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抗爭、民運:50 天反送中運動中的創傷、應激與成長
本文內的觀點,得益於和 @miaomiaojtj 在早餐時的討論,並且主要基於 @張潔平 的〈49天,香港反送中運動如何來到臨界點?〉一文的清晰梳理與分析框架。
50 天的運動,不斷處在流動與變化之中。要求撤回《逃犯條例》只是一個起點,運動持續至此,已經不再是以和理非遊行為主的單一議題示威,而成為了一場無大台、去中心的全面抗爭。政府的反應、示威者的行動、民意的向逆,組成了複雜而多邊的 dynamic。示威者口號的變化,既反應其組織形式、運動策略,也折射其心態的變遷。
在 7 月 9 日林鄭政府宣佈“The bill is dead”以後,可能很多人都曾面對、乃至自問這麼一個問題:「示威者到底要什麼?」毫無疑問,警察的過度暴力、政府的極端傲慢,都可以或多或少解釋為何運動無法止息。但這是不夠細膩的。
或許,我們可以從「創傷」的角度來進入示威者心態的變化。
時間回到 6 月 9 日,當日的百萬人遊行卻換得林鄭傲慢以對,並漏夜宣佈,條例將於次週三(12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直接導致當天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而吸取了雨傘運動經驗的政府,採取了強烈、迅速的鎮壓,一線警察手法的兇殘,引發民意強烈反彈。因此,哪怕政府於 15 日宣佈「暫緩」法案,根本無法阻擋次日兩百萬人遊行的發生。(此處以「百萬人」、「兩百萬」來區分不同的遊行場次,真確人數不作討論)。
首先,《逃犯條例》激起了跨政治光譜、跨年齡層、跨社會分工的廣泛反對,反送中成為一個相當普遍的社會共識。基於這種共識的廣泛性,最初的運動方式亦採取了最為公眾接受的「和理非」模式。共識廣泛卻遭到統治集團的漠視,表達溫和卻遭到統治機器的過量鎮壓,可以想見,參與其中的運動者們或會遭遇怎樣的創傷。
出於自我保全的需要,經歷創傷事件會令人產生急性應激反應,簡單說,可以分為“fight or flight”,正如大草原上斑馬與獅子相遇,可以選擇逃離,偶爾也能見到反擊、頑抗。最初出於反送中訴求的示威者,此刻已經是直面制度暴力、國家機器的抗爭者,從「不撤不散」、「不受傷、不流血、不被捕」、「Be water」等,都可以見到這種反應。
若急性應激反應長時間持續(超過 1 個月),通常會影響一個人的生活以及身心健康,大家可能有所耳聞的「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指的就是這樣的情況,經歷喪親、戰爭等重大創傷都可能導致 PTSD。但還有一個大家或許會感陌生的概念是 PTG,即創傷後成長(posttraumatic growth),意味著個體經歷創傷之後,心理功能超越了創傷前水平實現了自我超越,通俗地說,就是從苦難中成長。
PTG 與 PTSD 並非非此即彼,而是有著辯證的關係。從創傷後的短時段來說,PTG 可以作為面對創傷的一種策略,繼而降低 PTSD 水平;而從長時段而言,PTSD 可能導致 PTG,而 PTG 就不再是一種策略,而是一種心理結果。對後者的一個解釋,是認為 PTSD 激發了個體的認知加工,促使 TA 對創傷後的自我、他人和世界進行積極思考,進而超越、升華,或許我們可以用「鳳凰涅槃」來想象這個場景。
回到抗爭者身上,香港今夏的抗爭有著明顯不同往昔的模式(參考〈香港反送中筆記:這不是有一場雨傘運動〉)。當相當多的人採取了一致的行動,且無法識別明確的領袖時,筆者相信真正的原因在於「結構性困境」。正如一所有煤氣味、火星的房子,可能還需要先覺者來提醒大家,帶領一部分人往外逃走;而面對一所燃起熊熊大火的房子,所有人都會不約而同地衝向門外。香港當下的結構性困境,可以從一國兩制的政制設計、巨大的貧富差距(當然不能如趙皓陽之流只看這單一因素)、無法自主控制的人口迭代、不斷興起的本土身份認同、價值觀的變遷等等切入,它們的組合形成了一個令相當大多數人都無法視而不見的「熊熊大火」。
抗爭者 be water,抗爭也遍地開花。很可能,這個狀態就再也放不下了,甚至會出現連續的「自殺」以死相諫。但也可能,PTG 不論作為策略還是結果,會從創傷後的應激中抽芽、開花、結果。面對由反送中一役引發的創傷,抗爭者會思索其源頭,繼而會意識到結構性困境,並嘗試提出解決方案。「雙普選」的方案被重提,「光復香港」這個港獨脈絡下的口號也重新出現。拋開 nationalism sentiment,港獨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其實也源於「一國兩制」下民主不可能的認知,所以我們不應當將其從民主運動的維度中放逐。總之,抗爭走向了民運。
從反送中示威遭遇創傷,到作為應激反應的全面抗爭,再重新回到爭取普選權的民運,可以見到運動者交替以 PTSD 和 PTG 作為應對創傷的策略,並且,事實上,在非民主政體下,任何一個肇始於單一議題的示威、抗爭,最終都無法迴避民主化這個根本訴求。
如同前現代/現代/後現代這樣的斷代,它們既是連續的(時間延綿不絕)但也是斷裂的(某些維度上出現了顯著異質)。今夏的運動參與者也一樣,他們既是同一批人(很難想象後續的抗爭者會沒有參與最初人數那麼大的示威行動),但也有著心態的明顯變遷。
但無論如何,這些都只是幫助我們去進行理解的抽象框架。至少,在我們問「運動該如何結束?」或「示威者到底要什麼?」這類問題時,我們不必次次都站在 6 月 9 日的示威遊行來回答這個問題(從 7 月開始就已經不適合了),相反,我們可以從抗爭者的角度、從民主運動的角度來構思、回應這些問題。
最後,在另一條前線(身處大陸,對陣此地的輿論和民意),這樣的區分也可以提供一樣的幫助。在 7 月 1 日(港英旗)和 7 月 21 日(噴塗國徽)之後,加之國家宣傳機器的全功率運作,被激發的 nationalism sentiment 導致了民意的明顯反彈。筆者自己就明確感受到了這兩個時點前後,輿論場中觀點和情緒的高度激蕩。如果依然以「反送中條例」這個過大、稍遠的框架來進行述說,多少會陷入失語的境地。
簡言之,要理解當下、此刻,就從最近的昨天看起。"The bill is dead", 這對創傷後全面採取抗爭的人,對痛定思痛重新要求民主普選的人而言,其實並不剩多少意義。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