謂。
我們生活在一個被頭銜綁架的社會,比公司、比職位、比薪資,什麼都可以比。如果你向他人介紹自己從事寫作,那你應該要出過書吧,沒有?那你是記者嗎?隨便自己寫寫又怎能稱自己寫作者?我很佩服每一位寫作者對於從事寫作的熱忱,寫作不是件難事,可要寫得好就真的很難,至於怎樣算好,就因人而異。
作為一名寫作者,若能從自己的日常產出得到創作的成就感,又能滿足市場需求是最難的。萬一我就是喜歡寫小眾的東西,而無法賺大錢,難道這就表示我是失敗的寫作者嗎?或許到了未來某時,你的創作會突然變成變得主流,而你也會成為那個先驅之一,在這之前,我們只能繼續耐心創作,認真看待每一次的創作機會。
成功和失敗,往往受限於他人的定義,如果能打從心裡為自己創作而驕傲,那就是一名成功的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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