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看見
我一直卡在「被看見」三個字無法落筆。相識之人本就會互相看見,如果被視而不見,像空氣般地雖知存在但被忽視,那豈能稱得上是關係,根本就是路人或是決裂,更何況是親密關係。
那麼「被看見」到底是甚麼?看見甚麼?我不知道。
我一向是個低調且有社交恐懼的人,無論是好是壞,都不喜歡被看見。無奈我鶴立雞群的身材,讓我在社交場合雖畏畏縮縮地躲在人後,但總無法不被看見。
第一次被看見,應該是國一,自願擔任沒人想當的「電視股長」。當時沒有遙控器,我得爬上爬下講桌,開關黑板上方的電視,因此,同學們每天都有數次看見我的背影(《我的青春,不曾快樂的時光》)。
第二次被看見,可能是專一,我們得打掃教室,但學校只配發兩支拖把,於是我自告奮勇,回家用零頭布及竹竿做了兩支拖把。之後,只要同學看到拖把,就會想起我。
入社會後,我幾乎再也沒高調地在人前做些甚麼或說些甚麼,以免被看見。除前幾年,我應邀到越南探視認養女兒,勉為其難地被拍入鏡而上了媒體,才被周遭的人發現我已經認養她15年(《高調或低調》)。
在工作上,我也總是躲在角落,默默地履行我的職責,不爭功諉過,不話人是非。我對權力有著莫名的恐懼,也許是源自父親嚴厲管教下的缺乏自信,對高層總是避之唯恐不及。只有一次,不得不主動告知主管某案件的進度,以獲得他的首肯,才能正式執行(《離開是正確的選擇》)。
在人際關係上亦然。我不會主動打電話給同事或朋友聊天八卦,也極少邀約同事或朋友見面敘舊,對於他人的邀約,更常因故婉拒。我不會主動地建立既有關係之外的更緊密關係,如有人太靠近,我會害怕地後退一步,保持距離。
我沒有樹洞,沒有垃圾桶,我無聲無息地吞吐自己的苦悶與煩憂。我像隻烏龜,安靜地捲曲在與外隔絕的殼裡,如果被觸動,才會緩慢地伸出頭腳。
在朋友、同事及學生眼中,我是個溫暖包容且容易相處的人,但,我卻自覺是個孤僻無情且拒人於千里之外的人。也許我就是個雙面人,攤在眾人眼前的,是光明的那面,背地裡,卻是暗黑的那面,也許這也是我不喜歡社交或不希望被看見的原因,因為暗黑的那面,是我的隱諱,我有我的禁忌與包袱,也不希望成為別人的負擔。
直到開始寫作,我的情感才逐漸得以釋放,也才開始放手讓羞澀的自己,大方地在陌生人前出現。
隱匿在這相較安全的虛擬時空之中,我可以暫時卸下緊繃的面具,暢所欲言,毫無畏懼地被看見。況且,這樣的被看見如果變成壓力或負擔,也很容易逃跑,也不會成為自己或他人的責任或負擔。
孤傲暗黑的我,如果能不被看見,那該如何是好。
[後記]
不確知「被看見」是甚麼,因此困難述說在一段親密關係被看見的時刻。
如果「被看見」指一段關係中被他人發現自己的存在或重要性,那麼,我的答案是「有」也是「沒有」。兩人之間如未被發現存在,宛若路人,那就無關係可言;任何一方在一段關係中,都是對等重要的,這樣的重要性,無須言語,自應心領神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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